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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虽然很敬佩,但是看见那个电瓶车我还是笑出了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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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不懂就闭上你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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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为中国的法制建设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玩意不是很轻的,压住脚踝老疼了
你别杀别人就不错了
龙哥,永远的鬼🐶
哈哈哈哈哈哈上复变课我大笑
不会,不然昆山龙哥白死了🐶
给龙哥点一炷香!
那我并不是自卫,算是帮助人家
参考龙哥吧,之前看b站有过科普,这样子好像不算防卫过当
我不是自卫,算是保护人家,歹徒没有杀我
不会,龙哥事件后,标准的正当防卫
这种情况在龙哥之前也是标准的妥妥的正当防卫且是见义勇为行为,这是正在进行的持凶器针对他人人身伤害的恶性行为,任何人在他失去行凶能力之前一棒子打死都属于合法防卫。龙哥事件的进步性在于龙哥当时已经放弃行凶行为而在逃跑中了,这在以外就是典型的防卫过当,但是当时司法机关考虑的是龙哥有继续行凶的可能性和能力,且其车上也可能存在杀伤力更大的凶器,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无法预判龙哥接下来是否会继续伤害自己,而采取了保护自己的行为,并在龙哥失去行动能力之后也及时停止了攻击,这是合法的防卫。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打死活该
问题是人家杀的不是我,我只是帮助那个小姑娘
戳、劈、扫 就差舞个枪花了🐶
中国法律其实一直没多大漏洞,问题在于法律适用和执法
主要是一些司法解释不清不楚的,界限太模糊
他说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