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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狠人问过:要活的要死的。。。
为了保护受害者也间接纵容了犯罪害了其他受害者。这年头要饭都饿不死,重邢打靶未必不能遏制犯罪。
如果判刑过重,比如死刑,无期,犯罪分子可能走向极端,杀害受害者。
你看那个人额头上好像有个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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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职责就是打击犯罪。杀人已经剥夺他人生命,必被严判,这也是对受害者生命负责。但是人贩子虽然危害严重,但是受害者生命不一定被剥去,如果也被判死刑,那么受害者受到伤害将更重。
还是死刑吧,这个年纪的人给她无期太便宜她了。浪费国家资源。
如果遇到直接把他们干掉是不是见义勇为
如果她对别人生命没威胁,你这不就是故意伤害致死吗?
多学学吧。最高法早有案例了。拐卖3人以上的十年,10人以上的无期,30人以上的死刑。还人贩子不死刑……
多读书多看报,最高院解释法条的时候明确说过,人贩的量刑是出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你在这跟我杠什么?跟人大去杠啊。我又不是立法的。
你以为你是蝙蝠侠
恢复五马分尸吧,啊不,这个量刑轻了点,还是千刀万剐吧
人贩子是我最厌恶的罪犯了,其他的有极小部分可能是冲动作案,人贩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为了钱,枪毙的绝对没冤案。
真的 太恶了
你在搞笑 毒贩手里又没人质 人贩子手里是有无辜小孩的 鱼死网破把小孩一杀怎么算
量刑重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像你说的,但量刑轻犯罪成本低肯定是遏制不住铤而走险的人
重刑难道不是震慑犯罪分子不敢犯罪,量刑轻了反而变相鼓励犯罪。
举例是告诉你人贩子不判死刑和保护受害人毛线关系都没有,单纯的人数少量刑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