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质疑霸座掏出6张票,律师解读 zt 1044回复/ 501080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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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ocument900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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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来,最好列出相应条文,让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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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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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买到卧铺,出此下策买连坐,为了让孩子有地方睡。她也说了跟她打个招呼出门都不容易可以坐。我觉得她没错
她没买到卧铺,出此下策买连坐,为了让孩子有地方睡。她也说了跟她打个招呼出门都不容易可以坐。我觉得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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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kid2222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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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能把你的观点让我们大家了解下,其实我自己觉得女的应该没问题,我不是律师

希望你能把你的观点让我们大家了解下,其实我自己觉得女的应该没问题,我不是律师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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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司机爱板砖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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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同解除的观点不对。第二,这不就是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嘛,其实需要铁总同意。

第一,合同解除的观点不对。第二,这不就是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嘛,其实需要铁总同意。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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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履至尊而制六合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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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律师的依据,是不是因为车座这个使用,它有点人身依附关系,所以不像普通标的物一样可以无限制自由转让权利?
这个律师的依据,是不是因为车座这个使用,它有点人身依附关系,所以不像普通标的物一样可以无限制自由转让权利?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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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杀克重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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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解除合同太扯淡了,那我要后面几站再上车就告诉我票被卖了?我没座了?
这个解除合同太扯淡了,那我要后面几站再上车就告诉我票被卖了?我没座了?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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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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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吃枣药丸啊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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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律师倒是把法律条文拉出来说道说道啊!合同是不能解除,但是旅客本人不上车就代表自动放弃合同写明的权利和义务了。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能不经铁路部门同意就能随意转让给第三方吗?
你是律师倒是把法律条文拉出来说道说道啊!合同是不能解除,但是旅客本人不上车就代表自动放弃合同写明的权利和义务了。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能不经铁路部门同意就能随意转让给第三方吗?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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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ocument900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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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来,最好列出相应条文,让大家看看
说说来,最好列出相应条文,让大家看看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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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霍金的突破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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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6. 车票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旅客购票后,请按票面载明的乘车日期、车次乘车。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通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1000千米为2日,超过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按1日计算;自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

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意思是票主不在车上(提前下车或没上车),票失效,这就表明不能转让吧?要是能转让就不会说未乘区间失效了
6. 车票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旅客购票后,请按票面载明的乘车日期、车次乘车。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通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1000千米为2日,超过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按1日计算;自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

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意思是票主不在车上(提前下车或没上车),票失效,这就表明不能转让吧?要是能转让就不会说未乘区间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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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kid2222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希望你能把你的观点让我们大家了解下,其实我自己觉得女的应该没问题,我不是律师

希望你能把你的观点让我们大家了解下,其实我自己觉得女的应该没问题,我不是律师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想不到多人回复疑问,简单谈谈自己的愚见:乘客和铁路公司形成的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主要的合同义务是乘客购票,铁路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形成合同其他约定的只有车票背后的条款,如果票证一致在背后,那么票证一致就是乘客的义务(不是主义务),如果没有连义务都不是,只能算是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不管票背面有没有都不构成铁路公司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
关于能不能转让我不确定,如果乘车权利能独立转了就可以,不能独立转让就需要铁路公司同意。然而实务和学界本身区分哪些合同只能概括性转让并没有明确。当然,这也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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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良民落基山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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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清楚的写着:票证人一致方可进站乘车,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概念,你都进不了站,你还谈什么运输合同生效
那么清楚的写着:票证人一致方可进站乘车,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概念,你都进不了站,你还谈什么运输合同生效
进不了站就不生效?你去搞清楚承运合同法律法规到底有没有规定一定要我进站才生效再说!我进站是我的权利,不是我的义务,进站也不是承运合同生效的条件!我买了票,我就有权利进站,你有义务让我进站,这是承运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了!
进不了站就不生效?你去搞清楚承运合同法律法规到底有没有规定一定要我进站才生效再说!我进站是我的权利,不是我的义务,进站也不是承运合同生效的条件!我买了票,我就有权利进站,你有义务让我进站,这是承运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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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ocument900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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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车票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旅客购票后,请按票面载明的乘车日期、车次乘车。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通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1000千米为2日,超过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按1日计算;自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 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意思是票主不在车上(提前下车或没上车),票失效,这就表明不能转让吧?要是能转让就不会说未乘区间失效了
6. 车票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旅客购票后,请按票面载明的乘车日期、车次乘车。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通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1000千米为2日,超过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按1日计算;自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

