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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情况还是劝走的,一般不要你东西。也有艹蛋的店门口花都给你弄走
我贴一个后续https://m.sohu.com/a/467035211_349120
好人一生平安
嗯,你说的都对
这家老公病了,生活很难,网开一面。这家跟领导认识,也网开一面。这家摊主年纪太大,怕他讹我,网开一面。这家摊主脾气很爆,跟我拼命,不值当,也网开一面。就这家,老实巴交的。我们搞死他。(其实他家可能两个孩子在等饭吃。)其实出来摆摊的哪个不难,哪个被充了一摊货不是白干很多天。这种就是典型的执法不公。既然是法,就不要参入个人感情。不滥用职权,不因人而异。才是执法者的应该做的。
城管工作先以劝导劝阻为主,屡教不改才会罚没,一上来就抢那些叫野蛮执法。毕竟城市管理宜疏不宜堵。
人生总有太多的无奈
我直接看哭
我也是…不知道为什么。碰到这种我也想全买走
感动
希望这样的执法者越来越多
听到我买走这句话真的鼻酸了一下,法不外人情
罚一点钱。。。听到这句我觉得这个女人真的好
是的。不给你撒泼,也不卖惨。犯了错就接受惩罚。这才是穷且意坚!
建议虎扑成立“圣母婊慈善基金会”,凡以文字掬同情泪的,一律通知其缴纳捐款,拒绝者封号。
我不是心狠泼冷水。文明执法,暖心做法都是好的。但这种事不能因为同情可怜就纵容。违法毕竟是违法,什么原因什么感情都不该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证经营,没有食品安全保障,还是该依法处理。
他表明了意思了,这里不能卖,杭州禁止。
真是煞风景的理中客
社会要有法制规则,同样需要人情怜悯,本质上,法律脱胎于道德,目的都是为了降低社会成本,维护社会秩序,胡茬壮汉如果有合情合理的理由,又何必去为难呢,当然你举的这种情况很难出现,因为作为一个经济理性人来说胡茬壮汉是很难有理由去西湖边上卖酸梅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