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咬你,你就咬回去啊!”
“弗格森从小就知道足球世界竞争非常激烈,非常残酷,因为这些经验是他用亲身经历换回来的。他很早就明白这是自己终生的职业,无论多少挫折失败,都绝不回放弃,弗格森早早就已经牢记不服输的道理。”
——题记
弗格森孩童时在父亲引领之下爱上了足球,对这个黑白精灵无比痴迷。高湾厂区空旷的空地、社区窄街的路口以及学校的运动场,都是弗格森踢球的快乐天地。足球给了他无限乐趣,他可以一个人踢球玩耍,尝试各种技术;可以和小伙伴们比赛,享受竞技的快乐。在各种足球场上,弗格森满身大汗地追逐着足球,投入地比赛。那个黑白精灵引导着他快活地奔跑,不知疲倦地进攻,努力地射门。哪怕被对手撞翻在地,哪怕粗粝的球场磨破了膝盖,哪怕浑身煤灰脏得像个小泥鬼,弗格森的热情都无法阻挡。
那个叫做足球的黑白精灵,承载着弗格森的梦想。
弗格森在小学时曾经做过两次疝气手术,后来还有尿血症状,被诊断出肾脏有问题,医生认为他不适合激烈运动。但即使如此,弗格森也没有放弃过对足球的痴迷。弗格森早在7岁的时候就加入了社区的“高湾海盗队”,参加当地12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长大一点后弗格森加入了周末圣经学校的童子军足球队,在这里他获得了格拉斯哥地区杯的冠军。从小学到中学,足球一直伴随着弗格森的成长。
弗格森第一次尝到正式比赛的冠军滋味,是别样的甜。教练詹尼在夺冠之后给每个球员都买了一个双份的大冰激凌作为奖励。弗格森多年以后依然记得这个难忘的奖品:“我们无比高兴,赢得了冠军,还赢得了美味的冰激凌,那可是少见的奖品。我们一边吃一边走,球鞋挂在脖子上来回晃荡,欢声笑语一路伴随,这是我小时候最愉快的经历。”
弗格森13岁时加入正规的足球俱乐部训练营,成为了童子军球队18岁年龄组的主力。他的技能逐渐提升,名气也逐渐打了出来。弗格森读高湾中学时是学校足球队的主力,他在校队威风八面,带领球队夺得了白地杯、城堡杯等校际比赛冠军,还夺得格拉斯哥地区中学联赛冠军,史无前例地杀入全苏格兰中学联赛的盾牌杯决赛。
弗格森对那场比赛记忆深刻,高湾中学的对手圣帕特中学校队非常强大,队里有6名苏格兰少年队的成员,实力远超高湾中学。实力悬殊,结果也没有太多意外,最终高湾中学被踢了一个4比0,惨败收场。但比分完全不能代表比赛的真实情况,高湾中学队打得非常顽强,对手尽管占优但一直无法破门,离终场10分钟时双方还是0比0。但最后10分钟高湾中学队门将手指骨折下场,全队就此一溃千里。
教练西明顿快气疯了,他生气的是球队一直以来意志强韧,斗志旺盛,但却不能坚持到最后,因为一个突发事件大败溃输。“比赛结束后教练非常愤怒,神情很吓人,他认为我们是一群可怜虫。他挨个大骂了我们一顿,好几个小伙伴都被他骂哭了。”弗格森后来回忆说,“他不是不能接受失败,但他要我们无论如何也坚决不能认输,不能放弃战斗。我开始知道斗志对于比赛的作用,我是从这时候开始明白,踢球一定要绝不认输,永远不要认怂。”
弗格森说:“我父亲从来不夸奖别人,但却总是说西明顿老师是个‘好人’,要我一定要听他的话。”
弗格森后来加入了格拉斯哥中学队,当时苏格兰最成功的业余球队鼓堂队也邀请他。弗格森在鼓堂队的杰作是对阵莫斯公园队时疯狂地进了9个球。弗格森很快就被选入了苏格兰中学联队,那是苏格兰少年足球的顶尖水准。
弗格森在苏格兰中学联队里如鱼得水,进步飞快。但新的挑战来了,弗格森面临选择。他需要考虑足球与学习,是继续读书考上大学或者出来就业,还是要专心踢球,走职业球员之路。
职业足球在当时异常艰辛,一来球员很难从中学球队加盟职业球队,二来就算加入职业球队待遇也不高,还要冒着受伤的危险,职业生涯也很短。弗格森找不到职业球队接收,中学毕业后只能先到当船厂学徒,同时加入了女王公园队。女王公园队被誉为苏格兰最伟大的业余足球俱乐部,历史悠久,规模惊人,同时拥有四个级别的球队,还拥有全苏格兰屈指可数的大球场,可以进行正式的足球比赛。
