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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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纪中版天龙八部(57级)楼主2025-09-25 15:12:40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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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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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主观了,这个被告的神情就不像是正当防卫

可能是我主观了,这个被告的神情就不像是正当防卫

应该让你去当法官

应该让你去当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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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创潮牌林菲尼克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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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
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
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
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
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
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
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
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
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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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少年陈光标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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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刑事案件里律师就是吉祥物,或者说是作为中间人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在中间来回打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案子的结果在开庭前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了,最终只是走个过场
说白了律师的作用在于中间拉扯和打点,而不是在法庭上辩护,那算个屁,根本不重要

刑事案件里律师就是吉祥物,或者说是作为中间人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在中间来回打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案子的结果在开庭前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了,最终只是走个过场
说白了律师的作用在于中间拉扯和打点,而不是在法庭上辩护,那算个屁,根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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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imraynor8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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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
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
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
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
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我也是看了百度百科看到的,他被从床上拽下来两次,然后拖到过道殴打,就是不知道这个刀是他带在身上的还是宿舍里面的,视频里面也没说,如果是原本带在身上的刀那性质肯定就不一样,估计判定原因就在这里吧

我也是看了百度百科看到的,他被从床上拽下来两次,然后拖到过道殴打,就是不知道这个刀是他带在身上的还是宿舍里面的,视频里面也没说,如果是原本带在身上的刀那性质肯定就不一样,估计判定原因就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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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忍忍就被打死了

再忍忍就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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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杠啊,就是想讨论一下正当防卫的标准,就算是这哥们故意拿的刀,有没有可能就是单纯想保护自己,对方不过来主动打他,也就不会被杀了,毕竟这哥们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打死打残,按这个判的标准,以后被打的人在打不过的情况下,要么活该被打,要么只能跑,那打人的人这犯罪成本可太低了

不是杠啊,就是想讨论一下正当防卫的标准,就算是这哥们故意拿的刀,有没有可能就是单纯想保护自己,对方不过来主动打他,也就不会被杀了,毕竟这哥们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打死打残,按这个判的标准,以后被打的人在打不过的情况下,要么活该被打,要么只能跑,那打人的人这犯罪成本可太低了

兄弟,你可以看看那个疯狗流自卫防身术大佬的教学视频。那个大佬说的很清楚,他每次教的时候都反复强调,1.要拿钝器,2.要拿大概率能被定义为工具的钝器,尽量避免使用明显是兵器的金属武器,绝对不要使用利器。
那个大佬给出的最优解就是大概60~70公分长的高密度塑料直尺。你揣身上,人家打你的时候,你照着他脑袋/脖子/膝盖之类的要害招呼,两下就能解决。非死即残,事后定性还基本都是正当防卫。
那个大佬教课的时候,明确告诉你,绝对不要用利器,尽量不要用金属,否则定性上能判定防卫的概率几乎没有。我忘了叫啥名儿了……但网上应该一大堆他教你怎么用钝器反抗的教学视频。
说白了,这个被告人,哪怕是揣把锤子把人锤死了都有可能定防卫过当甚至是正当防卫,他非要带刀那怪谁?刀是利器,就是奔着伤人去的,这显然不是自卫而是故意伤害。

兄弟,你可以看看那个疯狗流自卫防身术大佬的教学视频。那个大佬说的很清楚,他每次教的时候都反复强调,1.要拿钝器,2.要拿大概率能被定义为工具的钝器,尽量避免使用明显是兵器的金属武器,绝对不要使用利器。
那个大佬给出的最优解就是大概60~70公分长的高密度塑料直尺。你揣身上,人家打你的时候,你照着他脑袋/脖子/膝盖之类的要害招呼,两下就能解决。非死即残,事后定性还基本都是正当防卫。
那个大佬教课的时候,明确告诉你,绝对不要用利器,尽量不要用金属,否则定性上能判定防卫的概率几乎没有。我忘了叫啥名儿了……但网上应该一大堆他教你怎么用钝器反抗的教学视频。
说白了,这个被告人,哪怕是揣把锤子把人锤死了都有可能定防卫过当甚至是正当防卫,他非要带刀那怪谁?刀是利器,就是奔着伤人去的,这显然不是自卫而是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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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拓者当家球星杨瀚森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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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还是太轻了,这种人应该永久禁止进入公检法行业,免得再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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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还是太轻了,这种人应该永久禁止进入公检法行业,免得再害人!

