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确认了跟冬春影业合作,冬春影业最大的好处是它不会对你的创作有干扰”
“2016年7月,我带着《大象席地而坐》(当时名为《金羊毛》)的电影项目参加FIRST西宁影展的创投会,回京时有一家公司联系到我,同意按照我所申请的三百万人民币预算投资电影,冬春影业的刘璇女士也在同一时间联系我。
当时我以为冬春影业的核心王小帅导演一直在做艺术片,所以对其完全信任,刘璇女士以“投资你电影的那家公司做商业片的,以后肯定会干扰你创作”为理由说服了我。之后,以“立项需要剧本版权协议书”为理由,让我签了版权转让合同,
再之后,以“新导演经验太少”为理由强制性签了没有定剪权与演员选择权的合同(当时剧本版权已经被他们全部拿走,没有了其他选择,原因是我个人的,对行业认识不清,电影学院也从没有教学生要提防前辈)。
这样,这部电影启动,同时启动的还有另一位青年导演的电影。我最初的要求是三百万制作预算,四十五个拍摄日,公司在签第一份合同之前没有否定我的要求,随着一份份合同的落实,每一份之后均没有任何选择,这个项目最终只有几十万预算,二十五天拍摄日。事实上当把剧本版权无条件签出时,这部电影整个制作就开始不受导演控制的缩水,而最初促使我放弃其他公司更为良好条件的理由是“不干扰创作”。”
“我所签订的导演合同中,前期制作费为九十万,整个拍摄过程公司不考虑质量只考虑省钱,导致大量场景和演员不能按照导演要求来选择,这样制作成本控制在了七十三万,依靠损失成片质量莫名省下百分之二十的制作费,这些钱省下来干吗了呢?省下的十七万也没有用于后期制作。
整个过程我最困惑的一点就是,如果目的是省钱,那八月份为什么要说服我拒绝另一个公司来这里拍摄这部电影?不拍不就一分钱不用花吗?进入后期阶段后,公司不认可我最初的剪辑版本,通过长达半个月的羞辱与打压,打击我自信心,之后我用了两个月时间剪出他们所认可的版本。
在五月底,我将两个版本对比后认为后者没有体现我所拍摄电影的本意,向公司提出用最初的版本,但他们不给任何回旋余地,拒绝我的要求,同时提出“拿来三百五十万,你拿走这部电影。”我知道制作费只有七十三万,询问“为什么是三百五十万?”,他们答复说“因为监制费和公司运作费用”。”
这些是要脸的人能干出来的事??
“最终确认了跟冬春影业合作,冬春影业最大的好处是它不会对你的创作有干扰”
“2016年7月,我带着《大象席地而坐》(当时名为《金羊毛》)的电影项目参加FIRST西宁影展的创投会,回京时有一家公司联系到我,同意按照我所申请的三百万人民币预算投资电影,冬春影业的刘璇女士也在同一时间联系我。
当时我以为冬春影业的核心王小帅导演一直在做艺术片,所以对其完全信任,刘璇女士以“投资你电影的那家公司做商业片的,以后肯定会干扰你创作”为理由说服了我。之后,以“立项需要剧本版权协议书”为理由,让我签了版权转让合同,
再之后,以“新导演经验太少”为理由强制性签了没有定剪权与演员选择权的合同(当时剧本版权已经被他们全部拿走,没有了其他选择,原因是我个人的,对行业认识不清,电影学院也从没有教学生要提防前辈)。
这样,这部电影启动,同时启动的还有另一位青年导演的电影。我最初的要求是三百万制作预算,四十五个拍摄日,公司在签第一份合同之前没有否定我的要求,随着一份份合同的落实,每一份之后均没有任何选择,这个项目最终只有几十万预算,二十五天拍摄日。事实上当把剧本版权无条件签出时,这部电影整个制作就开始不受导演控制的缩水,而最初促使我放弃其他公司更为良好条件的理由是“不干扰创作”。”
“我所签订的导演合同中,前期制作费为九十万,整个拍摄过程公司不考虑质量只考虑省钱,导致大量场景和演员不能按照导演要求来选择,这样制作成本控制在了七十三万,依靠损失成片质量莫名省下百分之二十的制作费,这些钱省下来干吗了呢?省下的十七万也没有用于后期制作。
整个过程我最困惑的一点就是,如果目的是省钱,那八月份为什么要说服我拒绝另一个公司来这里拍摄这部电影?不拍不就一分钱不用花吗?进入后期阶段后,公司不认可我最初的剪辑版本,通过长达半个月的羞辱与打压,打击我自信心,之后我用了两个月时间剪出他们所认可的版本。
在五月底,我将两个版本对比后认为后者没有体现我所拍摄电影的本意,向公司提出用最初的版本,但他们不给任何回旋余地,拒绝我的要求,同时提出“拿来三百五十万,你拿走这部电影。”我知道制作费只有七十三万,询问“为什么是三百五十万?”,他们答复说“因为监制费和公司运作费用”。”
这些是要脸的人能干出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