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末清初诗人吴伟业的七言歌行《圆圆曲》中有这么一句名言:冲冠一怒为红颜。说的是明末清初流传的一个故事,吴三桂因爱妾陈圆圆被李自成的手下掳走,冲冠一怒挥师降清转杀李自成的大顺军。从那以后,那句话便流传了下来,多指生气到极点只因为一个漂亮的女子。而在现代社会,也有这么一个人为了女友冲冠一怒,他便是秦家明。秦家明是辽宁本溪偏岭乡人,从小到大周围人对他的印象都很不错,人品好。学习、工作认真,长得也是相貌堂堂,缺点就是性格有点固执。做什么事情都认死理,一根筋,甚至有点儿偏激。长大之后他在铁路本溪车务段当工人,车间主任听说他犯下命案时,都不太相信这是真的。事实上,命案还是真是秦家明犯的,他是为了女友左雪梅。
一次工厂聚会中,秦家明意外遇到了左雪梅,对她一见钟情。也不怪秦家明动心,左雪梅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和善。在当地是有名的美女,被人称之为本溪一枝花,左雪梅也很喜欢这个高大痴情的青年。可不管秦家明如何追求,左雪梅始终都不肯答应,后来好一段时间后才答应。但没多久,又提出分手,闹得秦家明一头雾水。一直到他得知真实原因,左雪梅并不是左家的亲生女儿,她是一个弃婴。左家老两口当年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便将这个弃婴收为养女。按理来说既然抱了回来那就好好养着,可左家实在毫无人性,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让她活了下来。除此之外,带来的尽是折磨,左母认为她是谁偷情生下来的私生女。
动辄打骂,小小年纪就要开始干活,哥哥也时常欺负她。在艰难的环境中,她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本以为马上就能脱离苦海。没想到的是,在左雪梅16岁那年,其养父趁着老婆儿子出门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左雪梅曾告知养母与哥哥,希望他们能阻止养父,但养母与哥哥的言行却实在让她寒心。养母起初与养父大吵了一架,后来为讨好丈夫,干脆当没发生过。哥哥则让她不要乱说,等到后来该结婚的年纪,左雪梅跟秦家明来往频繁。这件事被养父察觉后,竟威胁说如果不跟他分手,就杀了他们两个人。左雪梅一个弱女子,听了自然十分害怕,所以几次要跟秦家明分手。就是怕自己的事,有一天会连累了他,如果不是秦家明以自杀相逼她也不会说。
秦家明性格本来就固执偏激,知晓左雪梅的过往后,便对左家产生了怨恨。也开始筹划灭左家满门,左家两个男人一个女人,都还身强力壮,哪怕他一个大小伙子正面恐怕都不一定能打得过。当过民兵的他手里曾私藏了80多发7.62毫米冲锋枪子弹,只是没有枪,于是他想到了铁路道口的执勤武警。
1988年2月12日,还有几天就是新年了,街头巷尾已经有了新年的氛围,小朋友也囤好了鞭炮,准备迎接新年。辽宁省本溪市东芬大桥附近的居民亦是如此。
这天夜里,约莫十二点,响起了一阵类似于放炮的声音。大家以为是谁家的熊孩子憋不住,提前放了过年的炮仗,也只是骂骂咧咧几句,没有过多在意。
凌晨四时,“鞭炮声”再次响起,声音大而急促,吵醒了熟睡的邻居。邻居忽然意识到这可能不是“鞭炮声”。带着怀疑和探究,大着胆子打开门,朝着响声处探去。
他远远看见一个人躺在地上,心里嘀咕这大冬天莫不是喝多了,照这样下去非得冻死。于是犹豫着朝那人走去,打算扶他起来。
刚俯下身,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他看到那人身下聚着一大滩的血,原来刚才的“鞭炮声”是枪声!是杀人的枪声,邻居吓得转身就跑,返回家中报警。
黎明没有因为这残忍的凶杀案而迟到。警察如约而至,逼仄的小巷子一下热闹了起来。人们三五成群,议论着昨晚发生的事情。
惨死的一家人姓左。几间不大的民房,一个十几平米的小院子,里里外外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具尸体。