https://www.bjjc.gov.cn/c/yify/jgzn/77433.jhtml?zh_choose=n


查了一下是谣言,还在北京检察院。

https://www.bjjc.gov.cn/c/yify/jgzn/77433.jhtml?zh_choose=n


查了一下是谣言,还在北京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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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扑JR2000547889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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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妈的,好想看看如果在当庭被告这么说,法官及原告会怎么回应。

妈的,好想看看如果在当庭被告这么说,法官及原告会怎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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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洗耳恭听啊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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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你去当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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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你去当法官

神情断案法?

神情断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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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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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少年陈光标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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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你的感觉很真实,蔡雅琪刑法老师可以去看看,很多案子都是无能为力

你的感觉很真实,蔡雅琪刑法老师可以去看看,很多案子都是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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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imraynor8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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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你可以看看那个疯狗流自卫防身术大佬的教学视频。那个大佬说的很清楚,他每次教的时候都反复强调,1.要拿钝器,2.要拿大概率能被定义为工具的钝器,尽量避免使用明显是兵器的金属武器,绝对不要使用利器。那个大佬给出的最优解就是大概60~70公分长的高密度塑料直尺。你揣身上,人家打你的时候,你照着他脑袋/脖子/膝盖之类的要害招呼,两下就能解决。非死即残,事后定性还基本都是正当防卫。那个大佬教课的时候,明确告诉你,绝对不要用利器,尽量不要用金属,否则定性上能判定防卫的概率几乎没有。我忘了叫啥名儿了……但网上应该一大堆他教你怎么用钝器反抗的教学视频。说白了,这个被告人,哪怕是揣把锤子把人锤死了都有可能定防卫过当甚至是正当防卫,他非要带刀那怪谁?刀是利器,就是奔着伤人去的,这显然不是自卫而是故意伤害。

兄弟,你可以看看那个疯狗流自卫防身术大佬的教学视频。那个大佬说的很清楚,他每次教的时候都反复强调,1.要拿钝器,2.要拿大概率能被定义为工具的钝器,尽量避免使用明显是兵器的金属武器,绝对不要使用利器。
那个大佬给出的最优解就是大概60~70公分长的高密度塑料直尺。你揣身上,人家打你的时候,你照着他脑袋/脖子/膝盖之类的要害招呼,两下就能解决。非死即残,事后定性还基本都是正当防卫。
那个大佬教课的时候,明确告诉你,绝对不要用利器,尽量不要用金属,否则定性上能判定防卫的概率几乎没有。我忘了叫啥名儿了……但网上应该一大堆他教你怎么用钝器反抗的教学视频。
说白了,这个被告人,哪怕是揣把锤子把人锤死了都有可能定防卫过当甚至是正当防卫,他非要带刀那怪谁?刀是利器,就是奔着伤人去的,这显然不是自卫而是故意伤害。

陈鹤皋宗师最牛逼的还是买课以后的内容,会给你介绍正当防卫官司牛逼的律所,教你怎么回答警察的问询
而且最离谱的是去他那的孩子大多都是好孩子在学校被欺负的

陈鹤皋宗师最牛逼的还是买课以后的内容,会给你介绍正当防卫官司牛逼的律所,教你怎么回答警察的问询
而且最离谱的是去他那的孩子大多都是好孩子在学校被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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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一条小猪鞭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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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忍忍就被打死了