弗格森这一年16岁,他开始过着一边踢球,一边当船厂学徒的生活。当离17岁生日还有一个月时,弗格森出人意料地在斯特兰瑞尔进行的客场比赛中得到第一次亮相的机会。弗格森对这场比赛一直都记忆深刻,“那几乎是一场噩梦,我懵懵懂懂地被教练扔上了场,完全不知道教练的战术布置。他让我踢右边锋,我之前从来没有踢过这个位置。对方的左后卫麦克奈特非常凶悍,简直是一辆小坦克。在一次凶狠的冲撞之后,我们两个都倒在地上,这个家伙居然扑上来咬了我一口!”
弗格森简直被吓呆了。但更令他惊讶的是中场休息时主帅对他大吼,骂他不够凶狠。弗格森说:“主帅疯狂地骂我,他说球队里没有人躲着对手,要我和他们拼了!”
“他咬我……”弗格森低头分辨。
“咬你?”主帅大声叫起来,“混蛋!你不会干他一拳,或者直接咬回去?!”
这样也可以?!
弗格森如梦初醒,小时候在街头和小混混打架的招数也可以用——他妈的为什么不早说?!
下半场比赛,弗格森恍若脱胎换骨。队友们也有意识地帮忙,哈斯蒂甚至“专门”跑到右半场踢了对手的麦克奈特一脚,哪怕付出黄牌的代价也要帮弗格森出气。弗格森说,“老大把我们照顾得很好,我们球队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是不容置疑的。队友们如此拼命其实也不会多挣一个便士,他们纯粹就是为我出气。他们这种仗义的精神让我深深感动。”
那场比赛最后演变成全面战争,双方都有多次粗野犯规,几乎演变成群殴。女王队的查理和对方中场辛普森都被罚出场,弗格森也因为多次对对手犯规而吃到黄牌。
苏格兰《星期日邮报》记者评论:“弗格森是一个不错的苗子,脚下技术有亮点,就是有点儿慢,并且没有足够的位置感,他好像不会踢这个位置。”
弗格森哭笑不得,“我不是慢,而是被对手铲伤了,没办法快起来。我自己没踢过那个位置,是真的没有任何经验。”
弗格森随后在对阿洛队的比赛中头球得分,帮助球队4比2赢球。弗格森出色的表现赢得了出场机会,逐渐成为球队的主力。弗格森迅速适应球场激烈对抗,身上潜藏的刚猛之气也得到了发泄。弗格森虽然是队中年龄最小的,但却自带狠人属性,踢球非常凶悍粗野。
“弗格森以脾气暴躁闻名,可不会和你彬彬有礼。他如果不爽就会给人一肘子,或者直接拳脚交加。很快地我们所有人都知道不要轻易惹他,即使是训练赛也不行。正式比赛里对手也都知道这是个小辣椒,经常会因为各种冲撞和对抗而发生战斗。那个家伙就算被打得鼻青脸肿也不会服输,再怎么样也要干对手一下子。”队友哈斯蒂在多年以后对弗格森的印象依然极为深刻。
女王公园队的门将平克顿说,“我们年龄上比他大很多,不过这个小伙子天赋真的不错”。拥有“石墙”外号的平克顿经常和弗格森练习射门,“他可能不是队里训练时间最多的,但绝对是最勤奋的。他必须要挤出时间去船厂工作,因此他需要效率。他在训练时候非常投入,非常认真。他速度很快,控球能力也强,射门更是势大力沉,我在训练中和他对抗,他各种各样的射门技术和动作令我不得不全力以赴。”
平克顿对于弗格森的好斗和凶狠记忆尤为深刻,“弗格森在球场上充满了激情,不停地奔跑着,像是被激怒的野猪。他动作非常粗野,很容易招红牌。那个时候他还太小,身体单薄,碰撞时很吃亏。我想他的凶狠其实是对自己的保护,如果不这样,他会被其他球队的大个子们虐死了。现在没人敢轻易惹他,很多时候别人都躲着他走。弗格森是那种不依不饶,就算被你干倒也要咬你一块肉下来的人。”