门外的老汉是左家的邻居,屋里被杀的是左氏夫妇,院子里躺着他们的儿子,另一个年轻人则是门口老汉的儿子。五人均是中弹身亡。
不同的是,屋里男性屋主,除了被枪爆头,生殖器也被连开数枪打得稀碎。院子里的儿子则是一枪爆头,脑花四溅,其残忍场面真是前所未见。
年关将至,又发生如此凶残的灭门惨案,凶手还是持枪,随时有再犯案的可能性。警察们也是一筹莫展。
要知道,当时的环境和现在不同,没有随处可见的天眼,没有指纹、DNA等高科技,查案只能靠蛛丝马迹,摸索排查。顶着莫大的压力,本溪警方开始加大侦查力度。
侦查:蛛丝马迹
根据五人的尸检报告显示,他们均死于56式冲锋枪,这种枪是部队所有,不是普通人就能获得的。于是警方打算从枪的来源入手侦查。
随后又牵连出另一桩丢枪杀人案。原来在前一天,位于沈丹铁甲线63公里处的铁路桥道口房里,也发生了一起枪杀案,死者是两名武警和一名铁路工人,同时丢失一把56式冲锋枪。
警方觉得这两个案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决定并案侦查。
这件案子奇怪在武警所中的枪,便是他们自己手上的配枪,56式冲锋枪。自己朝自己开枪?显然不可能,且武警都经过专业体能训练,能在短时间内开枪射杀三人,还能使他们毫无防备,显然是熟人所为。
再说灭门惨案。根据尸检报告显示,五名死者死亡时间有四个小时的出入。屋里的老夫妻和院里的年轻邻居死于前一晚十二时,也就是人们第一次听到炮声。房主的儿子和院外的老邻居则死于凌晨四点,惊醒众人的那阵枪声中。
这是为何?杀完人不着急跑路,反而继续等着,等到杀了必须要杀的人才算完,好像对左家的仇恨已是不共戴天。但左家还有一个女儿却未受此案牵连,只是案发后没了踪影。
于是警方顺着三条线索:能接触到枪的铁路工人、左家的仇人、左家女儿三条线索继续侦查,将目标锁定在了左家女儿的男朋友——秦家明身上。
秦家明是本溪当地的铁路工人,左家女儿左雪梅的男朋友。身材高大,做事偏激,性格火爆易怒。据两人的朋友说,秦家明十分喜欢左雪梅,甚至到能自杀的程度。奇怪的是,案发之后,秦家明也没再上班,和左雪梅一起失踪。
铁路工人和左家有说不清的关系,现在又和左雪梅一起失踪,虽然不知具体的情况,但靠着敏锐的直觉,警方觉得这个秦家明不简单。
就在这时,一个叫曹忠臣的人找到警方,声称两起杀人案应该就是自己的好朋友秦家明所为。通过曹忠臣的叙述,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1988年2月11日,秦家明借着熟人身份,在沈丹铁甲线63公里处的铁路桥道口房里杀害两名守桥武警和一名铁路工人。将他们身上携带的五六式冲锋枪带走,第二天晚上12时前往左家杀害了左家两口子及左家的一个邻居,当时左雪梅的养兄还没回来。他便就地吃了些东西,在炕上躺着休息,等到凌晨4时等来了左家独子。
第一次的枪声,邻里都以为是鞭炮声,等到第二次。隔壁住着的一个老人便感觉不对劲,前来左家查看,结果正好遇上准备出逃的秦家明。秦家明怕他泄露消息,遂将其也杀害,再逃之夭夭。但秦家明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老人确实没泄露他的身份,然而他跟左雪梅的关系摆在那儿。就算逃,那也不过是逃一时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秦家明为一时怒气,灭了左家满门,并杀害两个无辜的邻居。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从严处罚。
故而依法判处其死刑,至于左雪梅,她是什么结局并没有人知道。虽然说此案中左家三口的行为确实是可恨,他们是给了左雪梅一口饭吃,但不意味着有权干涉她的人生、伤害她的身心。可秦家明的行为也不值得提倡,不论如何痛恨都不应该私自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从他冲动杀人开始,便必将要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最终也搭上了自己。
