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要是照你这么操作才是有事。
因为这样酒店就揽了一个“判断客人是否还具备行为能力”的责任,还要求一个业余(非公检法机构)的女服务员去执行。要知道这个责任,公安机关并没有要求酒店负担,因为酒店也没有这个能力,或者说资格,判断客人是不是“酒醉从而失去行为能力“。一旦女服务员进房了,看到房间的情况后,那么——女客人的表现,达到何等醉酒程度,这是这位从事服务行业前台工作的人有能力判断的吗?如果她没有主观恶意,但是判断失误了,酒店要不要承担责任?
因此,酒店能做的,是严格按照公安管理机构的规定去操作,不多也不少- 在新增同住人的情况下,就要求原住客明确的表达同意同住。只要得到了明确的答复就按规定办理入住。酒店超越规定范围做事,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