效力女王公园俱乐部的第一个赛季,弗格森得到8 次出场机会,打进 3 个球,进步很明显。弗格森继续努力,通过刻苦训练成了全队成长最快的球员。第二个赛季弗格森为球队出场 23 次,进了 11 个球。队友罗宾-伍德对他赞不绝口:“弗格森是个很厉害的小子,虽然一开始时可能还有些不够熟悉踢法,但后来进步很快。他的球风非常彪悍,从不退缩。他就像一个斗士,并且还是个大嗓门的斗士。你可以从大约一英里远的地方就听到他的吆喝,他那口标准的高湾口音会震撼你的灵魂。他的训练很认真,我们很多人都受不了。一听到他的声音,你就会想:‘哦,不,上帝啊!阿历克斯来了!’”
弗格森逐渐在队里建立地位,他非常自信,脾气也的确不怎么样好,并不是什么都相信主帅、助教和队友,更不会盲目服从,毫无主见。但弗格森非常直率,他在训练中认为教练不对的就会大声地提出来,有时候也会直接“指导”队友。教练当然脸上挂不住之后就会怒吼他,而他则会毫不屈服地怼回去,除非教练说的对并且是他从来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苏格兰足球博物馆馆长汤米-马尔科姆曾经是弗格森的对手,他记得自己面对弗格森时会很小心,提防弗格森凶狠的肘部动作。他印象深刻的是在比赛中弗格森还经常发号施令,时时刻刻指挥其他队员。他很惊讶弗格森那时候年纪很小,但却根本不管自己才几岁,也不管自己的资历如何单薄。
弗格森的努力得到了回报,随后的赛季他出场31场,打入20球,赢得了主力位置。更多的球迷和媒体关注到了他,就连远在英格兰的纽卡斯尔也和他联系。他终于可以正式踢职业足球,1960年转会圣-约翰斯通(St Johnstone)队。在这里弗格森遇到了挑战,实力遭到质疑。他在第一个赛季仅为一线队出场十分钟,第二个赛季他参赛次数有所增加,但球队却不幸降级。弗格森并没有直接离开剩-约翰斯通队,他留下来作为主力继续出战,最终帮助圣-约翰斯通重新升级。
弗格森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圣约翰斯通的主力位置,但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圣-约翰斯通升级之后再次把弗格森扔到了替补席,还差点卖掉了他。不仅如此,弗格森还在这个赛季里经历了一次严重受伤,对手斯特华德结结实实地撞裂了他的面颊骨,鼻骨也被撞骨折,直接导致弗格森当场昏迷,差点丧命。弗格森后来说:“那一刻我觉得头被炸开了,我差一点就死掉了,当场就昏迷过去,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等到我醒来时发现自己整个头都包得严严实实的,一直处于脑震荡状态。我第一时间想的是可能踢不了球了,被毁容什么的根本没去考虑。”
弗格森引用了一句名言来为此总结:“你要靠剑谋生,就要做好在剑下丧命的准备。”
弗格森伤愈归队后发现球队形势更加恶劣,他彻底失去了机会,觉得自己还被主帅故意针对。
弗格森有点心灰意冷。他这个时候收到一个到加拿大工作的邀请,这个邀请让他进一步动摇了。沦为替补,得不到出场机会,弗格森已经觉得踢球没什么希望,还不如到加拿大当工匠赚钱。
对阵劲旅流浪者的比赛深刻改变了弗格森的命运。弗格森在比赛开始之前还想着逃避出场,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对足球感到失望和困扰。弗格森让弟弟的女朋友假冒母亲给教练布朗打电话请假,编造谎话说弗格森因为感冒而无法参加比赛。
弗格森没有想到,这样的一个谎言会带来什么。
布朗识穿了他的诡计,他打来了电报说:“立刻亲自给我回电话,你这个家伙别想混了。”
然后是全家震怒,弗格森的父亲说,“你立即打电话向教练道歉,不然你永远别再进这个家门!”一向宠爱弗格森的母亲也像不认识一样瞪着眼睛看他,愤怒得差点喷出火来。
弗格森不得不打电话给布朗,“头儿,我是弗格森。”
“你竟然敢让别人来电话说你病了,我知道那不是你母亲。你明天12点要来报到,不然你就有大麻烦了。”布朗说。
第二天的比赛弗格森成为主力,而球队也不可思议地在对手流浪者队的主场掀翻了对手!