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意思是票主不在车上(提前下车或没上车),票失效,这就表明不能转让吧?要是能转让就不会说未乘区间失效了
第一,这个是不是在票面上的约定,如果不是只是网站或者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那么对这个合同双方没有约束力。第二,如果是,也不能直接根据这对话推定不可转让。第三,即使可以推定不可转让,也不应成为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一,这个是不是在票面上的约定,如果不是只是网站或者铁路管理部门的规范,那么对这个合同双方没有约束力。第二,如果是,也不能直接根据这对话推定不可转让。第三,即使可以推定不可转让,也不应成为解除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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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见火箭我去黄蜂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你这句话说的有问题,我委托你办事,你还需要我亲自去,我能亲自去还需要委托你?委托的意思是代为执行,而不是需要亲临现场,就好像我委托我律师出庭就代表我不会出庭,我委托我员工去签合同,就代表我不会去现场签合同,我委托我朋友送孩子上学就不会去学校。

你这句话说的有问题,我委托你办事,你还需要我亲自去,我能亲自去还需要委托你?委托的意思是代为执行,而不是需要亲临现场,就好像我委托我律师出庭就代表我不会出庭,我委托我员工去签合同,就代表我不会去现场签合同,我委托我朋友送孩子上学就不会去学校。

他说的不是委托有问题,而是权力有问题,没权力自然无法委托。这个不是财产性质。
他说的不是委托有问题,而是权力有问题,没权力自然无法委托。这个不是财产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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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个鸟人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我觉得不行。合同法有规定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形。既然火车票是实名制,乘车权利指向特定且明确,按法理解释是不得转让。如果可以转让,黄牛一样可以这样操作,那实名制就变得毫无意义!

我觉得不行。
合同法有规定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形。既然火车票是实名制,乘车权利指向特定且明确,按法理解释是不得转让。
如果可以转让,黄牛一样可以这样操作,那实名制就变得毫无意义!

你上车了就可以转让,就是火车上的换座或者让座,没上车,没改签补票,视为放弃。
你上车了就可以转让,就是火车上的换座或者让座,没上车,没改签补票,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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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爱说话的小西瓜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你拿情理来逃避规则,我觉得也没啥好说的了

你拿情理来逃避规则,我觉得也没啥好说的了

你最多说票无效,那还不就是先来后到?规则无法解释的时候不用谈人情?等你到了社会混一混再回想这件事吧
而且你坚持要谈规则,却连基本逻辑都没有。给你简化问题,就要厚起脸皮杠。
还回复我干嘛呢?你以为真有人看我们在这里争?杠来杠去的意义何在呢?

你最多说票无效,那还不就是先来后到?规则无法解释的时候不用谈人情?等你到了社会混一混再回想这件事吧
而且你坚持要谈规则,却连基本逻辑都没有。给你简化问题,就要厚起脸皮杠。
还回复我干嘛呢?你以为真有人看我们在这里争?杠来杠去的意义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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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见火箭我去黄蜂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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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句话说的有问题,我委托你办事,你还需要我亲自去,我能亲自去还需要委托你?委托的意思是代为执行,而不是需要亲临现场,就好像我委托我律师出庭就代表我不会出庭,我委托我员工去签合同,就代表我不会去现场签合同,我委托我朋友送孩子上学就不会去学校。

你这句话说的有问题,我委托你办事,你还需要我亲自去,我能亲自去还需要委托你?委托的意思是代为执行,而不是需要亲临现场,就好像我委托我律师出庭就代表我不会出庭,我委托我员工去签合同,就代表我不会去现场签合同,我委托我朋友送孩子上学就不会去学校。