在明末清初诗人吴伟业的七言歌行《圆圆曲》中有这么一句名言:冲冠一怒为红颜。说的是明末清初流传的一个故事,吴三桂因爱妾陈圆圆被李自成的手下掳走,冲冠一怒挥师降清转杀李自成的大顺军。从那以后,那句话便流传了下来,多指生气到极点只因为一个漂亮的女子。而在现代社会,也有这么一个人为了女友冲冠一怒,他便是秦家明。秦家明是辽宁本溪偏岭乡人,从小到大周围人对他的印象都很不错,人品好。学习、工作认真,长得也是相貌堂堂,缺点就是性格有点固执。做什么事情都认死理,一根筋,甚至有点儿偏激。长大之后他在铁路本溪车务段当工人,车间主任听说他犯下命案时,都不太相信这是真的。事实上,命案还是真是秦家明犯的,他是为了女友左雪梅。
一次工厂聚会中,秦家明意外遇到了左雪梅,对她一见钟情。也不怪秦家明动心,左雪梅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和善。在当地是有名的美女,被人称之为本溪一枝花,左雪梅也很喜欢这个高大痴情的青年。可不管秦家明如何追求,左雪梅始终都不肯答应,后来好一段时间后才答应。但没多久,又提出分手,闹得秦家明一头雾水。一直到他得知真实原因,左雪梅并不是左家的亲生女儿,她是一个弃婴。左家老两口当年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便将这个弃婴收为养女。按理来说既然抱了回来那就好好养着,可左家实在毫无人性,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让她活了下来。除此之外,带来的尽是折磨,左母认为她是谁偷情生下来的私生女。
动辄打骂,小小年纪就要开始干活,哥哥也时常欺负她。在艰难的环境中,她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本以为马上就能脱离苦海。没想到的是,在左雪梅16岁那年,其养父趁着老婆儿子出门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左雪梅曾告知养母与哥哥,希望他们能阻止养父,但养母与哥哥的言行却实在让她寒心。养母起初与养父大吵了一架,后来为讨好丈夫,干脆当没发生过。哥哥则让她不要乱说,等到后来该结婚的年纪,左雪梅跟秦家明来往频繁。这件事被养父察觉后,竟威胁说如果不跟他分手,就杀了他们两个人。左雪梅一个弱女子,听了自然十分害怕,所以几次要跟秦家明分手。就是怕自己的事,有一天会连累了他,如果不是秦家明以自杀相逼她也不会说。
秦家明性格本来就固执偏激,知晓左雪梅的过往后,便对左家产生了怨恨。也开始筹划灭左家满门,左家两个男人一个女人,都还身强力壮,哪怕他一个大小伙子正面恐怕都不一定能打得过。当过民兵的他手里曾私藏了80多发7.62毫米冲锋枪子弹,只是没有枪,于是他想到了铁路道口的执勤武警。
1988年2月12日,还有几天就是新年了,街头巷尾已经有了新年的氛围,小朋友也囤好了鞭炮,准备迎接新年。辽宁省本溪市东芬大桥附近的居民亦是如此。
这天夜里,约莫十二点,响起了一阵类似于放炮的声音。大家以为是谁家的熊孩子憋不住,提前放了过年的炮仗,也只是骂骂咧咧几句,没有过多在意。
凌晨四时,“鞭炮声”再次响起,声音大而急促,吵醒了熟睡的邻居。邻居忽然意识到这可能不是“鞭炮声”。带着怀疑和探究,大着胆子打开门,朝着响声处探去。
他远远看见一个人躺在地上,心里嘀咕这大冬天莫不是喝多了,照这样下去非得冻死。于是犹豫着朝那人走去,打算扶他起来。
刚俯下身,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他看到那人身下聚着一大滩的血,原来刚才的“鞭炮声”是枪声!是杀人的枪声,邻居吓得转身就跑,返回家中报警。
黎明没有因为这残忍的凶杀案而迟到。警察如约而至,逼仄的小巷子一下热闹了起来。人们三五成群,议论着昨晚发生的事情。
惨死的一家人姓左。几间不大的民房,一个十几平米的小院子,里里外外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具尸体。
门外的老汉是左家的邻居,屋里被杀的是左氏夫妇,院子里躺着他们的儿子,另一个年轻人则是门口老汉的儿子。五人均是中弹身亡。