再忍忍就被打死了

别说胡话了,法官都说了,验伤结果除了有一处被自己刀划伤的外,没别的伤。都快被打死了好亏也来个轻微伤吧。

别说胡话了,法官都说了,验伤结果除了有一处被自己刀划伤的外,没别的伤。都快被打死了好亏也来个轻微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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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创潮牌林菲尼克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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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这个是龙哥之前吧,如果是龙哥之后,估计最多是防卫过当,所以龙哥是为国家法律做了大贡献了。

这个是龙哥之前吧,如果是龙哥之后,估计最多是防卫过当,所以龙哥是为国家法律做了大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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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扑JR2000547889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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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这个案子没有上述没有申诉吗?还真的判了十五年就没事了?这个视频看过,那几个垃圾打这个被告人打了不少时间,被告人才挥刀反抗的

这个案子没有上述没有申诉吗?还真的判了十五年就没事了?这个视频看过,那几个垃圾打这个被告人打了不少时间,被告人才挥刀反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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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总决抢七绝杀常客丶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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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怎样回,真的猜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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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怎样回,真的猜不到吗?

“肃静,请被告保持法庭秩序!”

“肃静,请被告保持法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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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少年陈光标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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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刑事案件里的辩护律师…咋说呢,就是我虽然0-21,但是没我你们开不了这一把柏浪涛老师讲课的时候说过一句:在座诸位如果有一天当了律师,面对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公诉案件,成功做了做了无罪辩护的话,一定要把你的名片印的像课本这么大,把这个案例写上去,如果可以的话,也把为师的名字写上去沾沾光

刑事案件里的辩护律师…咋说呢,就是我虽然0-21,但是没我你们开不了这一把[愣住]柏浪涛老师讲课的时候说过一句:在座诸位如果有一天当了律师,面对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公诉案件,成功做了做了无罪辩护的话,一定要把你的名片印的像课本这么大,把这个案例写上去,如果可以的话,也把为师的名字写上去沾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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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能进能退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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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你去吧,我太主观了不行

还是你去吧,我太主观了不行

最符合id的一集

最符合id的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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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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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转身过人后仰跳投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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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陈述案情结论的时候很清晰,动手打的两人并未手持器械,且有人劝阻。被告人退至楼梯口明明逃走的,而且并没有亮明刀,而是直接捅人腰眼。这就是双方斗殴,被告人早就暗藏武器准备伤人的,主观上就是故意伤害啊。

法官在陈述案情结论的时候很清晰,动手打的两人并未手持器械,且有人劝阻。被告人退至楼梯口明明逃走的,而且并没有亮明刀,而是直接捅人腰眼。
这就是双方斗殴,被告人早就暗藏武器准备伤人的,主观上就是故意伤害啊。

先撩着贱,死了活该;

先撩着贱,死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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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imraynor8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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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
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
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
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
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不是杠啊,就是想讨论一下正当防卫的标准,就算是这哥们故意拿的刀,有没有可能就是单纯想保护自己,对方不过来主动打他,也就不会被杀了,毕竟这哥们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打死打残,按这个判的标准,以后被打的人在打不过的情况下,要么活该被打,要么只能跑,那打人的人这犯罪成本可太低了

不是杠啊,就是想讨论一下正当防卫的标准,就算是这哥们故意拿的刀,有没有可能就是单纯想保护自己,对方不过来主动打他,也就不会被杀了,毕竟这哥们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打死打残,按这个判的标准,以后被打的人在打不过的情况下,要么活该被打,要么只能跑,那打人的人这犯罪成本可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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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好想看看如果在当庭被告这么说,法官及原告会怎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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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好想看看如果在当庭被告这么说,法官及原告会怎么回应。

还能怎样回,真的猜不到吗?

还能怎样回,真的猜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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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wwstarss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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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这句话就比较搞笑。 刑事诉讼不是辩论,不看你怎么舌灿莲花,看的证据链。 国内是检察院制度,证据不足或者有瑕疵压根没法立案,更别说走到庭审阶段, 直接会被打回公安补充侦查,没进一步证据连起诉都不会有。 刑案到了法院阶段,必然是公诉方确认证据链完整,不会有什么问题,这是国内刑案判决率高的主要原因。 类似制度的日本也一样,判决有罪率99.9%以上。单以这个案件而论,说被打的很疼,这有什么意义么? 基本事实就是:刑事验伤啥事没有,双方空手打斗中,嫌犯拿出刀子杀了俩人。 你说怎么判?