那可是流浪者队!
弗格森那天在场上的表现只能用奇迹来解释,他头顶脚踢,疯狂进球,最终上演了帽子戏法!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客队球员在流浪者主场打进的帽子戏法,这是足可以载入史册的成就!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孩子,一个挣扎沉沦在保级队替补席的球员,对阵强大的流浪者队竟然能够砍瓜切菜般打入3球,帮助孱弱的主队干掉豪门,这一切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弗格森成为了俱乐部的英雄,成为了整个苏格兰足坛的名人。
这个事情也彻底地教育了他,让他真正明白了自己应该选择的道路。
之前遇到了那么多的曲折,遭遇了那么多的困难,受了那么多的白眼,背负了那么大的压力,弗格森最终凭借这这一场比赛战胜了这一切的阻碍。
不得不说,弗格森就是个硬茬。
第14章 “他咬你,你就咬回去啊!”
“弗格森从小就知道足球世界竞争非常激烈,非常残酷,因为这些经验是他用亲身经历换回来的。他很早就明白这是自己终生的职业,无论多少挫折失败,都绝不回放弃,弗格森早早就已经牢记不服输的道理。”
——题记
弗格森孩童时在父亲引领之下爱上了足球,对这个黑白精灵无比痴迷。高湾厂区空旷的空地、社区窄街的路口以及学校的运动场,都是弗格森踢球的快乐天地。足球给了他无限乐趣,他可以一个人踢球玩耍,尝试各种技术;可以和小伙伴们比赛,享受竞技的快乐。在各种足球场上,弗格森满身大汗地追逐着足球,投入地比赛。那个黑白精灵引导着他快活地奔跑,不知疲倦地进攻,努力地射门。哪怕被对手撞翻在地,哪怕粗粝的球场磨破了膝盖,哪怕浑身煤灰脏得像个小泥鬼,弗格森的热情都无法阻挡。
那个叫做足球的黑白精灵,承载着弗格森的梦想。
弗格森在小学时曾经做过两次疝气手术,后来还有尿血症状,被诊断出肾脏有问题,医生认为他不适合激烈运动。但即使如此,弗格森也没有放弃过对足球的痴迷。弗格森早在7岁的时候就加入了社区的“高湾海盗队”,参加当地12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长大一点后弗格森加入了周末圣经学校的童子军足球队,在这里他获得了格拉斯哥地区杯的冠军。从小学到中学,足球一直伴随着弗格森的成长。
弗格森第一次尝到正式比赛的冠军滋味,是别样的甜。教练詹尼在夺冠之后给每个球员都买了一个双份的大冰激凌作为奖励。弗格森多年以后依然记得这个难忘的奖品:“我们无比高兴,赢得了冠军,还赢得了美味的冰激凌,那可是少见的奖品。我们一边吃一边走,球鞋挂在脖子上来回晃荡,欢声笑语一路伴随,这是我小时候最愉快的经历。”
