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后脑着地,怕是不行了,这算自卫么?

716回复/ 50666896 浏览
throny(115级)楼主2023-03-28 18:09:32
大妈后脑着地,怕是不行了,这算自卫么?throny 发表在步行街主干道 https://bbs.hupu.com/topic-daily

这些回帖亮了

收起
引用 @航母反应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判个互殴,还是赔钱。

判个互殴,还是赔钱。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亮了(2315)
回复
查看评论(25)
引用 @航母反应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不是劈头盖脸就叫伤害,那岂不是你用手打人,人就可以用刀捅死你?

不是劈头盖脸就叫伤害,那岂不是你用手打人,人就可以用刀捅死你?

就问你大爷用刀了吗?

就问你大爷用刀了吗?

亮了(1879)
回复
查看评论(3)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绝对是自卫范畴。

亮了(1751)
回复
查看评论(14)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实施了不法侵害可以防卫不假,但是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五个条件:起因、时间、对象、意图、限度。如果采用明显超过不法侵害暴力程度的手段去防卫很容易被认定为不具有防卫意图,连防卫过当都不算,就是该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实施了不法侵害可以防卫不假,但是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五个条件:起因、时间、对象、意图、限度。如果采用明显超过不法侵害暴力程度的手段去防卫很容易被认定为不具有防卫意图,连防卫过当都不算,就是该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亮了(1075)
回复
查看评论(10)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按现在法律来看还真是,能跑就跑

按现在法律来看还真是,能跑就跑

你注意看这男的一直在挣扎离开大妈 是大妈揪住不放 当事人意图离开这大妈 但大妈非但揪住衣服不允许甚至持续攻击当事人头部 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算自卫

你注意看这男的一直在挣扎离开大妈 是大妈揪住不放 当事人意图离开这大妈 但大妈非但揪住衣服不允许甚至持续攻击当事人头部 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算自卫

亮了(693)
回复
查看评论(5)
引用 @阴阳de人烂屁股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图片]

查看更多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龙哥案件,反杀哥也动手啊

龙哥案件,反杀哥也动手啊

亮了(747)
回复
查看评论(6)
引用 @宝哥不是表哥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绝对是自卫范畴。

基本上都是大妈在动手,大爷其实全程就那一个动作。当然,这事完全看最后法院怎么认定了

基本上都是大妈在动手,大爷其实全程就那一个动作。当然,这事完全看最后法院怎么认定了

亮了(314)
回复
查看评论(5)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这一个动作对于一个上年纪的大妈来说就有很高的危险性,那是不是我打你一枪之后不打第二枪我就可以是正当防卫?

这一个动作对于一个上年纪的大妈来说就有很高的危险性,那是不是我打你一枪之后不打第二枪我就可以是正当防卫?

大爷没上年纪?大爷就活该被打?我不懂你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对方没用武器打你,你用枪打对方?

大爷没上年纪?大爷就活该被打?我不懂你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对方没用武器打你,你用枪打对方?

亮了(242)
回复
查看评论(2)
引用 @CoolKingChris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看你赔多少咯,喂不饱别人就坐牢呗

看你赔多少咯,喂不饱别人就坐牢呗

这老头看着60岁以上,有可能70+。
你要坐牢?你看法院敢判吗?
这视频就是明显的50岁左右大龄泼妇,仗着自己虎背熊腰的身材,欺负人家又瘦又小的老头。

这老头看着60岁以上,有可能70+。
你要坐牢?你看法院敢判吗?
这视频就是明显的50岁左右大龄泼妇,仗着自己虎背熊腰的身材,欺负人家又瘦又小的老头。

亮了(206)
回复
查看评论(2)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这一个动作对于一个上年纪的大妈来说就有很高的危险性,那是不是我打你一枪之后不打第二枪我就可以是正当防卫?

这一个动作对于一个上年纪的大妈来说就有很高的危险性,那是不是我打你一枪之后不打第二枪我就可以是正当防卫?