【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

这句话就比较搞笑。 刑事诉讼不是辩论,不看你怎么舌灿莲花,看的证据链。 国内是检察院制度,证据不足或者有瑕疵压根没法立案,更别说走到庭审阶段, 直接会被打回公安补充侦查,没进一步证据连起诉都不会有。 刑案到了法院阶段,必然是公诉方确认证据链完整,不会有什么问题,这是国内刑案判决率高的主要原因。 类似制度的日本也一样,判决有罪率99.9%以上。


单以这个案件而论,说被打的很疼,这有什么意义么? 基本事实就是:刑事验伤啥事没有,双方空手打斗中,嫌犯拿出刀子杀了俩人。 你说怎么判?

还有,你跟我说符合法律程序,我可以告诉你,视频里,原告跑到被告律师的面前,试图让对方同情自己让其不为被告辩护的行为,就是违反法律程序的,审判长和公诉人制止了吗?

还有,你跟我说符合法律程序,我可以告诉你,视频里,原告跑到被告律师的面前,试图让对方同情自己让其不为被告辩护的行为,就是违反法律程序的,审判长和公诉人制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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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wwstarss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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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这句话就比较搞笑。 刑事诉讼不是辩论,不看你怎么舌灿莲花,看的证据链。 国内是检察院制度,证据不足或者有瑕疵压根没法立案,更别说走到庭审阶段, 直接会被打回公安补充侦查,没进一步证据连起诉都不会有。 刑案到了法院阶段,必然是公诉方确认证据链完整,不会有什么问题,这是国内刑案判决率高的主要原因。 类似制度的日本也一样,判决有罪率99.9%以上。单以这个案件而论,说被打的很疼,这有什么意义么? 基本事实就是:刑事验伤啥事没有,双方空手打斗中,嫌犯拿出刀子杀了俩人。 你说怎么判?

【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

这句话就比较搞笑。 刑事诉讼不是辩论,不看你怎么舌灿莲花,看的证据链。 国内是检察院制度,证据不足或者有瑕疵压根没法立案,更别说走到庭审阶段, 直接会被打回公安补充侦查,没进一步证据连起诉都不会有。 刑案到了法院阶段,必然是公诉方确认证据链完整,不会有什么问题,这是国内刑案判决率高的主要原因。 类似制度的日本也一样,判决有罪率99.9%以上。


单以这个案件而论,说被打的很疼,这有什么意义么? 基本事实就是:刑事验伤啥事没有,双方空手打斗中,嫌犯拿出刀子杀了俩人。 你说怎么判?

还有,诉讼当然是辩论,讲证据,讲逻辑。不然还要法院和律师干嘛?直接判了多省事,走这一遭不是浪费资源吗?这位公诉人,全程除了问事先准备好的问题,有对被告的回答做出什么正面回应了吗?然后就是在读事先准备好的文件起诉意见。这个审理根本就是在空转,纯纯典型的走过场。

还有,诉讼当然是辩论,讲证据,讲逻辑。不然还要法院和律师干嘛?直接判了多省事,走这一遭不是浪费资源吗?这位公诉人,全程除了问事先准备好的问题,有对被告的回答做出什么正面回应了吗?然后就是在读事先准备好的文件起诉意见。这个审理根本就是在空转,纯纯典型的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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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imraynor8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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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你可以看看那个疯狗流自卫防身术大佬的教学视频。那个大佬说的很清楚,他每次教的时候都反复强调,1.要拿钝器,2.要拿大概率能被定义为工具的钝器,尽量避免使用明显是兵器的金属武器,绝对不要使用利器。那个大佬给出的最优解就是大概60~70公分长的高密度塑料直尺。你揣身上,人家打你的时候,你照着他脑袋/脖子/膝盖之类的要害招呼,两下就能解决。非死即残,事后定性还基本都是正当防卫。那个大佬教课的时候,明确告诉你,绝对不要用利器,尽量不要用金属,否则定性上能判定防卫的概率几乎没有。我忘了叫啥名儿了……但网上应该一大堆他教你怎么用钝器反抗的教学视频。说白了,这个被告人,哪怕是揣把锤子把人锤死了都有可能定防卫过当甚至是正当防卫,他非要带刀那怪谁?刀是利器,就是奔着伤人去的,这显然不是自卫而是故意伤害。

