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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定义顶薪合同,现在母队的顶薪是五年,可以延长成7年或8年,涨幅一直在。这样是4年新秀➕八年顶薪,就应该是12年,即使最后两年闹离队,也为选你的队效力了十年。效力十年后,球员大概是30岁,尚处于巅峰,对于别的队还是很有吸引力。这样对谁都好。或者说想为母队效力超过十年的球员,可以领取50%的顶薪,但是只计35%进入工资帽,剩下的就当做额外的奖励。这样在母队能比别的地方每年多处上千万的工资,这样也会减少球员主动跳槽的几率。
那小托马斯 杜兰特的利益谁来维护 考辛斯的利益谁来维护
还是保罗
因为球员耗不起啊,一支球队只要没破产都还在,一个球员隔一两年竞技状态就可以天壤之别了
你这个思维才是偏了吧,还什么球队这样做没毛病,球员就指望着这些年多挣钱吧,别双标好吗
为啥 077不会成为交易筹码呢?
是啊,而且浓眉要是不发这个声明硬是去了凯尔特人然后打一年就走那凯尔特人的权益谁去保护?
哦,那kd呢?也算自作自受呗。合同里没写你一定要上啊,可我怎么看全世界都在逼着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