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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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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的不应该是小孩吗?
是完全相同的薪资体系和福利
是完全相同的制度还差不多,仔细想想物业和政府是不是很像,业主委员会是议会,物业是组建的政府部门,保安是jc,然后再看下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政府就能理解为什么物业和物业差别很大了
物业公司全赔
走路不看路是个大问题
义务大概分特殊的人(警察)和特殊的地方(自己家)还是特殊的事(自己制造的危险),小区内的保安占了两项,决定了他肯定负有一定的义务,按照标题讲的,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肯定是有责任的,就看有没有达到刑事程度,
讲真能告什么?赔也是物业赔点钱
孩子自己掉进去了关物业经理什么事?
???你这个书记当的不合格啊
保安看见了也没办法啊,多少工资玩什么命啊
不行啊,你要对物业负责的。物业花钱不是让你来思考的。这事物业对死者负责,保安对物业负责,物业给死者掏钱,保安被罚款,开除,能力不足不能胜任。
那不干了算了,那么点钱无所谓的
保安报警甚至是已经尽到义务了
保安,不是保镖,更不是德彪。
你当那点钱还值当罚款,换个地方不还是保安
是的,前几年就有个事故,一个什么井来着,有人掉下去了,救她跟着死了好几个,下面就是有害气体沉积
我小时候村里就有过这种事故,地头那口井掉进去一个,然后另外两个去救,三人全没了。。
那假如自己小孩掉下去怎么办呢,等防毒面具?
这就是你自己判断了,这比救不救躺在病床上的亲人一样
找保安?报警啊,
首先物业全责,有没有做到任何的防护措施。其次,别人保安真的没有义务跟道义上的任何责任。拿那么一点点钱,别人凭什么给你玩命。之前我承包过三个小区一个商场的保安外包业务,我只能说一分钱一分货。现在大部分小区的保安业务都是外包,而外包里面的保安,大部分都是干着日结的临时工。你指望他们负责?说句实话,这都是物业公司不变人,收着高昂的物业管理费用。却处处想着外包降成本,除了办公室收费那几人是物业公司人员。其它的保安,保洁都是外包。成本是降了,品质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成本降了?从自有改到外包,人员成本是增加的
你这越说越离谱了。在什么时候,未成年的第一责任人都是监护人,监护不当是首要责任。马路上小孩子不懂事横冲直撞被撞死的不知多少,司机判刑?还是父母判刑?民事责任就说民事责任,不要上纲上线
你把小孩在小区内玩比作是马路上横冲直撞?你家小孩你屁股后面跟着?一个杀人暗器般的东西在一个小区内,小区管理人没责任,监护人该死?这就上纲上线了?
你们永远有理由
这看半天不一直是你在抬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