弗格森13岁时加入正规的足球俱乐部训练营,成为了童子军球队18岁年龄组的主力。他的技能逐渐提升,名气也逐渐打了出来。弗格森读高湾中学时是学校足球队的主力,他在校队威风八面,带领球队夺得了白地杯、城堡杯等校际比赛冠军,还夺得格拉斯哥地区中学联赛冠军,史无前例地杀入全苏格兰中学联赛的盾牌杯决赛。
弗格森对那场比赛记忆深刻,高湾中学的对手圣帕特中学校队非常强大,队里有6名苏格兰少年队的成员,实力远超高湾中学。实力悬殊,结果也没有太多意外,最终高湾中学被踢了一个4比0,惨败收场。但比分完全不能代表比赛的真实情况,高湾中学队打得非常顽强,对手尽管占优但一直无法破门,离终场10分钟时双方还是0比0。但最后10分钟高湾中学队门将手指骨折下场,全队就此一溃千里。
教练西明顿快气疯了,他生气的是球队一直以来意志强韧,斗志旺盛,但却不能坚持到最后,因为一个突发事件大败溃输。“比赛结束后教练非常愤怒,神情很吓人,他认为我们是一群可怜虫。他挨个大骂了我们一顿,好几个小伙伴都被他骂哭了。”弗格森后来回忆说,“他不是不能接受失败,但他要我们无论如何也坚决不能认输,不能放弃战斗。我开始知道斗志对于比赛的作用,我是从这时候开始明白,踢球一定要绝不认输,永远不要认怂。”
弗格森说:“我父亲从来不夸奖别人,但却总是说西明顿老师是个‘好人’,要我一定要听他的话。”
弗格森后来加入了格拉斯哥中学队,当时苏格兰最成功的业余球队鼓堂队也邀请他。弗格森在鼓堂队的杰作是对阵莫斯公园队时疯狂地进了9个球。弗格森很快就被选入了苏格兰中学联队,那是苏格兰少年足球的顶尖水准。
弗格森在苏格兰中学联队里如鱼得水,进步飞快。但新的挑战来了,弗格森面临选择。他需要考虑足球与学习,是继续读书考上大学或者出来就业,还是要专心踢球,走职业球员之路。
职业足球在当时异常艰辛,一来球员很难从中学球队加盟职业球队,二来就算加入职业球队待遇也不高,还要冒着受伤的危险,职业生涯也很短。弗格森找不到职业球队接收,中学毕业后只能先到当船厂学徒,同时加入了女王公园队。女王公园队被誉为苏格兰最伟大的业余足球俱乐部,历史悠久,规模惊人,同时拥有四个级别的球队,还拥有全苏格兰屈指可数的大球场,可以进行正式的足球比赛。
弗格森这一年16岁,他开始过着一边踢球,一边当船厂学徒的生活。当离17岁生日还有一个月时,弗格森出人意料地在斯特兰瑞尔进行的客场比赛中得到第一次亮相的机会。弗格森对这场比赛一直都记忆深刻,“那几乎是一场噩梦,我懵懵懂懂地被教练扔上了场,完全不知道教练的战术布置。他让我踢右边锋,我之前从来没有踢过这个位置。对方的左后卫麦克奈特非常凶悍,简直是一辆小坦克。在一次凶狠的冲撞之后,我们两个都倒在地上,这个家伙居然扑上来咬了我一口!”
弗格森简直被吓呆了。但更令他惊讶的是中场休息时主帅对他大吼,骂他不够凶狠。弗格森说:“主帅疯狂地骂我,他说球队里没有人躲着对手,要我和他们拼了!”
“他咬我……”弗格森低头分辨。
“咬你?”主帅大声叫起来,“混蛋!你不会干他一拳,或者直接咬回去?!”
这样也可以?!
弗格森如梦初醒,小时候在街头和小混混打架的招数也可以用——他妈的为什么不早说?!
