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听懂这逻辑,都已经严重资不抵债,面临倒闭了,企业还有什么能力和信誉来“承担一个不大的保证”?企业那时候已经身不由已了吧。
而且直接让企业破产,债权人肯定损失惨重,那债权人有什么理由不选择注入新的优质资本把企业盘活呢?那样不但有机会钱能赚回来,甚至凤凰涅槃,再登新高的案例也不少啊。
居然在能重整的情况下,还有债权人主动放弃的,那这重整的条件到底是有多苛刻,老哥能不能说一下你那个案例的具体出处啊,因为对这样的案例很感兴趣,想翻出来看看,非常感谢。
我没听懂这逻辑,都已经严重资不抵债,面临倒闭了,企业还有什么能力和信誉来“承担一个不大的保证”?企业那时候已经身不由已了吧。
而且直接让企业破产,债权人肯定损失惨重,那债权人有什么理由不选择注入新的优质资本把企业盘活呢?那样不但有机会钱能赚回来,甚至凤凰涅槃,再登新高的案例也不少啊。
居然在能重整的情况下,还有债权人主动放弃的,那这重整的条件到底是有多苛刻,老哥能不能说一下你那个案例的具体出处啊,因为对这样的案例很感兴趣,想翻出来看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