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当时新闻是:在必定送4号签的情况下。鹈鹕想要裤子马。没有说要莺歌。因为当时莺歌新秀合同只剩1年了。而当时莺歌处于一个不高不低的位置。合同不好给。裤子马有新秀红利。而湖人在想得到浓眉冲击总冠军的情况下。新秀红利对湖人很重要。所以湖人和鹈鹕讨价还价。用莺歌代替裤子马。请问各位JR。我记错了吗?
我记得当时新闻是:在必定送4号签的情况下。鹈鹕想要裤子马。没有说要莺歌。因为当时莺歌新秀合同只剩1年了。而当时莺歌处于一个不高不低的位置。合同不好给。裤子马有新秀红利。而湖人在想得到浓眉冲击总冠军的情况下。新秀红利对湖人很重要。所以湖人和鹈鹕讨价还价。用莺歌代替裤子马。请问各位JR。我记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