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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真的有人信卖淫女说的话吧?
法律精神,所以虽然有的时候人们会觉得法律对坏人不够狠,但是对于底层人民法律也展现出了温和的一面
法律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只要不是罪大恶极
这样的女人太难得了,一万个里面也找不到一个,值得珍惜!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举证责任是要倒置的。但是卖淫又不是犯罪行为,行政机关没有权利没收。
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普通公民没有解释的义务
应该不会被没收,只没收抓到的那一次的,并且会罚款。除非警察能把每一次的所有证据都能查清楚,但这可能吗?
对,应该不会全部没收,工作量太大,会象征性的没收一小部分可查的。警察办案也不是完全不讲人情,小姐这样的你全给人没收了人家不得疯了啊,每个案子都这么判让这些犯人心理打击太大,也容易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专门查了一下,不会被没收全部资产,只有被抓这一笔,证据确凿会被没收,前面的即使自己说了也需要证据。
无论如何这也是劳动所得,希望如层主所说……
???首先,法院判处别人有罪是要拿出别人有罪的证明,而不是别人拿出无罪的证明。。
卖淫女估计还到不了法院
很明确的告诉你,能。现在警方办案都是信息时代办案,这种方法非常正常。
那我以后不p了
对,更合理的是推进仿生、AI、VR这些科技手段来解决部分人群的生理问题。
拉倒吧 隔半个月封一次网站 我就知道国内就别想了 当然了有些人会说些好听的 说什么“如果真禁了你以为你能找得到”这种话
承认卖淫也不会没收财产啊,没有法律依据你知道吧?卖淫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说的很清楚拘留和罚金,没有没收财产这一条,没收违法所得这一条都没有,而且卖淫追诉期只有6个月,6个月之前的不予处罚。
谢谢普法,但是讨论的点是配不配合警察审问,根据你说的,根本就不应该存在警察审问收入来源这一情况,因为不没收违法所得
反了吧,犯罪所得需要司法机构来证明,除了大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对,当年看这本书很受触动,还有独唱团
独唱团出了两期就被停了还好当时都买了
哇这么赚吗
按你的理论,为什么打黑除恶,打了不一样有黑恶势力
你根本没明白我的意思
这是灰色收入,不是正常收入
没收的话你得要先证明这是灰色收入,只有你抓到的这次有证据,其他的你把证据拿出来啊
这广告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