不同的是,屋里男性屋主,除了被枪爆头,生殖器也被连开数枪打得稀碎。院子里的儿子则是一枪爆头,脑花四溅,其残忍场面真是前所未见。
年关将至,又发生如此凶残的灭门惨案,凶手还是持枪,随时有再犯案的可能性。警察们也是一筹莫展。
要知道,当时的环境和现在不同,没有随处可见的天眼,没有指纹、DNA等高科技,查案只能靠蛛丝马迹,摸索排查。顶着莫大的压力,本溪警方开始加大侦查力度。
侦查:蛛丝马迹
根据五人的尸检报告显示,他们均死于56式冲锋枪,这种枪是部队所有,不是普通人就能获得的。于是警方打算从枪的来源入手侦查。
随后又牵连出另一桩丢枪杀人案。原来在前一天,位于沈丹铁甲线63公里处的铁路桥道口房里,也发生了一起枪杀案,死者是两名武警和一名铁路工人,同时丢失一把56式冲锋枪。
警方觉得这两个案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决定并案侦查。
这件案子奇怪在武警所中的枪,便是他们自己手上的配枪,56式冲锋枪。自己朝自己开枪?显然不可能,且武警都经过专业体能训练,能在短时间内开枪射杀三人,还能使他们毫无防备,显然是熟人所为。
再说灭门惨案。根据尸检报告显示,五名死者死亡时间有四个小时的出入。屋里的老夫妻和院里的年轻邻居死于前一晚十二时,也就是人们第一次听到炮声。房主的儿子和院外的老邻居则死于凌晨四点,惊醒众人的那阵枪声中。
这是为何?杀完人不着急跑路,反而继续等着,等到杀了必须要杀的人才算完,好像对左家的仇恨已是不共戴天。但左家还有一个女儿却未受此案牵连,只是案发后没了踪影。
于是警方顺着三条线索:能接触到枪的铁路工人、左家的仇人、左家女儿三条线索继续侦查,将目标锁定在了左家女儿的男朋友——秦家明身上。
秦家明是本溪当地的铁路工人,左家女儿左雪梅的男朋友。身材高大,做事偏激,性格火爆易怒。据两人的朋友说,秦家明十分喜欢左雪梅,甚至到能自杀的程度。奇怪的是,案发之后,秦家明也没再上班,和左雪梅一起失踪。
铁路工人和左家有说不清的关系,现在又和左雪梅一起失踪,虽然不知具体的情况,但靠着敏锐的直觉,警方觉得这个秦家明不简单。
就在这时,一个叫曹忠臣的人找到警方,声称两起杀人案应该就是自己的好朋友秦家明所为。通过曹忠臣的叙述,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1988年2月11日,秦家明借着熟人身份,在沈丹铁甲线63公里处的铁路桥道口房里杀害两名守桥武警和一名铁路工人。将他们身上携带的五六式冲锋枪带走,第二天晚上12时前往左家杀害了左家两口子及左家的一个邻居,当时左雪梅的养兄还没回来。他便就地吃了些东西,在炕上躺着休息,等到凌晨4时等来了左家独子。
第一次的枪声,邻里都以为是鞭炮声,等到第二次。隔壁住着的一个老人便感觉不对劲,前来左家查看,结果正好遇上准备出逃的秦家明。秦家明怕他泄露消息,遂将其也杀害,再逃之夭夭。但秦家明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老人确实没泄露他的身份,然而他跟左雪梅的关系摆在那儿。就算逃,那也不过是逃一时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秦家明为一时怒气,灭了左家满门,并杀害两个无辜的邻居。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从严处罚。
故而依法判处其死刑,至于左雪梅,她是什么结局并没有人知道。虽然说此案中左家三口的行为确实是可恨,他们是给了左雪梅一口饭吃,但不意味着有权干涉她的人生、伤害她的身心。可秦家明的行为也不值得提倡,不论如何痛恨都不应该私自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从他冲动杀人开始,便必将要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最终也搭上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