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取得口供之前可以不在讯问室审,在办公室审,因为你是嫌疑人,我给你上飞机拷和脚镣避免你袭警,甚至可以在飞机拷下面再给你加根警棍,这样是很合理的。办公室的操作空间就很大了,在死角打你一顿也是很普遍的。在取得你部分口供之后,做笔录的时候你是必需在“你是否收到刑讯逼供”回答“没有”,不然就是从重处理。有人在被打到耳穿孔之后一样不敢往上告。有人在被检察院提审的时候说自己在公安局受到刑讯逼供,反过来被检察院威胁一顿,还是老老实实回答并没有在公安局受到刑讯逼供。我国公安局比较讲究“结果正义”而不是“程序正义”,你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收到传唤或者抓捕到公安局的那一刻,你就失去了你的人权。在我们中国,千万别犯事,尤其不要讲兄弟义气好勇斗狠为人强出头。虽然没有步行街说的那么夸张,一拳一套房,但自由真的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