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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回帖亮了
绝对是自卫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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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了不法侵害可以防卫不假,但是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五个条件:起因、时间、对象、意图、限度。如果采用明显超过不法侵害暴力程度的手段去防卫很容易被认定为不具有防卫意图,连防卫过当都不算,就是该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实施了不法侵害可以防卫不假,但是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五个条件:起因、时间、对象、意图、限度。如果采用明显超过不法侵害暴力程度的手段去防卫很容易被认定为不具有防卫意图,连防卫过当都不算,就是该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看你赔多少咯,喂不饱别人就坐牢呗
看你赔多少咯,喂不饱别人就坐牢呗
这老头看着60岁以上,有可能70+。
你要坐牢?你看法院敢判吗?
这视频就是明显的50岁左右大龄泼妇,仗着自己虎背熊腰的身材,欺负人家又瘦又小的老头。
这老头看着60岁以上,有可能70+。
你要坐牢?你看法院敢判吗?
这视频就是明显的50岁左右大龄泼妇,仗着自己虎背熊腰的身材,欺负人家又瘦又小的老头。
这一个动作对于一个上年纪的大妈来说就有很高的危险性,那是不是我打你一枪之后不打第二枪我就可以是正当防卫?
这一个动作对于一个上年纪的大妈来说就有很高的危险性,那是不是我打你一枪之后不打第二枪我就可以是正当防卫?
你到底学没学过法?只要是他实施了不法侵害我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大爷的手段本身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最多因为损害结果判一个防卫过当。
你到底学没学过法?只要是他实施了不法侵害我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这大爷的手段本身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最多因为损害结果判一个防卫过当。
听声音是上海的
听声音是上海的
就问你大爷用刀了吗?
就问你大爷用刀了吗?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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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过失犯罪前提是否包含受害人主张伤害他人在先呢?这逮着老大爷一顿打,老大爷这明显是个摆脱动作啊。就像当年的龙哥,他也死了,不过最后结果也是正当防卫。我不认为有人死了就一定需要别人承担责任。仅从视频角度,老大爷并没有主观伤害行为和后续补充动作,更像是一种自我防卫摆脱伤害,有可能下一拳就打到太阳穴了。如果是大妈一拳把大爷打倒然后摔死,我觉得这种情况比较适用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犯罪前提是否包含受害人主张伤害他人在先呢?这逮着老大爷一顿打,老大爷这明显是个摆脱动作啊。就像当年的龙哥,他也死了,不过最后结果也是正当防卫。我不认为有人死了就一定需要别人承担责任。仅从视频角度,老大爷并没有主观伤害行为和后续补充动作,更像是一种自我防卫摆脱伤害,有可能下一拳就打到太阳穴了。如果是大妈一拳把大爷打倒然后摔死,我觉得这种情况比较适用过失致人死亡。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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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理解到位
理解到位
你注意看这男的一直在挣扎离开大妈 是大妈揪住不放 当事人意图离开这大妈 但大妈非但揪住衣服不允许甚至持续攻击当事人头部 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算自卫
你注意看这男的一直在挣扎离开大妈 是大妈揪住不放 当事人意图离开这大妈 但大妈非但揪住衣服不允许甚至持续攻击当事人头部 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算自卫
确实是正当防卫,我知识没及时更新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找到了,抱歉一开始说错了
确实是正当防卫,我知识没及时更新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找到了,抱歉一开始说错了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绝对是自卫范畴。
结局舒适,这种不依不饶的老婆子,估计年轻时也不是什么好人,坏人变老了而已
结局舒适,这种不依不饶的老婆子,估计年轻时也不是什么好人,坏人变老了而已
谁说大爷活该被打了?被打了两巴掌就要用足以致命的办法保护自己?大爷挣脱开不行?把大妈推开不行?一定要来个摔跤?这么大岁数经得起这一摔吗?
谁说大爷活该被打了?被打了两巴掌就要用足以致命的办法保护自己?大爷挣脱开不行?把大妈推开不行?一定要来个摔跤?这么大岁数经得起这一摔吗?