你到底学没学过法?只要是他实施了不法侵害我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大爷的手段本身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最多因为损害结果判一个防卫过当。

你到底学没学过法?只要是他实施了不法侵害我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大爷的手段本身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最多因为损害结果判一个防卫过当。

亮了(271)
回复
查看评论(6)

听声音是上海的

听声音是上海的

亮了(114)
回复
查看评论(2)
引用 @不死妖刀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视频就一半,什么绝对不绝对

视频就一半,什么绝对不绝对

这已经算是事发的全部视频了,由始至终都是高大的一方纠缠瘦小的一方呀

这已经算是事发的全部视频了,由始至终都是高大的一方纠缠瘦小的一方呀

亮了(91)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这要看情况,她在打我,由于我在躲闪失去平衡造成这样的结果不判刑,如果是在互相扭打那就不一样了,这个视频看起来是前者,但视频不全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所以不好说

这要看情况,她在打我,由于我在躲闪失去平衡造成这样的结果不判刑,如果是在互相扭打那就不一样了,这个视频看起来是前者,但视频不全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所以不好说

亮了(88)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drz3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基本上都是大妈在动手,大爷其实全程就那一个动作。当然,这事完全看最后法院怎么认定了

基本上都是大妈在动手,大爷其实全程就那一个动作。当然,这事完全看最后法院怎么认定了

新规出来以后这种应该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希望有后续学习下

新规出来以后这种应该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希望有后续学习下

亮了(79)
回复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谁说大爷活该被打了?被打了两巴掌就要用足以致命的办法保护自己?大爷挣脱开不行?把大妈推开不行?一定要来个摔跤?这么大岁数经得起这一摔吗?

谁说大爷活该被打了?被打了两巴掌就要用足以致命的办法保护自己?大爷挣脱开不行?把大妈推开不行?一定要来个摔跤?这么大岁数经得起这一摔吗?

乐山大佛应该换你来坐,被打打头你还能为对方想这么多。

乐山大佛应该换你来坐,被打打头你还能为对方想这么多。

亮了(65)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那不好说,你懂的,虽然我知道很多人要点灭我,但最终很可能和大家美好愿望不一样。

那不好说,你懂的,虽然我知道很多人要点灭我,但最终很可能和大家美好愿望不一样。

亮了(196)
回复
查看评论(3)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那你觉得是打面部造成死亡的可能性大还是把人摔倒造成死亡的可能性更大?

那你觉得是打面部造成死亡的可能性大还是把人摔倒造成死亡的可能性更大?

都有可能,没有概率高低~而且被打一方要紧急脱险,哪有那么多考虑~

都有可能,没有概率高低~而且被打一方要紧急脱险,哪有那么多考虑~

亮了(58)
回复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辩论我输了,我先保留我的意见去看看指导意见

辩论我输了,我先保留我的意见去看看指导意见

就算这份指导意见没出来,理论层面这属于正当防卫也没什么争议的,只不过实践中确实存在被认定互殴/防卫过当的可能性。现在等于是最高检和公安部出来站台,带头推进了

就算这份指导意见没出来,理论层面这属于正当防卫也没什么争议的,只不过实践中确实存在被认定互殴/防卫过当的可能性。现在等于是最高检和公安部出来站台,带头推进了

亮了(55)
回复
查看评论(2)
引用 @望着保罗发着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就问你大爷用刀了吗?

就问你大爷用刀了吗?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亮了(86)
回复
查看评论(7)
引用 @江苏地区比较英俊的青年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图片]

查看更多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过失犯罪前提是否包含受害人主张伤害他人在先呢?这逮着老大爷一顿打,老大爷这明显是个摆脱动作啊。就像当年的龙哥,他也死了,不过最后结果也是正当防卫。我不认为有人死了就一定需要别人承担责任。仅从视频角度,老大爷并没有主观伤害行为和后续补充动作,更像是一种自我防卫摆脱伤害,有可能下一拳就打到太阳穴了。如果是大妈一拳把大爷打倒然后摔死,我觉得这种情况比较适用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犯罪前提是否包含受害人主张伤害他人在先呢?这逮着老大爷一顿打,老大爷这明显是个摆脱动作啊。就像当年的龙哥,他也死了,不过最后结果也是正当防卫。我不认为有人死了就一定需要别人承担责任。仅从视频角度,老大爷并没有主观伤害行为和后续补充动作,更像是一种自我防卫摆脱伤害,有可能下一拳就打到太阳穴了。如果是大妈一拳把大爷打倒然后摔死,我觉得这种情况比较适用过失致人死亡。