下半场比赛,弗格森恍若脱胎换骨。队友们也有意识地帮忙,哈斯蒂甚至“专门”跑到右半场踢了对手的麦克奈特一脚,哪怕付出黄牌的代价也要帮弗格森出气。弗格森说,“老大把我们照顾得很好,我们球队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是不容置疑的。队友们如此拼命其实也不会多挣一个便士,他们纯粹就是为我出气。他们这种仗义的精神让我深深感动。”
那场比赛最后演变成全面战争,双方都有多次粗野犯规,几乎演变成群殴。女王队的查理和对方中场辛普森都被罚出场,弗格森也因为多次对对手犯规而吃到黄牌。
苏格兰《星期日邮报》记者评论:“弗格森是一个不错的苗子,脚下技术有亮点,就是有点儿慢,并且没有足够的位置感,他好像不会踢这个位置。”
弗格森哭笑不得,“我不是慢,而是被对手铲伤了,没办法快起来。我自己没踢过那个位置,是真的没有任何经验。”
弗格森随后在对阿洛队的比赛中头球得分,帮助球队4比2赢球。弗格森出色的表现赢得了出场机会,逐渐成为球队的主力。弗格森迅速适应球场激烈对抗,身上潜藏的刚猛之气也得到了发泄。弗格森虽然是队中年龄最小的,但却自带狠人属性,踢球非常凶悍粗野。
“弗格森以脾气暴躁闻名,可不会和你彬彬有礼。他如果不爽就会给人一肘子,或者直接拳脚交加。很快地我们所有人都知道不要轻易惹他,即使是训练赛也不行。正式比赛里对手也都知道这是个小辣椒,经常会因为各种冲撞和对抗而发生战斗。那个家伙就算被打得鼻青脸肿也不会服输,再怎么样也要干对手一下子。”队友哈斯蒂在多年以后对弗格森的印象依然极为深刻。
女王公园队的门将平克顿说,“我们年龄上比他大很多,不过这个小伙子天赋真的不错”。拥有“石墙”外号的平克顿经常和弗格森练习射门,“他可能不是队里训练时间最多的,但绝对是最勤奋的。他必须要挤出时间去船厂工作,因此他需要效率。他在训练时候非常投入,非常认真。他速度很快,控球能力也强,射门更是势大力沉,我在训练中和他对抗,他各种各样的射门技术和动作令我不得不全力以赴。”
平克顿对于弗格森的好斗和凶狠记忆尤为深刻,“弗格森在球场上充满了激情,不停地奔跑着,像是被激怒的野猪。他动作非常粗野,很容易招红牌。那个时候他还太小,身体单薄,碰撞时很吃亏。我想他的凶狠其实是对自己的保护,如果不这样,他会被其他球队的大个子们虐死了。现在没人敢轻易惹他,很多时候别人都躲着他走。弗格森是那种不依不饶,就算被你干倒也要咬你一块肉下来的人。”
效力女王公园俱乐部的第一个赛季,弗格森得到8 次出场机会,打进 3 个球,进步很明显。弗格森继续努力,通过刻苦训练成了全队成长最快的球员。第二个赛季弗格森为球队出场 23 次,进了 11 个球。队友罗宾-伍德对他赞不绝口:“弗格森是个很厉害的小子,虽然一开始时可能还有些不够熟悉踢法,但后来进步很快。他的球风非常彪悍,从不退缩。他就像一个斗士,并且还是个大嗓门的斗士。你可以从大约一英里远的地方就听到他的吆喝,他那口标准的高湾口音会震撼你的灵魂。他的训练很认真,我们很多人都受不了。一听到他的声音,你就会想:‘哦,不,上帝啊!阿历克斯来了!’”