你委托你律师出庭,必须有你签字的委托书。你委托员工签合同,也必须得有你书面授权书。你委托朋友去接孩子,你觉得朋友可以空手接出孩子,老师敢给么?
车票这件事,首先你得先用自己的身份证和本人证明你有这个权利,然后才可以授权别人。不是说是个人拿着这票就可以。
你委托你律师出庭,必须有你签字的委托书。你委托员工签合同,也必须得有你书面授权书。你委托朋友去接孩子,你觉得朋友可以空手接出孩子,老师敢给么?
车票这件事,首先你得先用自己的身份证和本人证明你有这个权利,然后才可以授权别人。不是说是个人拿着这票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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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杀克重 发表的:
只看此人
那万一你上来了呢,他可没经过同意啊
那万一你上来了呢,他可没经过同意啊
本来没进站票就算作废了,要不为啥现在进火车站都要刷一下身份证呢
本来没进站票就算作废了,要不为啥现在进火车站都要刷一下身份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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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里都长字母哥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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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来的资本?6张票钱就资本了? 天天跟着别人学资本资本,魔怔了吧
哪里来的资本?6张票钱就资本了?

天天跟着别人学资本资本,魔怔了吧
6张票不算回事,那推而广之6万张票,600万张票就是大事,意思就是公共资源是不是只要花钱就能获得。
6张票不算回事,那推而广之6万张票,600万张票就是大事,意思就是公共资源是不是只要花钱就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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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ocument900 发表的:
只看此人
6. 车票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旅客购票后,请按票面载明的乘车日期、车次乘车。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通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1000千米为2日,超过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按1日计算;自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
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意思是票主不在车上(提前下车或没上车),票失效
6. 车票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旅客购票后,请按票面载明的乘车日期、车次乘车。直达票当日当次有效,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通票的有效期按乘车里程计算:1000千米为2日,超过1000千米的,每增加1000千米增加1日,不足1000千米的尾数按1日计算;自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4时止

中途上(下)车未乘区间失效。意思是票主不在车上(提前下车或没上车),票失效

这里铁总的用词是失效,应该理解为因乘客自己的原因未乘坐的旅程部分,依据承运合同中的约定,对该部分旅程双方间的权利义务终止,铁总不用再另行承担承运的义务和以及退费的义务,这句话是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约定,不是生效的约定!主要在于防止乘客另行要求铁总承运未乘坐的旅途或者要求退这一部分的运费。
这里铁总的用词是失效,应该理解为因乘客自己的原因未乘坐的旅程部分,依据承运合同中的约定,对该部分旅程双方间的权利义务终止,铁总不用再另行承担承运的义务和以及退费的义务,这句话是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约定,不是生效的约定!主要在于防止乘客另行要求铁总承运未乘坐的旅途或者要求退这一部分的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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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女子被质疑霸座掏出6张票,律师解读 zt
步行街主干道最热帖
原来所有情侣都会遇到这些矛盾,太真实了吧!
大家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好身材…
谁是你的菜?
为什么苹果贵没人喷,华为贵一堆人喷
兄弟们,最喜欢的女生穿搭是什么?
为什么纹身女对男人的吸引力这么强,是不是因为有一种莫名的神秘感和刺激感?
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孙悟空,你会对他说什么
我国最穷的三个省份是哪三个?
巅峰王杰去参加我是歌手,能否夺冠
空姐能有多漂亮
步行街主干道最新帖
给点建议呗,已经不知所措了
有哪些曾惊艳到你了的古诗词?
哪一方更应该称作西医
小马哥+卡塔库栗+烬可以和黄猿五五开吗?
好伤心,第一次考自动挡科三,考挂了,就我一个人挂了
宇宙为什么没有边界?
还记得两三年前那会儿
2008年的雪碧 有点上头
现在能在上海买房吗?真心求教。
不知道当初填问卷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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