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一种喜欢,对于男孩来说,也许至死都不会变!
喜欢大概分两种,一种是跟自己高度重合,像看到了镜子; 一种是跟自己相反,自己性格中缺失并想拥有的,在其他人身上找到了。(我发现我喜欢球星,也许球风只是个幌子,弥补自己心理的缺失才是真正的原因)
喜欢也跟当时的大环境以及个人经历有关,他从来不是一个运动,谁个人实力最强,或者谁荣誉最多,就让所有人喜欢; 极个别的也有跟世人普世观恰恰相反的,毕竟有些人格,大众可能无法理解。
拿我来说,在2001年看NBA之前,90年代末那时段,足球才是男孩的第一运动,那时候《足球小将》火的一塌糊涂,加上98年世界杯热(98年世界杯依然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一届世界杯,虽然我喜欢的大罗搞砸了决赛);
那时候我发现自己不太喜欢纯猛将,最喜欢的是儒将那种; 比如足球小将里日向只是我第二喜欢的,最喜欢的是三杉淳; 现实足球世界,最爱大罗,其次是劳尔,第三才是粗粗的大腿卡洛斯。
我第一个喜欢上的NBA球星是艾佛森,在2001年,那时候远没有这么厉害的饭圈文化,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求那个人有多大的成就,可能球风,可能身上某一个点吸引你,你就喜欢下去了(大众人物在外的形象,也不一定是他们真实的一面,看到吸引的点,默默激励自己就好)
2001年是我那一拨同学,猛然大批量喜欢篮球的开始,原来班里讨论最多的是足球和WWE(我还记得99年的摔跤狂热,一半男生逃课了,那时候闭路电视是能搜索到凤凰台的,冷石和巨石从中午开战,已经到上课点了,谁也不说走。。。)
喜欢篮球的契机,我不知道别人怎样,我确实是因为暑假在电视上看了《灌篮高手》,最喜欢箭猪头了! 当时就买了一整套的漫画。 然后大家都不踢球了,天天爬隔壁大学的铁丝网,去人家篮球场里玩。
我第一本篮球杂志,是2001年7月买的当代体育,封面是AI以及夺冠的OK,那时候杂志每期,还会有2版分享球星的绝招(我记忆里比较深的有,艾弗森反击上篮时那个变向,还有罗德曼抢篮板时使得一些阴招,比如拿胳膊肘压别人手臂)
第一个喜欢艾佛森,一半因为球风,一半因为他的穿搭和混不吝! 我说了,喜欢的人,跟你不是相似就是相反,而我恰恰是一个外表阳光,但是血液深处渴望疯狂的人,从小学到初中,我一张娃娃脸加一副眼镜,人畜无害是我的标签, 但谁又知道,那个别人充满阳光的年龄,我在课余不仅读了全套金庸和古龙, 香港的HB漫画、福尔摩斯、阿加莎、岛国一些猎奇我看了太多,悬疑、黑暗、血腥和卑劣的人性这些是我的最爱!
艾佛森那种混不吝,以及对待贫民区、黑帮发小的做派,才是我那年纪喜欢他的原因! 艾佛森是不会经营,不会识人,他的钱大半被朋友挥霍掉了,别人笑他不会过日子,即使给了他转换阶级身份的机会,他也舍不得狐朋狗友! 但恰恰是这种重情义才让人佩服!
酒尚温,但太多人血已冷!我们那一代,很多男孩是看着金庸武侠长大的,书中的主角从义薄云天的乔帮主,到最后小混混韦小宝痛骂所谓的“江湖侠士”。
儿女情长今犹在,江湖侠骨已无多! 与其说我喜欢艾佛森那种场上的无畏,不如说更像是追寻一种早已消失的江湖气。
喜欢艾佛森的,忠艾一生,不在乎他有没有冠军,拿多少荣誉,拿什么数据,人们只是从他那不畏艰险的拼杀中,感到了快意恩仇! 艾佛森能接受从一支最差的球队,最烂的环境开始拼杀去夺取荣誉,但是他不甘于成为配角,大将军马革裹尸,死则死矣!