弗格森逐渐在队里建立地位,他非常自信,脾气也的确不怎么样好,并不是什么都相信主帅、助教和队友,更不会盲目服从,毫无主见。但弗格森非常直率,他在训练中认为教练不对的就会大声地提出来,有时候也会直接“指导”队友。教练当然脸上挂不住之后就会怒吼他,而他则会毫不屈服地怼回去,除非教练说的对并且是他从来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苏格兰足球博物馆馆长汤米-马尔科姆曾经是弗格森的对手,他记得自己面对弗格森时会很小心,提防弗格森凶狠的肘部动作。他印象深刻的是在比赛中弗格森还经常发号施令,时时刻刻指挥其他队员。他很惊讶弗格森那时候年纪很小,但却根本不管自己才几岁,也不管自己的资历如何单薄。
弗格森的努力得到了回报,随后的赛季他出场31场,打入20球,赢得了主力位置。更多的球迷和媒体关注到了他,就连远在英格兰的纽卡斯尔也和他联系。他终于可以正式踢职业足球,1960年转会圣-约翰斯通(St Johnstone)队。在这里弗格森遇到了挑战,实力遭到质疑。他在第一个赛季仅为一线队出场十分钟,第二个赛季他参赛次数有所增加,但球队却不幸降级。弗格森并没有直接离开剩-约翰斯通队,他留下来作为主力继续出战,最终帮助圣-约翰斯通重新升级。
弗格森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圣约翰斯通的主力位置,但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圣-约翰斯通升级之后再次把弗格森扔到了替补席,还差点卖掉了他。不仅如此,弗格森还在这个赛季里经历了一次严重受伤,对手斯特华德结结实实地撞裂了他的面颊骨,鼻骨也被撞骨折,直接导致弗格森当场昏迷,差点丧命。弗格森后来说:“那一刻我觉得头被炸开了,我差一点就死掉了,当场就昏迷过去,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等到我醒来时发现自己整个头都包得严严实实的,一直处于脑震荡状态。我第一时间想的是可能踢不了球了,被毁容什么的根本没去考虑。”
弗格森引用了一句名言来为此总结:“你要靠剑谋生,就要做好在剑下丧命的准备。”
弗格森伤愈归队后发现球队形势更加恶劣,他彻底失去了机会,觉得自己还被主帅故意针对。
弗格森有点心灰意冷。他这个时候收到一个到加拿大工作的邀请,这个邀请让他进一步动摇了。沦为替补,得不到出场机会,弗格森已经觉得踢球没什么希望,还不如到加拿大当工匠赚钱。
对阵劲旅流浪者的比赛深刻改变了弗格森的命运。弗格森在比赛开始之前还想着逃避出场,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对足球感到失望和困扰。弗格森让弟弟的女朋友假冒母亲给教练布朗打电话请假,编造谎话说弗格森因为感冒而无法参加比赛。
弗格森没有想到,这样的一个谎言会带来什么。
布朗识穿了他的诡计,他打来了电报说:“立刻亲自给我回电话,你这个家伙别想混了。”
然后是全家震怒,弗格森的父亲说,“你立即打电话向教练道歉,不然你永远别再进这个家门!”一向宠爱弗格森的母亲也像不认识一样瞪着眼睛看他,愤怒得差点喷出火来。
弗格森不得不打电话给布朗,“头儿,我是弗格森。”
“你竟然敢让别人来电话说你病了,我知道那不是你母亲。你明天12点要来报到,不然你就有大麻烦了。”布朗说。
第二天的比赛弗格森成为主力,而球队也不可思议地在对手流浪者队的主场掀翻了对手!
那可是流浪者队!
弗格森那天在场上的表现只能用奇迹来解释,他头顶脚踢,疯狂进球,最终上演了帽子戏法!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客队球员在流浪者主场打进的帽子戏法,这是足可以载入史册的成就!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孩子,一个挣扎沉沦在保级队替补席的球员,对阵强大的流浪者队竟然能够砍瓜切菜般打入3球,帮助孱弱的主队干掉豪门,这一切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弗格森成为了俱乐部的英雄,成为了整个苏格兰足坛的名人。
这个事情也彻底地教育了他,让他真正明白了自己应该选择的道路。
之前遇到了那么多的曲折,遭遇了那么多的困难,受了那么多的白眼,背负了那么大的压力,弗格森最终凭借这这一场比赛战胜了这一切的阻碍。
不得不说,弗格森就是个硬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