兄弟,你可以看看那个疯狗流自卫防身术大佬的教学视频。那个大佬说的很清楚,他每次教的时候都反复强调,1.要拿钝器,2.要拿大概率能被定义为工具的钝器,尽量避免使用明显是兵器的金属武器,绝对不要使用利器。
那个大佬给出的最优解就是大概60~70公分长的高密度塑料直尺。你揣身上,人家打你的时候,你照着他脑袋/脖子/膝盖之类的要害招呼,两下就能解决。非死即残,事后定性还基本都是正当防卫。
那个大佬教课的时候,明确告诉你,绝对不要用利器,尽量不要用金属,否则定性上能判定防卫的概率几乎没有。我忘了叫啥名儿了……但网上应该一大堆他教你怎么用钝器反抗的教学视频。
说白了,这个被告人,哪怕是揣把锤子把人锤死了都有可能定防卫过当甚至是正当防卫,他非要带刀那怪谁?刀是利器,就是奔着伤人去的,这显然不是自卫而是故意伤害。

说得对但是还要杠一下,拎着锤子去还是不行的,这玩意还是属于致命凶器,而且寝室里也不太容易出现

就这个案子判罚的时间,带着笔带个尺子还行,小刀锤子啥的基本都判不了正当防卫,如果是逃跑过程中摸到了锤子反击,那可以

当年正当防卫的判罚还是太苛刻了,又不得不提一下龙哥了,为我国司法进步做出重大贡献

说得对但是还要杠一下,拎着锤子去还是不行的,这玩意还是属于致命凶器,而且寝室里也不太容易出现

就这个案子判罚的时间,带着笔带个尺子还行,小刀锤子啥的基本都判不了正当防卫,如果是逃跑过程中摸到了锤子反击,那可以

当年正当防卫的判罚还是太苛刻了,又不得不提一下龙哥了,为我国司法进步做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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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imraynor8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
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
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
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
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如果在被打时候附近摸到的也可以算正当防卫,但他这个是在被打之前从屋里摸的刀揣起来的,那就有问题了。而且刀刀致命就更有问题了。就是要报复的。

如果在被打时候附近摸到的也可以算正当防卫,但他这个是在被打之前从屋里摸的刀揣起来的,那就有问题了。而且刀刀致命就更有问题了。就是要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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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扑JR2000547889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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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这个事件有个问题,就是被告说被打,但是身上没有伤痕,但是打他的人被捅死了。
如果被打的厉害还一点伤痕没有,这点有点蹊跷,有没有完整卷宗拿出来看看。

这个事件有个问题,就是被告说被打,但是身上没有伤痕,但是打他的人被捅死了。
如果被打的厉害还一点伤痕没有,这点有点蹊跷,有没有完整卷宗拿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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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看了百度百科看到的,他被从床上拽下来两次,然后拖到过道殴打,就是不知道这个刀是他带在身上的还是宿舍里面的,视频里面也没说,如果是原本带在身上的刀那性质肯定就不一样,估计判定原因就在这里吧

我也是看了百度百科看到的,他被从床上拽下来两次,然后拖到过道殴打,就是不知道这个刀是他带在身上的还是宿舍里面的,视频里面也没说,如果是原本带在身上的刀那性质肯定就不一样,估计判定原因就在这里吧

探讨一下:1,如果那些人不动手打他会不会避免?二,如果被告自身带刀了,挥舞着并警告,你们再动手我就不客气了,警告几遍,然后对方依然挥拳相向,这种情况怎么判?

