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用脑子想想,一群官吏在城门设卡,所有经过的女性脱鞋子检查,或者登门入户查脚,是个啥样场面?能执行得下去吗?
这跟检查男人留不留辫子,执行难度能一样吗?
皇太极:
崇德元年(1636),规定“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满洲式样”,严禁汉人女子梳头、缠脚;崇德三年(1638),后金官方进一步约束女子缠足,甚至将视为叛国行为,“是身在大清国而心仍在他国也”,“若裹足,则砍足杀之”。
康熙:
康熙三年遵奉上谕,下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其禁止之法,该部议覆,等因。于本年正月内臣部题定,元年以后所生之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乾隆时期:18世纪朝鲜“北学派”的代表人士朴趾源于1780年时前往中国庆贺乾隆帝的七十圣寿,归国后写成《热河日记》,记载了此行的见闻。书中有一段对话颇为值得我们关注:
又曰:“贵国妇人亦缠脚否?”曰:“否也。汉女弯鞋不忍见矣,以跟踏地,行如种麦,左摇右斜,不风而靡,是何貌样!”鹄汀曰:“献贼京观,可徵世运。前明时,至罪其父母。本朝禁令至,严终禁他不得,盖男顺而女不顺也。”余曰:“貌样不雅,行步不便,何故若是?”鹄汀曰:“耻混鞑女。”即抹去,又曰:“抵死不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