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除了写在NBA规则手册上的那些规则,比如掩护需要建立合法的位置,不能伸脚,不能顶胯之外,还有一个判定标准,就是如果绕掩护者,主动伸手抓、纠缠掩护者,双方产生了身体接触和纠缠,这时掩护者就已经可以移动了。
有些人绕掩护时,喜欢在掩护墙上借力,抓一把,手臂拐一下等等,有些人被掩护挡住了,喜欢手臂发力硬怼过去,这些情况下,掩护者都不是必须把脚站定了动都不许动,两个人要是手臂架到一起了,一起走到天涯海角都不是非法掩护——16年伊戈达拉和詹姆斯的著名镜头都是这种情况,实际上那些都不是非法掩护。
如果绕掩护者手部动作非常干净,没有抓掩护者,没有与掩护者纠缠,这种情况下,显然掩护者移动就是非法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