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五人围殴小偷致死,并约定“各自跑路互不联系”,现终于抓获。 回复/ 50817289 浏览

全部回帖

收起
引用 @千岛金枪鱼EN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感觉这就是个伪命题啊,警察没发现,一直没立案,那不就是追都不追了吗?还设置20年干嘛呢
感觉这就是个伪命题啊,警察没发现,一直没立案,那不就是追都不追了吗?还设置20年干嘛呢

犯事后第21年,警察发现了,证据收集到了,想立案,不行了

犯事后第21年,警察发现了,证据收集到了,想立案,不行了

亮了(2)
回复
查看评论(3)
引用 @GraceLance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这么嚣张?那你可以试试看

这么嚣张?那你可以试试看

试试看就是20岁杀人,21岁枪毙
试试看就是20岁杀人,21岁枪毙
亮了(0)
回复
引用 @社会价值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有几种情况,其实只要认为有必要的,都可以追诉,好像日本是超过20年就彻底不追诉
有几种情况,其实只要认为有必要的,都可以追诉,好像日本是超过20年就彻底不追诉

有个日剧时效警察,就是专门去查过期的案子。

有个日剧时效警察,就是专门去查过期的案子。

亮了(0)
回复
引用 @毛衣里D三文鱼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刑事案件没有追诉期一说。
刑事案件没有追诉期一说。
亮了(0)
回复

主楼讨论的很热烈,但是懂刑法的jr没有几个。查查法条其实规定的很明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条其实说明了三个含义,一是像有部分jr理解的那样,经最高检核准之后可以不受二十年期限限制;二是只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才可以报请追诉,像一般的盗窃、诈骗案件无法判处无期以上刑罚的,只要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再追诉,不可以报请最高检核准;三是法定最高刑也不是指某罪全部刑罚的最高刑,而是与该犯罪情况基本相适应的某一档处罚的最高刑,比如说故意杀人罪有一档为死刑,一档为十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则属于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档,不适用二十年后报请最高检核准的规定。
另外,还有jr说立案之后不受期限限制的也属于对法条的误读。八十八条规定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前提有两条,一是立案或者受理案件,二是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如果犯罪分子在立案或者受理案件后没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也不能无限期追诉。比如说有些案件中公安立案后因为某些原因没有采取侦查措施,因为司法机关的原因导致超过追诉期限的,也不能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事实上,最高检不核准追诉的案件很多。最近的有8月2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李正法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不核准追诉。原因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时间太久,很多证据已经灭失,案件无法达到起诉标准;二是经过多年后,因犯罪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已经被修复,在犯罪分子没有实施新的犯罪的前提下,没有必要再去揭被害人及家属的伤疤,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不能忽视被害人及家属的意见,在双方达成和解,犯罪分子又真诚认罪悔罪的前提下,被害人及家属的意见也应充分尊重,以达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标准答案,请jrs亮我上去。

主楼讨论的很热烈,但是懂刑法的jr没有几个。查查法条其实规定的很明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条其实说明了三个含义,一是像有部分jr理解的那样,经最高检核准之后可以不受二十年期限限制;二是只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才可以报请追诉,像一般的盗窃、诈骗案件无法判处无期以上刑罚的,只要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再追诉,不可以报请最高检核准;三是法定最高刑也不是指某罪全部刑罚的最高刑,而是与该犯罪情况基本相适应的某一档处罚的最高刑,比如说故意杀人罪有一档为死刑,一档为十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则属于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档,不适用二十年后报请最高检核准的规定。
另外,还有jr说立案之后不受期限限制的也属于对法条的误读。八十八条规定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前提有两条,一是立案或者受理案件,二是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如果犯罪分子在立案或者受理案件后没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也不能无限期追诉。比如说有些案件中公安立案后因为某些原因没有采取侦查措施,因为司法机关的原因导致超过追诉期限的,也不能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事实上,最高检不核准追诉的案件很多。最近的有8月2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李正法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不核准追诉。原因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时间太久,很多证据已经灭失,案件无法达到起诉标准;二是经过多年后,因犯罪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已经被修复,在犯罪分子没有实施新的犯罪的前提下,没有必要再去揭被害人及家属的伤疤,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不能忽视被害人及家属的意见,在双方达成和解,犯罪分子又真诚认罪悔罪的前提下,被害人及家属的意见也应充分尊重,以达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标准答案,请jrs亮我上去。

亮了(0)
回复
引用 @33届夏季奥运会开幕式总导演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意思就是我20岁杀人,所有人一直以为碰上自然灾害没了,41岁开直播说是我杀的并奉上确凿证据,这时候法律拿我办法吗?
意思就是我20岁杀人,所有人一直以为碰上自然灾害没了,41岁开直播说是我杀的并奉上确凿证据,这时候法律拿我办法吗?
当然有办法,最高检有权利对你进行追诉,你开直播这事影响就大了,最高检不会放过你的
当然有办法,最高检有权利对你进行追诉,你开直播这事影响就大了,最高检不会放过你的
亮了(0)
回复
引用 @一见杨过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犯事后第21年,警察发现了,证据收集到了,想立案,不行了

犯事后第21年,警察发现了,证据收集到了,想立案,不行了

噢 懂了

噢 懂了

亮了(0)
回复
引用 @毛衣里D三文鱼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电影看多了吧,中国根本没有什么追诉期,会一直追究!

