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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了为什么要解释?
因为不解释会对自己名誉造成损害
为什么有人指责信息管理漏洞?因为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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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喝了女儿国的水?
医院确实有问题啊,泄露病人病例,找医院的麻烦确实没毛病啊
你教教我有啥问题?那时候他俩还是一家吧?给媳妇复印病志再正常不过了,你去医院看看多少肿瘤病人都不是本人印病历
家属帮病人开病历,太正常不过了。难道有病人都卧床不起了,还得写个委托书,让家属去开病历嘛?而且这个还是法定关系里最亲的直系亲属。当然如果已经离婚了再去开病历,确实有点问题,但是如果这件事儿医院有责任的话,你信不信,以后家属帮患者办事,医院全都得要手续,如果病人已经是植物人了呢?或者意识模糊呢?医院加个手续影响不大,吃亏的是病人。
这才是实际情况。其实医院一般只需要患者的身份证、最多加个户口本就可以复印资料了。想想看,一定要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的话,医院怎么辨别真假?那患者神智不清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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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着 时代进步了 道德不要了?
闹离婚了,亲戚朋友,公司都知道了,还不解释那可。。。。。
我对她老公病例复印这个事不感兴趣,我就想知道她做的人流是她老公造成的吗?
这其实是制定的法规脱离实际情况。如果患者神智不清呢?他怎么去授权?医院怎么鉴定授权委托书的真伪?
存在不一定合法,没出事的时候都没问题,一旦有事了那这里就是毛病,别人找医院麻烦法律上没问题
家属复印病历,没什么不合法吧
医院肯定有责任 但是这个病例只能给病人是不是有点过于严格了 家属应该也有权知晓吧 希望法律能够更人性化一点
银行让你亲自去取款的时候你又骂银行太无情,哎,现在是人嘴两张皮,咋说咋有理!
女的胡搅蛮缠而已。丈夫有手续为啥不能复制。不要讼棍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