亮了(56)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多读点书别怕丢人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图片]

查看更多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理解到位

理解到位

亮了(52)
回复
引用 @现象级灵活胖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你注意看这男的一直在挣扎离开大妈 是大妈揪住不放 当事人意图离开这大妈 但大妈非但揪住衣服不允许甚至持续攻击当事人头部 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算自卫

你注意看这男的一直在挣扎离开大妈 是大妈揪住不放 当事人意图离开这大妈 但大妈非但揪住衣服不允许甚至持续攻击当事人头部 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算自卫

确实是正当防卫,我知识没及时更新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找到了,抱歉一开始说错了

确实是正当防卫,我知识没及时更新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找到了,抱歉一开始说错了

亮了(67)
回复
查看评论(3)
引用 @宝哥不是表哥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结局舒适,这种不依不饶的老婆子,估计年轻时也不是什么好人,坏人变老了而已

结局舒适,这种不依不饶的老婆子,估计年轻时也不是什么好人,坏人变老了而已

亮了(39)
回复
引用 @drz3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基本上都是大妈在动手,大爷其实全程就那一个动作。当然,这事完全看最后法院怎么认定了

基本上都是大妈在动手,大爷其实全程就那一个动作。当然,这事完全看最后法院怎么认定了

我觉得那个动作也是大妈主动的,无奈大爷下盘太稳了

我觉得那个动作也是大妈主动的,无奈大爷下盘太稳了

亮了(37)
回复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谁说大爷活该被打了?被打了两巴掌就要用足以致命的办法保护自己?大爷挣脱开不行?把大妈推开不行?一定要来个摔跤?这么大岁数经得起这一摔吗?

谁说大爷活该被打了?被打了两巴掌就要用足以致命的办法保护自己?大爷挣脱开不行?把大妈推开不行?一定要来个摔跤?这么大岁数经得起这一摔吗?

大妈怎么不想想这么大年龄的老人,禁得起她这么一顿打脸吗??大爷的身高体重相对大妈明显处于劣势,大爷想跑被大妈拽回来了,你自己好好看看视频。

大妈怎么不想想这么大年龄的老人,禁得起她这么一顿打脸吗??大爷的身高体重相对大妈明显处于劣势,大爷想跑被大妈拽回来了,你自己好好看看视频。

亮了(38)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宝哥不是表哥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绝对是自卫范畴。

视频就一半,什么绝对不绝对

视频就一半,什么绝对不绝对

亮了(52)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35岁就蹆休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这要看情况,她在打我,由于我在躲闪失去平衡造成这样的结果不判刑,如果是在互相扭打那就不一样了,这个视频看起来是前者,但视频不全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所以不好说

这要看情况,她在打我,由于我在躲闪失去平衡造成这样的结果不判刑,如果是在互相扭打那就不一样了,这个视频看起来是前者,但视频不全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所以不好说

我看错了,是大爷伸脚绊倒大妈的,按最新指导意见属于正当防卫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看错了,是大爷伸脚绊倒大妈的,按最新指导意见属于正当防卫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亮了(32)
回复
查看评论(2)
引用 @Anddy9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你到底学没学过法?只要是他实施了不法侵害我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大爷的手段本身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最多因为损害结果判一个防卫过当。

你到底学没学过法?只要是他实施了不法侵害我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大爷的手段本身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最多因为损害结果判一个防卫过当。

也不是防卫过当噢,因为防卫过当的行为必须是一个违法侵行为,大爷这不是一个违法侵害行为

也不是防卫过当噢,因为防卫过当的行为必须是一个违法侵行为,大爷这不是一个违法侵害行为

亮了(30)
回复
引用 @宝哥不是表哥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绝对是自卫范畴。

