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偷换概念?律师解读是以法律条文为主,但法律条文不可能包含生活中所有的方面,不代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的社会责任,就等于企业没有社会责任。我前面就说过,法律没有规定你做人要讲良心,所以你就可以把良心拿去喂狗?因为缺德并不违法,你就可以去干缺德的事?其次,是所有的人构成了整个社会,每一个人都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需求都属于社会责任的一部分,这不是数量多少的问题,一个人的问题就是所有人的问题,你不要偷换概念。充电站的归属虽然不是公共服务部门,但充电站本身属于公共服务,关系的是周围居民的出行充电需求,所以他要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照你这种逻辑,非公家开设开办的单位,都用你这套所谓的互相选择的做法,那还需要那些监督干什么?我就这样,你不接受你别消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