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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典型的是两位著名太后,刘娥和曹丹姝,还都是著名贤后。当然还有李清照唐琬等等,确实风气很盛。
被后人误会最深的一句话: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二程全书·遗书二十二》: 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 伊川先生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 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朱熹《近思录》卷六.家道: “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 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 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但是:
《朱文公集与陈师中书》有言: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程颐有个侄女,守寡之后她父亲帮她改嫁,程颐帮她父亲写行状,曾称赞此事。朱熹也盛赞此事。朱熹《近思录》卷六家道:“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
《朱子语类》: 问:“取甥女归嫁一段,与前孤孀不可再嫁相反,何也?” 曰:“大纲恁地,但人亦有不能尽者。”《朱文公文集》:“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
建阳簿权县。有妇人,夫无以赡,父母欲取以归。事到官,簿断听离。致道深以为不然,谓夫妇之义,岂可以贫而相弃?官司又岂可遂从其请?”
朱子曰:“这般事都就一边看不得。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妻无以自给,又奈何?这似不可拘以大义。只怕妻之欲离其夫,别有曲折,不可不根究。”
史书记载的闺节闺烈,唐朝51人,两宋267,明朝近三万人
宋朝典型的是两位著名太后,刘娥和曹丹姝,还都是著名贤后。当然还有李清照唐琬等等,确实风气很盛。
被后人误会最深的一句话: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二程全书·遗书二十二》:
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
伊川先生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
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朱熹《近思录》卷六.家道:
“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
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
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但是:
《朱文公集与陈师中书》有言: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程颐有个侄女,守寡之后她父亲帮她改嫁,程颐帮她父亲写行状,曾称赞此事。朱熹也盛赞此事。朱熹《近思录》卷六家道:“嫁遣孤女,必尽其力。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
《朱子语类》:
问:“取甥女归嫁一段,与前孤孀不可再嫁相反,何也?”
曰:“大纲恁地,但人亦有不能尽者。”《朱文公文集》:“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
建阳簿权县。有妇人,夫无以赡,父母欲取以归。事到官,簿断听离。致道深以为不然,谓夫妇之义,岂可以贫而相弃?官司又岂可遂从其请?”
朱子曰:“这般事都就一边看不得。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妻无以自给,又奈何?这似不可拘以大义。只怕妻之欲离其夫,别有曲折,不可不根究。”
史书记载的闺节闺烈,唐朝51人,两宋267,明朝近三万人
我都没咋看,就觉得你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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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得从一个喜欢少妇但驴车漂移之后就废掉的人开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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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标题就知道有些人就要把锅甩在理学,甩在程朱身上,大都是望文生义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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