我第二个喜欢上的是奇才的乔丹,我大概是96年,小学四年级第一次听说乔丹这个人,那时候是班长找我借龙珠看,他忽然来了句:你手指真细、好长啊,像乔丹那手型一样。
?? 乔丹是干啥的? 大概从那时候,我才注意到篮球这个项目。
喜欢乔丹,当然跟翻看他的集锦和各种传记有关,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感觉,但是我看乔丹打比赛,就感觉他跟其他人明显不是一个境界,其他人都是身在局中的棋子,乔丹却是以一种俯瞰全局的状态比赛,装逼点说:那就是球王的打法
所有人都清楚,如果乔丹不二次复出,他的goat地位无可撼动,完美到了极致, 最后一投就是NBA最伟大的剧本,最高潮的篇章! 尽管后来者邓肯、奥尼尔接连拿了冠军,但是那只是老国王自动隐退留下的铁王座,并没有进行真正的加冕仪式!可他还是复出了,尽管从神又变回了人,但是他已经给NBA留下了太多太多。
喜欢乔丹,更多的还是喜欢他的竞争精神,98那个冠军绝对是历史上最经典的,除了乔丹,谁也无法带领那支队伍创造奇迹,你可以说他是暴君,但是他就是能克服重重困难去赢。
乔丹是一个越分析越感觉不可思议的球员!
那个时段(2001-2003),我不知道其他地区,单说我周围,人气最高的球星是这么几个:艾佛森、科比、鲨鱼、卡特、加内特,后来姚明登录后,姚麦球迷也不少。
2002年我找到了自己今后最喜欢的球星,马努吉诺比利,我是从2002年世锦赛喜欢上吉诺比利的,没错,马努还没有为马刺打球的时候,马努就在我的雷达里了!
直到2004年季后赛,马刺跟湖人大战之前,非马刺球迷的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熟悉马努,毕竟那时候湖人、火箭、小牛这几个才是大热。
喜欢马努,就是喜欢他那种不走寻常路的做法。叛逆,对,就是那种不可明说,但是自己内心非常渴望的想法!
那时候我差不多高三,学业压得很重,但是思想里却充满了叛逆,那个年代(2004年),我心里最想的,其实是报考计算机专业以后往开发游戏这方向走,但是我知道家长绝对认为这是玩物丧志,所以我报专业是绝对不敢提这个的,这个秘密直到20多年后的现在我也没有对他们说过。(父母自认为给了你,他们能给予的一切,你旧事重提,自己不痛快还会给最亲的人伤疤)
后来我报了医学,但是后来我工作了不到5年,主动改行回村企了。 因为我在实习工作后,就发现我对人体下手时,并没有多少感情波动,面对死亡也平静的不像话(不只是旁人,面对堂系或者舅系亲人逝去也一样,其实在上学时,第一堂解剖课我就发现自己是个怪胎了,老师还对我说,下次再有新的尸体教具送来时,我可以帮忙去扒皮,一天给400);
真莫得感情,我发现自己心里是病了, 外表上,我对人和善阳光,是科室团队里的粘合剂,跟谁都能处的特别好,毕竟我是个相当照顾他人情绪和可怜自尊的人,甭说叔和哥了,对科室的老大姐和少妇们,甚至是知心过头了(实习那阵,我那才33的女导师,居然以下班给她家电脑安装游戏为名,把我领她家,她闺女居然被提前支走了,跟我这个学生倾诉她夫妻生活有多不如意。。。吓的我一句话不敢接)
我只有独处时,我才能对自己说, 我有亚斯伯格症! 我讨厌过多的交流,我喜欢独处! 我对自己的表里不一产生了恐惧,在生活中,我一直热衷于犯罪、黑暗、卑劣的人性这一类的东西,我知道,我不适合干医学这一行了,因为再下去我怕自己真的会犯罪。
喜欢的球星,某些方面其实就是你渴望拥有,但是缺失的那一部分。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怪就怪了!
我没觉得一个所谓的怪胎有什么不好,只要对这个社会没有造成伤害,他就值得存活。
就拿喜欢的女孩标准来说,我是颜控大于身材的,而且我是喜欢兔子系而对一些普罗大众的审美观是无感的(可能初恋的光,扎的太深了)
最典型的一个是对现在的小花,真的无感,感觉脸也不够精致;而一些公认的美女,真的get不到(比如刘天仙、大幂幂、孙俪这几个,真的无感,你要说他们美吗,那肯定是美,但是真的一点感觉没有)
我最喜欢的颜,就是当年的曾华倩,后来再感觉颜值惊艳的是龚慈恩和贾静雯,就是那种带点刁蛮的感觉
一种观点、一种喜欢,对于男孩来说,也许至死都不会变!