全程挨打,没有自卫

全程挨打,没有自卫

亮了(29)
回复
引用 @Maimengde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这仅仅是互殴。谈不上防卫。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造成后果,需要承担责任。这次运气不好,互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足够判刑了。别七想八想,赶紧去取得谅解吧。还要犟,就是自己作死。以后这种情况,就是摆脱纠缠加报警。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一定要以身试法。觉得自己是有理一方就百无禁忌的,都是找死行为。有理也会转化成无理,例如本案。

这仅仅是互殴。谈不上防卫。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造成后果,需要承担责任。这次运气不好,互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足够判刑了。别七想八想,赶紧去取得谅解吧。还要犟,就是自己作死。以后这种情况,就是摆脱纠缠加报警。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一定要以身试法。觉得自己是有理一方就百无禁忌的,都是找死行为。有理也会转化成无理,例如本案。

互殴都出来了 多学学法

互殴都出来了 多学学法

亮了(27)
回复
引用 @江苏地区比较英俊的青年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图片]

查看更多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我觉得不一定会是过失致死,前面女的一直拍打他的头部,对于老年人也可能会算是有生命危险,也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吧。很难界定

我觉得不一定会是过失致死,前面女的一直拍打他的头部,对于老年人也可能会算是有生命危险,也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吧。很难界定

亮了(25)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很难说,他拌这一下就摆脱当时的纠打来说,很可能被认定为非必要的。我感觉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可能性极大。

很难说,他拌这一下就摆脱当时的纠打来说,很可能被认定为非必要的。我感觉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可能性极大。

亮了(26)
回复
查看评论(4)
引用 @好玖ざ卟挸 发表的:
只看此人

龙哥案件,反杀哥也动手啊

龙哥案件,反杀哥也动手啊

致命武力

致命武力

亮了(23)
回复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我只是举个例子,就是说大妈打大爷两巴掌确实算是不法侵害(殴打),但大爷采取的防卫行为明显与不法侵害不对等。

我只是举个例子,就是说大妈打大爷两巴掌确实算是不法侵害(殴打),但大爷采取的防卫行为明显与不法侵害不对等。

哪里不对能,大爷被打,想跑被大妈拽回来了,然后大爷无奈就拌了下大妈想逃脱。你的意思是大爷要是回手一拳就平等了?我告诉你,那一拳打寸地方直接ko,到时你又不乐意了。

哪里不对能,大爷被打,想跑被大妈拽回来了,然后大爷无奈就拌了下大妈想逃脱。你的意思是大爷要是回手一拳就平等了?我告诉你,那一拳打寸地方直接ko,到时你又不乐意了。

亮了(21)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多读点书别怕丢人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图片]

查看更多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找到了,感谢提醒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找到了,感谢提醒

亮了(43)
回复
引用 @Maimengde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这仅仅是互殴。谈不上防卫。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造成后果,需要承担责任。这次运气不好,互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足够判刑了。别七想八想,赶紧去取得谅解吧。还要犟,就是自己作死。以后这种情况,就是摆脱纠缠加报警。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一定要以身试法。觉得自己是有理一方就百无禁忌的,都是找死行为。有理也会转化成无理,例如本案。

这仅仅是互殴。谈不上防卫。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造成后果,需要承担责任。这次运气不好,互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足够判刑了。别七想八想,赶紧去取得谅解吧。还要犟,就是自己作死。以后这种情况,就是摆脱纠缠加报警。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一定要以身试法。觉得自己是有理一方就百无禁忌的,都是找死行为。有理也会转化成无理,例如本案。

老法盲了

老法盲了

亮了(17)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虎扑断案,死刑起步

虎扑断案,死刑起步

亮了(18)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确实是正当防卫,我知识没及时更新(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我找到了,抱歉一开始说错了

确实是正当防卫,我知识没及时更新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找到了,抱歉一开始说错了

对嘛 主要点我觉得就是在于当事人显然是努力避免冲突的 没啥好抱歉的 咱们都是讨论 握手

对嘛 主要点我觉得就是在于当事人显然是努力避免冲突的 没啥好抱歉的 咱们都是讨论 握手

亮了(17)
回复
引用 @Anddy9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你到底学没学过法?只要是他实施了不法侵害我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大爷的手段本身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最多因为损害结果判一个防卫过当。

