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引战,只是觉得现在的一小部分人真的是慷他人之慨,加没有法制意识。
先说说我的观点吧,司机无罪
首先“偏航”在刑法中就不是一个违法行为。就不构成违法犯罪,造成女子跳车,就可以将责任归咎于女子的自担风险行为。不偏航就不会引起女子跳车,这是一个充分关系,在一些场合这个逻辑是错的,就比如人不被杀就不会死。一样。不存在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网上认为的过失致人死亡,是因为认为女子开窗,和跳车之间有预见性。我认为没有,是一个意外事件(这个应该就是最有争议的地方了)这个是一个生活方面个人的认识,因为你不知道从开窗到跳车真实的情况到底经过了多长时间,目前没有讨论的必要。
第三,还有好多人说司机等36分钟是应该的,过时间可以领补助或者取消订单,但是不能有脾气之类的云云。资本家让他们996给加班费的时候,白眼翻得比谁都勤,也没见辞职啊,加班费没给足也没见去劳动局告啊,就慷他人之慨。
非引战,只是觉得现在的一小部分人真的是慷他人之慨,加没有法制意识。
先说说我的观点吧,司机无罪
首先“偏航”在刑法中就不是一个违法行为。就不构成违法犯罪,造成女子跳车,就可以将责任归咎于女子的自担风险行为。不偏航就不会引起女子跳车,这是一个充分关系,在一些场合这个逻辑是错的,就比如人不被杀就不会死。一样。不存在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网上认为的过失致人死亡,是因为认为女子开窗,和跳车之间有预见性。我认为没有,是一个意外事件(这个应该就是最有争议的地方了)这个是一个生活方面个人的认识,因为你不知道从开窗到跳车真实的情况到底经过了多长时间,目前没有讨论的必要。
第三,还有好多人说司机等36分钟是应该的,过时间可以领补助或者取消订单,但是不能有脾气之类的云云。资本家让他们996给加班费的时候,白眼翻得比谁都勤,也没见辞职啊,加班费没给足也没见去劳动局告啊,就慷他人之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