探讨一下:1,如果那些人不动手打他会不会避免?二,如果被告自身带刀了,挥舞着并警告,你们再动手我就不客气了,警告几遍,然后对方依然挥拳相向,这种情况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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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而且有逃跑机会下的故意不跑,存心就是借着被打来刀人

是的,而且有逃跑机会下的故意不跑,存心就是借着被打来刀人

故意不跑,存心借着被打开刀人?活该挨揍呗?

故意不跑,存心借着被打开刀人?活该挨揍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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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扑JR0054794300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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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里的辩护律师…咋说呢,就是我虽然0-21,但是没我你们开不了这一把[愣住]柏浪涛老师讲课的时候说过一句:在座诸位如果有一天当了律师,面对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公诉案件,成功做了做了无罪辩护的话,一定要把你的名片印的像课本这么大,把这个案例写上去,如果可以的话,也把为师的名字写上去沾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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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里的辩护律师…咋说呢,就是我虽然0-21,但是没我你们开不了这一把[愣住]柏浪涛老师讲课的时候说过一句:在座诸位如果有一天当了律师,面对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公诉案件,成功做了做了无罪辩护的话,一定要把你的名片印的像课本这么大,把这个案例写上去,如果可以的话,也把为师的名字写上去沾沾光

视频里这个案件就是典型的程序空转,公诉人该问的问,但被告和辩护律师的话,说了她根本不理,不正面回应,就是为了程序走完,让法官宣读事前订好的宣判词。

视频里这个案件就是典型的程序空转,公诉人该问的问,但被告和辩护律师的话,说了她根本不理,不正面回应,就是为了程序走完,让法官宣读事前订好的宣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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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明白,那个原告可以在法庭间歇时跑去质问被告的律师么?

不是很明白,那个原告可以在法庭间歇时跑去质问被告的律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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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忍忍就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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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主观了,这个被告的神情就不像是正当防卫

可能是我主观了,这个被告的神情就不像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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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主观了,这个被告的神情就不像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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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你去当法官

应该让你去当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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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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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你去当法官

还是你去吧,我太主观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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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这里有句名言来着 怎么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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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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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我道歉,我不应该防卫,我应该让你们家孩子打死我,这样你们家孩子都会活着,你们也会满意,检察官会说打死我是正义,法官会判打死我是正确。你们都应该活着,只有我该死。请你们孩子再来一次吧,让他们打死我,我再也不会防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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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明白,那个原告可以在法庭间歇时跑去质问被告的律师么?

不是很明白,那个原告可以在法庭间歇时跑去质问被告的律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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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这个是龙哥之前吧,如果是龙哥之后,估计最多是防卫过当,所以龙哥是为国家法律做了大贡献了。

这个是龙哥之前吧,如果是龙哥之后,估计最多是防卫过当,所以龙哥是为国家法律做了大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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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这家伙被判了十五年,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要是放在现在,大概率会被判防卫过当,被群殴时持刀防卫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
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
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
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
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
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
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
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
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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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少年陈光标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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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刑事案件里律师就是吉祥物,或者说是作为中间人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在中间来回打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案子的结果在开庭前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了,最终只是走个过场
说白了律师的作用在于中间拉扯和打点,而不是在法庭上辩护,那算个屁,根本不重要

刑事案件里律师就是吉祥物,或者说是作为中间人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在中间来回打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案子的结果在开庭前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了,最终只是走个过场
说白了律师的作用在于中间拉扯和打点,而不是在法庭上辩护,那算个屁,根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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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陈述案情结论的时候很清晰,动手打的两人并未手持器械,且有人劝阻。被告人退至楼梯口明明逃走的,而且并没有亮明刀,而是直接捅人腰眼。
这就是双方斗殴,被告人早就暗藏武器准备伤人的,主观上就是故意伤害啊。