你到底学没学过法?只要是他实施了不法侵害我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大爷的手段本身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最多因为损害结果判一个防卫过当。

大爷只是推开大妈,就因为大妈摔倒磕到头就防卫过当?那想陷害人防卫过当也太简单了

大爷只是推开大妈,就因为大妈摔倒磕到头就防卫过当?那想陷害人防卫过当也太简单了

亮了(16)
回复
引用 @航母反应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那不好说,你懂的,虽然我知道很多人要点灭我,但最终很可能和大家美好愿望不一样。

那不好说,你懂的,虽然我知道很多人要点灭我,但最终很可能和大家美好愿望不一样。

大爷的年龄在这了 估计也不能判

大爷的年龄在这了 估计也不能判

亮了(16)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航母反应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不是劈头盖脸就叫伤害,那岂不是你用手打人,人就可以用刀捅死你?

不是劈头盖脸就叫伤害,那岂不是你用手打人,人就可以用刀捅死你?

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回复你,正当防卫是写进刑法的法律概念,白字黑字的,你怎么还在这个人揣度呢?
先说个极端假设,打耳光有没有耳穿孔的可能?打头有没有可能脑震荡?打到后脑太阳穴有没致死可能?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合着打死打残才叫侵害?压根无关伤害程度懂吗?重点是打人是毫无疑问的非法侵害,面对非法侵害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制止性行为就叫正当防卫。侵害程度对应的是你的制止性行为也就是正当防卫的合理范围,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正当防卫强调的是一个正当,你动手对方拿刀之类的明显是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好吗?!防卫过度是后果是有可能负刑事责任,但也是可以从轻处罚甚至免除的,你原号变被告借机生事肯定是不可行的嘛!这个视频大爷伸了脚你甚至能从斗殴角度解读,至少从正当防卫角度解读也不是不存在逻辑性!

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回复你,正当防卫是写进刑法的法律概念,白字黑字的,你怎么还在这个人揣度呢?[微笑][微笑]
先说个极端假设,打耳光有没有耳穿孔的可能?打头有没有可能脑震荡?打到后脑太阳穴有没致死可能?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合着打死打残才叫侵害?压根无关伤害程度懂吗?重点是打人是毫无疑问的非法侵害,面对非法侵害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制止性行为就叫正当防卫。侵害程度对应的是你的制止性行为也就是正当防卫的合理范围,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正当防卫强调的是一个正当,你动手对方拿刀之类的明显是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好吗?!防卫过度是后果是有可能负刑事责任,但也是可以从轻处罚甚至免除的,你原号变被告借机生事肯定是不可行的嘛!这个视频大爷伸了脚你甚至能从斗殴角度解读,至少从正当防卫角度解读也不是不存在逻辑性!

亮了(16)
回复
查看评论(1)

全部回帖

收起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亮了(18)
回复
查看评论(6)

听声音是上海的

听声音是上海的

亮了(114)
回复
查看评论(2)
引用 @阴阳de人烂屁股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图片]

查看更多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龙哥案件,反杀哥也动手啊

龙哥案件,反杀哥也动手啊

亮了(747)
回复
查看评论(6)
引用 @好玖ざ卟挸 发表的:
只看此人

龙哥案件,反杀哥也动手啊

龙哥案件,反杀哥也动手啊

致命武力

致命武力

亮了(23)
回复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绝对是自卫范畴。

亮了(1751)
回复
查看评论(14)
引用 @航母反应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这确实不算自卫,因为这就是完全正当合法的行为。

这确实不算自卫,因为这就是完全正当合法的行为。

亮了(279)
回复
查看评论(3)

哦豁

哦豁

亮了(0)
回复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这确实不算自卫,因为这就是完全正当合法的行为。

这确实不算自卫,因为这就是完全正当合法的行为。

判个互殴,还是赔钱。

判个互殴,还是赔钱。

亮了(3)
回复
查看评论(3)
引用 @阴阳de人烂屁股 发表的:
只看此人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图片]

查看更多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我就是站不稳了,往后一挪脚

我就是站不稳了,往后一挪脚

亮了(7)
回复
引用 @航母反应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劈头盖脸的打还不叫伤害啊?正当自卫的概念是基于不法侵害,重点在于是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必须到一定程度的非法侵害才能采取正当防卫。