喜欢大概分两种,一种是跟自己高度重合,像看到了镜子; 一种是跟自己相反,自己性格中缺失并想拥有的,在其他人身上找到了。(我发现我喜欢球星,也许球风只是个幌子,弥补自己心理的缺失才是真正的原因)
喜欢也跟当时的大环境以及个人经历有关,他从来不是一个运动,谁个人实力最强,或者谁荣誉最多,就让所有人喜欢; 极个别的也有跟世人普世观恰恰相反的,毕竟有些人格,大众可能无法理解。
拿我来说,在2001年看NBA之前,90年代末那时段,足球才是男孩的第一运动,那时候《足球小将》火的一塌糊涂,加上98年世界杯热(98年世界杯依然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一届世界杯,虽然我喜欢的大罗搞砸了决赛);
那时候我发现自己不太喜欢纯猛将,最喜欢的是儒将那种; 比如足球小将里日向只是我第二喜欢的,最喜欢的是三杉淳; 现实足球世界,最爱大罗,其次是劳尔,第三才是粗粗的大腿卡洛斯。
我第一个喜欢上的NBA球星是艾佛森,在2001年,那时候远没有这么厉害的饭圈文化,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求那个人有多大的成就,可能球风,可能身上某一个点吸引你,你就喜欢下去了(大众人物在外的形象,也不一定是他们真实的一面,看到吸引的点,默默激励自己就好)
2001年是我那一拨同学,猛然大批量喜欢篮球的开始,原来班里讨论最多的是足球和WWE(我还记得99年的摔跤狂热,一半男生逃课了,那时候闭路电视是能搜索到凤凰台的,冷石和巨石从中午开战,已经到上课点了,谁也不说走。。。)
喜欢篮球的契机,我不知道别人怎样,我确实是因为暑假在电视上看了《灌篮高手》,最喜欢箭猪头了! 当时就买了一整套的漫画。 然后大家都不踢球了,天天爬隔壁大学的铁丝网,去人家篮球场里玩。
我第一本篮球杂志,是2001年7月买的当代体育,封面是AI以及夺冠的OK,那时候杂志每期,还会有2版分享球星的绝招(我记忆里比较深的有,艾弗森反击上篮时那个变向,还有罗德曼抢篮板时使得一些阴招,比如拿胳膊肘压别人手臂)
第一个喜欢艾佛森,一半因为球风,一半因为他的穿搭和混不吝! 我说了,喜欢的人,跟你不是相似就是相反,而我恰恰是一个外表阳光,但是血液深处渴望疯狂的人,从小学到初中,我一张娃娃脸加一副眼镜,人畜无害是我的标签, 但谁又知道,那个别人充满阳光的年龄,我在课余不仅读了全套金庸和古龙, 香港的HB漫画、福尔摩斯、阿加莎、岛国一些猎奇我看了太多,悬疑、黑暗、血腥和卑劣的人性这些是我的最爱!
艾佛森那种混不吝,以及对待贫民区、黑帮发小的做派,才是我那年纪喜欢他的原因! 艾佛森是不会经营,不会识人,他的钱大半被朋友挥霍掉了,别人笑他不会过日子,即使给了他转换阶级身份的机会,他也舍不得狐朋狗友! 但恰恰是这种重情义才让人佩服!
酒尚温,但太多人血已冷!我们那一代,很多男孩是看着金庸武侠长大的,书中的主角从义薄云天的乔帮主,到最后小混混韦小宝痛骂所谓的“江湖侠士”。
儿女情长今犹在,江湖侠骨已无多! 与其说我喜欢艾佛森那种场上的无畏,不如说更像是追寻一种早已消失的江湖气。
喜欢艾佛森的,忠艾一生,不在乎他有没有冠军,拿多少荣誉,拿什么数据,人们只是从他那不畏艰险的拼杀中,感到了快意恩仇! 艾佛森能接受从一支最差的球队,最烂的环境开始拼杀去夺取荣誉,但是他不甘于成为配角,大将军马革裹尸,死则死矣!
