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文中明确提到了:
到目前为止,江苏队虽然退出了职业联赛;但江苏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被注销,也没走破产清算程序,还在苏宁手上,这也是周云把江苏队告上法庭,多名前江苏队基层员工去劳动部门仲裁的原因所在。然而到了法庭上,苏宁方面提出庭外和解;在场外沟通时,又强硬的表示只赔偿40%;签署完赔偿协议后,依旧是一拖再拖,到了约定的支付期限,钱不仅没到账,当初负责对接的人电话打不通玩失踪。。。
那我请问一下,面对这样的情况,换做你会怎么解决?继续去法院告?然后再来一次“对簿公堂——庭外和解——强硬沟通——签署赔偿协议——拒不支付,负责人玩失踪”这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