大妈怎么不想想这么大年龄的老人,禁得起她这么一顿打脸吗??大爷的身高体重相对大妈明显处于劣势,大爷想跑被大妈拽回来了,你自己好好看看视频。
大妈怎么不想想这么大年龄的老人,禁得起她这么一顿打脸吗??大爷的身高体重相对大妈明显处于劣势,大爷想跑被大妈拽回来了,你自己好好看看视频。
这要看情况,她在打我,由于我在躲闪失去平衡造成这样的结果不判刑,如果是在互相扭打那就不一样了,这个视频看起来是前者,但视频不全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所以不好说
这要看情况,她在打我,由于我在躲闪失去平衡造成这样的结果不判刑,如果是在互相扭打那就不一样了,这个视频看起来是前者,但视频不全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所以不好说
我看错了,是大爷伸脚绊倒大妈的,按最新指导意见属于正当防卫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看错了,是大爷伸脚绊倒大妈的,按最新指导意见属于正当防卫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这仅仅是互殴。谈不上防卫。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造成后果,需要承担责任。这次运气不好,互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足够判刑了。别七想八想,赶紧去取得谅解吧。还要犟,就是自己作死。以后这种情况,就是摆脱纠缠加报警。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一定要以身试法。觉得自己是有理一方就百无禁忌的,都是找死行为。有理也会转化成无理,例如本案。
这仅仅是互殴。谈不上防卫。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造成后果,需要承担责任。这次运气不好,互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足够判刑了。别七想八想,赶紧去取得谅解吧。还要犟,就是自己作死。以后这种情况,就是摆脱纠缠加报警。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一定要以身试法。觉得自己是有理一方就百无禁忌的,都是找死行为。有理也会转化成无理,例如本案。
互殴都出来了 多学学法
互殴都出来了 多学学法
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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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死了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下脚那一下就是典型过失犯罪,看着老爷子年纪挺大了,对这种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赔钱免不了,谁叫你点子背招惹到了xxn
我觉得不一定会是过失致死,前面女的一直拍打他的头部,对于老年人也可能会算是有生命危险,也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吧。很难界定
我觉得不一定会是过失致死,前面女的一直拍打他的头部,对于老年人也可能会算是有生命危险,也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吧。很难界定
我只是举个例子,就是说大妈打大爷两巴掌确实算是不法侵害(殴打),但大爷采取的防卫行为明显与不法侵害不对等。
我只是举个例子,就是说大妈打大爷两巴掌确实算是不法侵害(殴打),但大爷采取的防卫行为明显与不法侵害不对等。
哪里不对能,大爷被打,想跑被大妈拽回来了,然后大爷无奈就拌了下大妈想逃脱。你的意思是大爷要是回手一拳就平等了?我告诉你,那一拳打寸地方直接ko,到时你又不乐意了。
哪里不对能,大爷被打,想跑被大妈拽回来了,然后大爷无奈就拌了下大妈想逃脱。你的意思是大爷要是回手一拳就平等了?我告诉你,那一拳打寸地方直接ko,到时你又不乐意了。
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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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防卫手段是否超过侵害程度什么时候唯结果论了?单从大爷的行为本身出发,他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大妈后脑勺跌倒着地的结果?在大妈先动手+大爷明确努力避免冲突的前提下,什么时候可以从唯结果论的视角苛求当事人要在具备瞬时性的法益受侵害的场合还得有预见义务和期待可能性了?要不你再把那份指导意见读一遍?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正当防卫的僵尸化就是你们这帮人努力理解的后果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找到了,感谢提醒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找到了,感谢提醒
这仅仅是互殴。谈不上防卫。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造成后果,需要承担责任。这次运气不好,互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足够判刑了。别七想八想,赶紧去取得谅解吧。还要犟,就是自己作死。以后这种情况,就是摆脱纠缠加报警。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一定要以身试法。觉得自己是有理一方就百无禁忌的,都是找死行为。有理也会转化成无理,例如本案。
这仅仅是互殴。谈不上防卫。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造成后果,需要承担责任。这次运气不好,互殴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足够判刑了。别七想八想,赶紧去取得谅解吧。还要犟,就是自己作死。以后这种情况,就是摆脱纠缠加报警。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一定要以身试法。觉得自己是有理一方就百无禁忌的,都是找死行为。有理也会转化成无理,例如本案。
老法盲了
老法盲了
确实是正当防卫,我知识没及时更新(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我找到了,抱歉一开始说错了
确实是正当防卫,我知识没及时更新
(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找到了,抱歉一开始说错了
对嘛 主要点我觉得就是在于当事人显然是努力避免冲突的 没啥好抱歉的 咱们都是讨论 握手
对嘛 主要点我觉得就是在于当事人显然是努力避免冲突的 没啥好抱歉的 咱们都是讨论 握手
不是劈头盖脸就叫伤害,那岂不是你用手打人,人就可以用刀捅死你?
不是劈头盖脸就叫伤害,那岂不是你用手打人,人就可以用刀捅死你?
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回复你,正当防卫是写进刑法的法律概念,白字黑字的,你怎么还在这个人揣度呢?
先说个极端假设,打耳光有没有耳穿孔的可能?打头有没有可能脑震荡?打到后脑太阳穴有没致死可能?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合着打死打残才叫侵害?压根无关伤害程度懂吗?重点是打人是毫无疑问的非法侵害,面对非法侵害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制止性行为就叫正当防卫。侵害程度对应的是你的制止性行为也就是正当防卫的合理范围,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正当防卫强调的是一个正当,你动手对方拿刀之类的明显是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好吗?!防卫过度是后果是有可能负刑事责任,但也是可以从轻处罚甚至免除的,你原号变被告借机生事肯定是不可行的嘛!这个视频大爷伸了脚你甚至能从斗殴角度解读,至少从正当防卫角度解读也不是不存在逻辑性!
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回复你,正当防卫是写进刑法的法律概念,白字黑字的,你怎么还在这个人揣度呢?[微笑][微笑]
先说个极端假设,打耳光有没有耳穿孔的可能?打头有没有可能脑震荡?打到后脑太阳穴有没致死可能?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合着打死打残才叫侵害?压根无关伤害程度懂吗?重点是打人是毫无疑问的非法侵害,面对非法侵害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制止性行为就叫正当防卫。侵害程度对应的是你的制止性行为也就是正当防卫的合理范围,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正当防卫强调的是一个正当,你动手对方拿刀之类的明显是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好吗?!防卫过度是后果是有可能负刑事责任,但也是可以从轻处罚甚至免除的,你原号变被告借机生事肯定是不可行的嘛!这个视频大爷伸了脚你甚至能从斗殴角度解读,至少从正当防卫角度解读也不是不存在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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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豁
哦豁
不算吧,大爷出脚了
我就是站不稳了,往后一挪脚
我就是站不稳了,往后一挪脚
这到底算什么啊懂的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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