我第二个喜欢上的是奇才的乔丹,我大概是96年,小学四年级第一次听说乔丹这个人,那时候是班长找我借龙珠看,他忽然来了句:你手指真细、好长啊,像乔丹那手型一样。
?? 乔丹是干啥的? 大概从那时候,我才注意到篮球这个项目。
喜欢乔丹,当然跟翻看他的集锦和各种传记有关,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感觉,但是我看乔丹打比赛,就感觉他跟其他人明显不是一个境界,其他人都是身在局中的棋子,乔丹却是以一种俯瞰全局的状态比赛,装逼点说:那就是球王的打法
所有人都清楚,如果乔丹不二次复出,他的goat地位无可撼动,完美到了极致, 最后一投就是NBA最伟大的剧本,最高潮的篇章! 尽管后来者邓肯、奥尼尔接连拿了冠军,但是那只是老国王自动隐退留下的铁王座,并没有进行真正的加冕仪式!可他还是复出了,尽管从神又变回了人,但是他已经给NBA留下了太多太多。
喜欢乔丹,更多的还是喜欢他的竞争精神,98那个冠军绝对是历史上最经典的,除了乔丹,谁也无法带领那支队伍创造奇迹,你可以说他是暴君,但是他就是能克服重重困难去赢。
乔丹是一个越分析越感觉不可思议的球员!
那个时段(2001-2003),我不知道其他地区,单说我周围,人气最高的球星是这么几个:艾佛森、科比、鲨鱼、卡特、加内特,后来姚明登录后,姚麦球迷也不少。
2002年我找到了自己今后最喜欢的球星,马努吉诺比利,我是从2002年世锦赛喜欢上吉诺比利的,没错,马努还没有为马刺打球的时候,马努就在我的雷达里了!
直到2004年季后赛,马刺跟湖人大战之前,非马刺球迷的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熟悉马努,毕竟那时候湖人、火箭、小牛这几个才是大热。
喜欢马努,就是喜欢他那种不走寻常路的做法。叛逆,对,就是那种不可明说,但是自己内心非常渴望的想法!
那时候我差不多高三,学业压得很重,但是思想里却充满了叛逆,那个年代(2004年),我心里最想的,其实是报考计算机专业以后往开发游戏这方向走,但是我知道家长绝对认为这是玩物丧志,所以我报专业是绝对不敢提这个的,这个秘密直到20多年后的现在我也没有对他们说过。(父母自认为给了你,他们能给予的一切,你旧事重提,自己不痛快还会给最亲的人伤疤)
后来我报了医学,但是后来我工作了不到5年,主动改行回村企了。 因为我在实习工作后,就发现我对人体下手时,并没有多少感情波动,面对死亡也平静的不像话(不只是旁人,面对堂系或者舅系亲人逝去也一样,其实在上学时,第一堂解剖课我就发现自己是个怪胎了,老师还对我说,下次再有新的尸体教具送来时,我可以帮忙去扒皮,一天给400);
真莫得感情,我发现自己心里是病了, 外表上,我对人和善阳光,是科室团队里的粘合剂,跟谁都能处的特别好,毕竟我是个相当照顾他人情绪和可怜自尊的人,甭说叔和哥了,对科室的老大姐和少妇们,甚至是知心过头了(实习那阵,我那才33的女导师,居然以下班给她家电脑安装游戏为名,把我领她家,她闺女居然被提前支走了,跟我这个学生倾诉她夫妻生活有多不如意。。。吓的我一句话不敢接)
我只有独处时,我才能对自己说, 我有亚斯伯格症! 我讨厌过多的交流,我喜欢独处! 我对自己的表里不一产生了恐惧,在生活中,我一直热衷于犯罪、黑暗、卑劣的人性这一类的东西,我知道,我不适合干医学这一行了,因为再下去我怕自己真的会犯罪。
喜欢的球星,某些方面其实就是你渴望拥有,但是缺失的那一部分。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怪就怪了!
我没觉得一个所谓的怪胎有什么不好,只要对这个社会没有造成伤害,他就值得存活。
就拿喜欢的女孩标准来说,我是颜控大于身材的,而且我是喜欢兔子系而对一些普罗大众的审美观是无感的(可能初恋的光,扎的太深了)
最典型的一个是对现在的小花,真的无感,感觉脸也不够精致;而一些公认的美女,真的get不到(比如刘天仙、大幂幂、孙俪这几个,真的无感,你要说他们美吗,那肯定是美,但是真的一点感觉没有)
我最喜欢的颜,就是当年的曾华倩,后来再感觉颜值惊艳的是龚慈恩和贾静雯,就是那种带点刁蛮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