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运动员
初中、高中阶段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足球一级运动员称号:
1. 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9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 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
2. 亚洲中学生 U18 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3. 亚洲中学生 U15 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4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2名运动员。
4. 中国中学生男子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国中学生女子五人制足球联赛:第一至四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1名运动员。
5. 全国学生运动会(决赛阶段)中学组: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 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6.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女子组)超冠赛:第一至四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 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7. 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女子组):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8. 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 参赛的3名运动员。
9.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总决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10.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高中组、初中组):授予入选全国总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
一级运动员
初中、高中阶段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足球一级运动员称号:
1. 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9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 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
2. 亚洲中学生 U18 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3. 亚洲中学生 U15 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4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2名运动员。
4. 中国中学生男子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国中学生女子五人制足球联赛:第一至四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1名运动员。
5. 全国学生运动会(决赛阶段)中学组: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 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6.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女子组)超冠赛:第一至四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 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7. 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女子组):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8. 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 参赛的3名运动员。
9.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总决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10.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高中组、初中组):授予入选全国总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