劈头盖脸的打还不叫伤害啊?正当自卫的概念是基于不法侵害,重点在于是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必须到一定程度的非法侵害才能采取正当防卫。

亮了(65)
回复
查看评论(1)
引用 @航母反应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判个互殴,还是赔钱。

判个互殴,还是赔钱。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亮了(2315)
回复
查看评论(25)
引用 @WJRILE 发表的:
只看此人

劈头盖脸的打还不叫伤害啊?正当自卫的概念是基于不法侵害,重点在于是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必须到一定程度的非法侵害才能采取正当防卫。

劈头盖脸的打还不叫伤害啊?正当自卫的概念是基于不法侵害,重点在于是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必须到一定程度的非法侵害才能采取正当防卫。

不是劈头盖脸就叫伤害,那岂不是你用手打人,人就可以用刀捅死你?

不是劈头盖脸就叫伤害,那岂不是你用手打人,人就可以用刀捅死你?

亮了(4)
回复
查看评论(4)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那不好说,你懂的,虽然我知道很多人要点灭我,但最终很可能和大家美好愿望不一样。

那不好说,你懂的,虽然我知道很多人要点灭我,但最终很可能和大家美好愿望不一样。

亮了(196)
回复
查看评论(3)
引用 @航母反应堆 发表的:
只看此人

那不好说,你懂的,虽然我知道很多人要点灭我,但最终很可能和大家美好愿望不一样。

那不好说,你懂的,虽然我知道很多人要点灭我,但最终很可能和大家美好愿望不一样。

司法还需要健全

司法还需要健全

亮了(3)
回复

地上是血吗。。。

地上是血吗。。。

亮了(0)
回复

这到底算什么啊懂的说说

这到底算什么啊懂的说说

亮了(0)
回复
引用 @夜雨潇湘醉不眠 发表的:
只看此人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赔钱免不了,肯定不能判刑

死人的话肯定要坐牢啊,这个肯定不适应正当防卫的,看伤势吧,够得上刑事案件坐牢免不了

死人的话肯定要坐牢啊,这个肯定不适应正当防卫的,看伤势吧,够得上刑事案件坐牢免不了

亮了(8)
回复
查看评论(3)
引用 @飞蛾扑水 发表的:
只看此人

死人的话肯定要坐牢啊,这个肯定不适应正当防卫的,看伤势吧,够得上刑事案件坐牢免不了

死人的话肯定要坐牢啊,这个肯定不适应正当防卫的,看伤势吧,够得上刑事案件坐牢免不了

我看错了,原来是大爷把大妈绊倒的,那出了事确实可以判刑

我看错了,原来是大爷把大妈绊倒的,那出了事确实可以判刑

亮了(4)
回复
查看评论(1)
Re:大妈后脑着地,怕是不行了,这算自卫么?
虎扑游戏中心
步行街主干道最热帖
关于铁路工作的一些简单介绍
日本女权学家上野千鹤子:中国女性不应该要彩礼,因为这不是女性主义,而是物质主义
网红大蓝: 点评吴艳妮,作为种种下头行为,惹众怒!
看来我是老了,竟然喜欢看剧
你的肾好不好
非常讨厌 极度怨恨我父母-3:补充我妈叙述的一些事&回应评论
发个帖想看看有多少在国外的jr
柏原崇这颜值难道不吊打木村拓哉吗?
恶心亖了,刚刚吃麻辣烫,对面坐了个手肘好多菜花的男
兄弟们,我这么做有问题么?
步行街主干道最新帖
你的肾好不好
没有那么坚强,难过到说不出话来,只想一个人待着。拜托了。
兄弟们帮我看看是不是情侣头像
亚洲狮子
列强竞是我自己!!
结婚的好处
虎扑能不能上市啊 这广告触发模式及数量之大真的让人抓狂
备考
最后开贴,要找回自己曾经减肥的感觉!!
这两个歌曲哪个影响传唱力高
热门游戏-即点即玩
无需下载,足球经理模式一键即玩
《NBA英雄》教练系统上线啦!我选好了,看看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