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家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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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文琦(39级)楼主2021-04-13 02:07:01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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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应该是在前年秋天的某日——也或许是夏天,武汉的秋与夏总是很难分清,恍惚间发现天气不是那么热了,竟已入冬——一个不算炎热的日子里,我将自己的住所从拥挤的老城区搬到了临近江滩的一处偏僻的公寓里。周围顿显寂静,不再有终日不绝的车水马龙,附近也没有商场会开几小时的活动从而吵闹不休。左邻右舍大抵都是单身汉或者刚毕业不久的年轻人,很少像从前的街坊那样为某件事在你的天花板上面或者门外大声地争吵及议论。因此即便处于同一座城市,这里的空气似乎也新鲜不少。每每比较起来,仿佛是从周五下午的光谷广场一下子回到了外祖母家的后山。那些孩童时的记忆虽已渐行渐远,然而回想起来,依稀记得当时站在后山山顶向远处眺望,会看到一条以为一生也抵达不了的长江,像白色绸带一样,山风吹得稍微猛烈,那条江便也离我更远了。

  而如今只需要站在新住处的阳台上,伸手前探,就能将这条江水握在手心里。

  除去幽静和可以见到江的阳台,新的租房难说还有什么优点可言。这样的房子一个人住是最好的,若是有伴侣,稍稍挤一下也能度日。但养宠物就不太方便了,它不能听从你的安排,睡在哪里,吃在哪里,拉撒在哪里,它要依它的喜好去任性地做一些事情,当房子不是太宽敞时,一切就会显得格外脏乱。

  年前有过一只猫一直陪着我,黑色毛发,脚掌处却是白色的,想过用“踏雪”当作它的名字,可觉得这样的名字更适合一匹骏马,而不是放在一只同样和我喜欢待在阳台发呆的猫身上。大抵是因为来访的朋友不多,没人过多地在意这只猫,加上自己本身也不是很擅长为别的事物取名的原因,直到新年伊始的一天,它从阳台纵身跳下且就此消失不见后,我才想起还没有给它取过名字。之后好几天的时间,我将一张藤椅搬到阳台并坐下,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期间做过的事情,能想起来的只有抽烟,拼命地抽烟,似乎这样的事留在心里的创伤是无法自然痊愈的。

  我想当时的我看起来一定很悲伤,就像是临死前的麦克-柯里昂一样,颓然地坐在一张椅子上,很快,身体就会朝地面坠下。但我不觉得这样的悲伤是出于一只猫的原因,它并不是死了,只是离家出走,或许未来的日子会过得更开心,相较之下我更应该为自己的孤独感到悲伤。我不想念它,甚至有稍许的恨意,从前我常常能在猫的眼睛里窥见一些意外的惊喜,这是生活所能带给我的不多的愉悦,现在这不多的部分也失去了,仔细思考起来,好像比起悲伤,迷惘与恐慌要更多一些。

  此后便不再有养宠物的意向,除了脏乱,或许更害怕那种得到又失去的苦闷滋味。

  搬到新住处后,若说起除了在阳台发怔之外还常做的事,似乎只剩下写小说和搭乘地铁在城市间无目的地穿行。写小说是自很小的年纪开始便产生的爱好,总觉得一旦有闲暇时间,就应该将脑海里那些说不上是灵感还是累赘的东西全部用文字记录下来,没有强迫自己非要写出什么像样的作品,可如果不将之写出来,会产生如鲠在喉一般的痛苦。这一习惯维持了十几年也未曾改变。至于说到坐地铁,很难解释我这样做的原因,并不能将之归类到兴趣上面,终究不是因为自身乐意这样做,更像是要逃避什么。

  然而却不能逃避,只能欺骗——

  假装坐在一辆驶向遥远城市的列车上,假装已做好接受全新生活的一切准备,那会是一个陌生的地方,甚至是一个陌生国度。没有告别的离去,像白日绽放的烟花,若隐若现间就此消失于天际。

  因此时常学习一些外语,俄语、法语、意大利语什么的,即便一生都不可能用得上。每趟出行都像是一个登山客,背包里放着速食、冲锋衣、洗漱用品、换洗内裤,有时甚至会在地铁外的商铺兑换一些零钱,即便这些东西根本没用过。最初是打算在乘坐途中临时决定好远行,要在突然间强迫自己向远方流浪,可骨子里深藏的懦弱总能一次次地将自己包裹成一只鸵鸟。再之后,就已默认了这样的消磨时间的方式。

  要选择偏僻的线路,或是人少的时间段,为此我特意研究过一些时日,尤其钟意经往汉阳时的六号线。在六号线的马鹦路至车城东路这一段,一节车厢往往只有三两个乘客,夜晚九、十点时,甚至极难见到人影。经常认为地铁像子弹一样朝某个方向急速发射,自身则像合成这颗子弹的一部分物质追随它而去,是一次性用品,被消耗后就不再有利用价值,士兵清扫战场时也不会多看一眼,将被永久地遗弃在战场的某个角落里。

  那种被遗弃的感受,自从所养的猫无缘故地跳楼后,一直在我左右徘徊。

  但地铁终究会抵达终点站,等待次日出行。

  而我也会像是某种可被回收的物品,颓然地回到家中,等待下一次破膛而出。比遗弃更可怕的事情,是在被遗弃后再度遭到遗弃,甚至堕入无尽的轮回。

  见到林奇时,正是在其间一次出膛的过程里。

  这算是幸事还是不幸?马克思必然会说,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总是能以正反两面同时出现。然而这并不是解答。注定会有人将我从那不得解脱的轮回里解脱出来,可在这之后我依然没有看到圆满的句号。