电影看多了吧,中国根本没有什么追诉期,会一直追究!

亮了(0)
回复
引用 @燎原火T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必须是犯罪之后未立案才适用追诉时效,一旦立案,怎么样都不过时效。就只有犯罪之后警察没发现,一直没有立案才行。
必须是犯罪之后未立案才适用追诉时效,一旦立案,怎么样都不过时效。
就只有犯罪之后警察没发现,一直没有立案才行。
解释权在司法,所以说在中国犯了罪等于没有时效这一说
解释权在司法,所以说在中国犯了罪等于没有时效这一说
亮了(1)
回复
引用 @毛衣里D三文鱼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我国好像立案之后就没有这种说法,跟日韩不一样
我国好像立案之后就没有这种说法,跟日韩不一样
亮了(0)
回复
引用 @毛衣里D三文鱼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Jrs看我上一条回复,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Jrs看我上一条回复,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亮了(0)
回复

26年后的终极告白?

26年后的终极告白?

亮了(0)
回复

我出生后一天

我出生后一天

亮了(0)
回复
引用 @33届夏季奥运会开幕式总导演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意思就是我20岁杀人,所有人一直以为碰上自然灾害没了,41岁开直播说是我杀的并奉上确凿证据,这时候法律拿我办法吗?
意思就是我20岁杀人,所有人一直以为碰上自然灾害没了,41岁开直播说是我杀的并奉上确凿证据,这时候法律拿我办法吗?
你不说估计就这么过去了,直播说了好的重启审查,来啊押入大牢
你不说估计就这么过去了,直播说了好的重启审查,来啊押入大牢
亮了(0)
回复
引用 @毛衣里D三文鱼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纯粹外行问一句,不是有个什么20年追诉期之类的吗?

哈哈老哥,这个我今天刚学完。给你看一下追诉期延长的概念

哈哈老哥,这个我今天刚学完。给你看一下追诉期延长的概念

亮了(0)
回复
引用 @带带混分王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这个条款图啥

这个条款图啥

一是稳定,当时没被发现立案,犯罪者可能会为了自身安全不再犯罪。二是效率,隐藏二十年线索几乎没有了,破案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一是稳定,当时没被发现立案,犯罪者可能会为了自身安全不再犯罪。二是效率,隐藏二十年线索几乎没有了,破案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亮了(0)
回复
引用 @绝境詹姆斯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本案是94年发生的,适用的应该是79年刑法中关于追溯时效的规定,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现在应该是要报最高检核准了。

本案是94年发生的,适用的应该是79年刑法中关于追溯时效的规定,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现在应该是要报最高检核准了。

赞同你引述的法条。

79年刑法不受追诉期限限制指的是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非刑事立案后,97年刑法才改为立案后。
赞同你引述的法条。

79年刑法不受追诉期限限制指的是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非刑事立案后,97年刑法才改为立案后。
亮了(9)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社会价值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有几种情况,其实只要认为有必要的,都可以追诉,好像日本是超过20年就彻底不追诉
有几种情况,其实只要认为有必要的,都可以追诉,好像日本是超过20年就彻底不追诉
日本, 韩国近年都取消了杀人等恶劣案件的追诉期了;
日本, 韩国近年都取消了杀人等恶劣案件的追诉期了;
亮了(0)
回复
Re:26年前五人围殴小偷致死,并约定“各自跑路互不联系”,现终于抓获。
虎扑游戏中心
步行街主干道最热帖
公公说不生二胎他就去si,队友也想要二胎,不生就离
动物专家说了,人类耐力最强纯属放屁
因为买奶粉没和老婆商量老婆要和我离婚
如何看待对服务行业不能太礼貌?
女友非常厌恶pc行为,我以前有pc经历是否需要坦白
刘强东再次定义兄弟:不奋斗不是我的兄弟!
请用三个字证明你是哪个省的,不许说地名
这回是真真的涨见识了
结婚后才发现有多难
刘强东称业绩差且不拼搏不是兄弟
步行街主干道最新帖
今天上海有雨
歌手还将邀请国际大咖,JR们觉得会是谁?
不想上班应该怎么办?
小头爸爸的教育超过了多少家长?
刘强东内部狠批“躺平”:业绩好公司永远爱你,不想拼的不是兄弟
这位老师怎么没有见过,闻所未闻!
男人真正发家需要几年?
老哥们还记得麦当劳的“黑白通吃汉堡”和“草莓奶昔”嘛?
未来磁悬浮列车能普及吗?
黑眼圈很重
热门游戏-即点即玩
无需下载,足球经理模式一键即玩
《NBA英雄》教练系统上线啦!我选好了,看看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