法官在陈述案情结论的时候很清晰,动手打的两人并未手持器械,且有人劝阻。被告人退至楼梯口明明逃走的,而且并没有亮明刀,而是直接捅人腰眼。
这就是双方斗殴,被告人早就暗藏武器准备伤人的,主观上就是故意伤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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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imraynor8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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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不会的,想要防卫过当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刀是被告人从被害人手里抢下来的。
被告人自己带刀必然是故意伤害。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的时候,基本就已经确定是怎么判了。
如果是从对方手里抢下来的刀,大概率能混个防卫。无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这玩意他自己带个刀,对方是几个人空手,就算对方人多,反手一刀捅死一个也基本是故意伤害。
这个从法官看到材料,是被害人自己带刀出来就已经可以确定有伤害的故意了。他是想好了要砍人的,律师随便说什么都没用。没判故意杀人就是因为不能确定他最初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判的故意伤害。
我是觉得这个法官判的问题不大。

我也是看了百度百科看到的,他被从床上拽下来两次,然后拖到过道殴打,就是不知道这个刀是他带在身上的还是宿舍里面的,视频里面也没说,如果是原本带在身上的刀那性质肯定就不一样,估计判定原因就在这里吧

我也是看了百度百科看到的,他被从床上拽下来两次,然后拖到过道殴打,就是不知道这个刀是他带在身上的还是宿舍里面的,视频里面也没说,如果是原本带在身上的刀那性质肯定就不一样,估计判定原因就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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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能进能退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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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主观了,这个被告的神情就不像是正当防卫

可能是我主观了,这个被告的神情就不像是正当防卫

没关系的。其实法律事实部分本来就是你我这种普通人主观判断的(陪审团制度)。法官只是处理法律适用方面更加专业。

没关系的。其实法律事实部分本来就是你我这种普通人主观判断的(陪审团制度)。法官只是处理法律适用方面更加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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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告人在遭受霸凌的时候,是从地上随手捡的武器,无论是刀还是钢条还是带钉子的木头板子之类的玩意,在挥舞过程中致人死亡。这个就有很大可能判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考虑到受害人死亡,家属情绪激动,大概率会和稀泥。台面下找辩方律师做成认罪认罚,最后判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三缓五拉倒。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告人在遭受霸凌的时候,是从地上随手捡的武器,无论是刀还是钢条还是带钉子的木头板子之类的玩意,在挥舞过程中致人死亡。这个就有很大可能判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考虑到受害人死亡,家属情绪激动,大概率会和稀泥。台面下找辩方律师做成认罪认罚,最后判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三缓五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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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施谨胤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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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里律师就是吉祥物,或者说是作为中间人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在中间来回打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案子的结果在开庭前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了,最终只是走个过场说白了律师的作用在于中间拉扯和打点,而不是在法庭上辩护,那算个屁,根本不重要

刑事案件里律师就是吉祥物,或者说是作为中间人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在中间来回打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案子的结果在开庭前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了,最终只是走个过场
说白了律师的作用在于中间拉扯和打点,而不是在法庭上辩护,那算个屁,根本不重要

是大多数案件当中律师都是吉祥物,律师的存在就是挑刺,找法律、程序漏洞的

是大多数案件当中律师都是吉祥物,律师的存在就是挑刺,找法律、程序漏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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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少年陈光标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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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感觉很多案件律师都多余。。,无论辩护的多好,逻辑多么闭合。还是按公诉人的意见该咋判咋判。。。

你的感觉很真实,蔡雅琪刑法老师可以去看看,很多案子都是无能为力

你的感觉很真实,蔡雅琪刑法老师可以去看看,很多案子都是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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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书途 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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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龙哥之前吧,如果是龙哥之后,估计最多是防卫过当,所以龙哥是为国家法律做了大贡献了。

这个是龙哥之前吧,如果是龙哥之后,估计最多是防卫过当,所以龙哥是为国家法律做了大贡献了。

龙哥,永远的鬼

龙哥,永远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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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之间,赤手空拳有没有打死人的?
没有生命危险,自然就没有正当防卫

同学之间,赤手空拳有没有打死人的?
没有生命危险,自然就没有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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