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证据的形式来看,可以有证人证言(比如身边的工作人员)、鉴定意见(比如女方所说的被薅头发头发皮层是否有损伤)、当事人陈述等。
二是,从证明责任来看,女方是原告,男方是被告,应由女方先提供证据证明(不然如果事实根本就不存在,怎么让被告去证明一件不存在的事不存在呢?),男方基于反驳承担具体的举证责任(也就是女的已经说的煞有介事了,引起舆论反响了,虽然说清者自清,但你被告也有必要澄清一下)。
三是,从对证据的证明力和可信性的认证来看,需要对证据进行鉴真和判断,比如视频是否完整、证人证言之间是否相互矛盾、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等等。
四是,从证明的程序来看,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之间有矛盾的,可以进行质证,包括对质与交叉询问。前者是指可以让印小天与对其不利的证人进行对质,后者是指通过提出诱导性询问(问题本身暗含答案的问题,就是在问题里挖坑看你会不会跳进来)来揭示证人证言的虚假之处或证人的不诚实之处,从而弹劾证人。
五是,从证明标准来看,在网络吃瓜中,证明标准不像是刑事诉讼的排除合理怀疑,甚至可能都没达到民事诉讼的优势证据(我只要证明到51%,比对方多一点即可),而是见仁见智。
三年学的,能用的上的大概就这么多了,供参考🙏🏻
一是,从证据的形式来看,可以有证人证言(比如身边的工作人员)、鉴定意见(比如女方所说的被薅头发头发皮层是否有损伤)、当事人陈述等。
二是,从证明责任来看,女方是原告,男方是被告,应由女方先提供证据证明(不然如果事实根本就不存在,怎么让被告去证明一件不存在的事不存在呢?),男方基于反驳承担具体的举证责任(也就是女的已经说的煞有介事了,引起舆论反响了,虽然说清者自清,但你被告也有必要澄清一下)。
三是,从对证据的证明力和可信性的认证来看,需要对证据进行鉴真和判断,比如视频是否完整、证人证言之间是否相互矛盾、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等等。
四是,从证明的程序来看,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之间有矛盾的,可以进行质证,包括对质与交叉询问。前者是指可以让印小天与对其不利的证人进行对质,后者是指通过提出诱导性询问(问题本身暗含答案的问题,就是在问题里挖坑看你会不会跳进来)来揭示证人证言的虚假之处或证人的不诚实之处,从而弹劾证人。
五是,从证明标准来看,在网络吃瓜中,证明标准不像是刑事诉讼的排除合理怀疑,甚至可能都没达到民事诉讼的优势证据(我只要证明到51%,比对方多一点即可),而是见仁见智。
三年学的,能用的上的大概就这么多了,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