  后来回想起来,并不确定与他的相遇是必然或是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总会有人在那样的时间搭乘和我同一辆地铁,或能巧合到同一个站台上车、同一个站台下车,但也仅是如此而已。他深夜出现在地铁里,一定不是怀有和我一样的缘由,但在某个夜晚突然见到他,于概率学而言也不是奇怪的事。

  林奇当时穿着只系了一颗口子的灰色西装,脚底的皮鞋擦得油光四溢,左手拎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他的长发恰到好处地遮住了小半张脸,露出来的那只眼睛像是蒙了一层纱,分不清流露出的神色是冷漠或是温和。这样的外表配上魁梧挺拔的身材,与电影里的杀手形象格外吻合。

  他是来杀我的。

  我第一反应该是这样的,由此不自觉地缩了缩身子。

  若有旁人在场,与俊朗的他对比起来,一定认为我异常猥琐。

  我并不值得任何人去杀我,非富非贵,平素也没有与谁交恶,所从事的工作是极不起眼的小办事员,乃至许多时候自己都产生过自杀的冲动,不需要旁人动手。只是有这样的想法罢了,很快我也被自己荒唐的念头给逗笑了,接着自然放松许多。

  他在我的正对面坐下,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即便当时车厢里也没有其他人。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像在自己家中那样自然而然地坐下,然后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本还算崭新的书,专心致志地翻阅起来。

  还好他从包里拿出的不是手枪。

  倘若他真的掏出一把手枪,将来我的墓碑上应该留下这么一句话:

  他在逃避的途中走向了人生的末路。

  我暗暗嘲笑自己,正想再度沉浸于那漫无边际的孤独中,却隐约窥见那本书的封面颇为眼熟——

  似乎是前不久我才看过的奥斯丁-怀特的《代寻旧日时光》。

  至少书皮是一样的,我的那一本也是一般的崭新。

  我对许多事都只有三分钟的热情,其中包括因为一时兴起而买下的书籍,我无法做到一口气读完一本书,大部分时候甚至看过开头两章便没了读下去的耐心。我并不是说这些作品的阅读观感不好,恰恰相反,那些让我着迷的、可以得到许多收获的小说才是我最舍不得看完的,像品尝一杯珍贵的红酒,要一小口一小口地抿下去。虽然表面说得巧妙好听,但不是好习惯,长此以往下去,对任何事物也都缺乏耐心了。

  “只是自我感动的故事罢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说,或者以这样的方式开始攀谈。我并非讨厌奥斯丁-怀特的作品,他在书中所描写的主角的性格缺陷甚至让我心有戚戚,尤其是那句话——“他的克制、温和与不抵抗的愤怒,都包含着暴力”,我一度以为作者在某个角落窥探着我的人生。

  我只是不喜欢这个故事。

  一旦有了这个想法,恰巧碰到同样在看这本小说的人,周围实在安静,那些从前产生的念头就像鬼魅一般在脑海里拼命往外钻,老实说,我是迫不得已才开口的。

  他平静地抬起头,似乎并不觉得我的话太过唐突,“是指小说么?大概是吧,我是在看过电影之后才突然有了看原著的想法。假如苏珊没有出现在约定的地点,确实是一个自我感动的故事。”

  他竟然愿意和我交流?

  我一时有些受宠若惊。

  在深夜的一辆地铁上,遇到了一个素不相识却看过同一本小说的人,还秉持着对这本小说的并不冲突的观点。

  “她一定不会后悔的,即便如今的生活再如何苦闷,终究已被粉饰过一遍。”那可是在1993年发表的小说,时代的不同,是不可感同身受的。我继续发表我的意见,“假使我去写这样的故事,爱德华便不会主动打扰苏珊,他继续追求自己的梦想,或许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小说家,写西部、侦探、体育,就像他在小说里做的那样,糅杂成一部隐喻过往的作品,但苏珊只会在无意间看到这部作品,至于她会怎么想,就不必写在小说里了,读者自有他的看法。”

  “噢。”

  他只是潦草地应了一声,像是对评论这本小说没有太大的兴趣。但紧接着他合上了手里的小说,重新放回手提包里,端正坐好后,他问我,“你也是小说家吗?或者从事于类似的行业?”

  我回答他,“算是吧。”

  天知道说出这种话时我是如何做到脸不红心不跳的,或许有过,但我不记得了。

  “真羡慕,”他面色依旧平静,但眸子里的那层纱不见了,看起来真诚而亲近,“我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更别提写作了,但不是讨厌,反而很尊敬有能力用文字将自己的想法留下来的人,如果有幸能读到你的作品,那就更好了。”

  我不无羞赧地低下头,佯装思索,而后慢吞吞地开口,“确实有些已经写好的,但没有发表,大概是因为不够好吧。”

  “不够好还是不自信?”

  “两样都占一些,或许还有其他原因,但一时间很难解释清楚,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兴许我可以帮你。”

  他是在鼓励我么?我犹豫地看着他的眼睛,没能读出一丝戏谑或虚伪的神色。我确实需要帮助,每逢写出一点东西,哪怕只是一个开头,也迫不及待地想找人分享,期望他们能与我产生共鸣。但这样的人总是很少,甚至是不存在的,我想起了从前所认识的某些人,但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在与我交谈这些文字,而不是在敷衍我。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问他,但这个问题是十足愚蠢的,开口时我已后悔,我应该换一种方式,而不是充满戒备地对待他。

  “不能说是因为无聊吧,可空闲的时间总是很多,所以才会因为实在找不到打发时间的办法而选择坐在地铁上看书。”

  “只是无聊么?”我有些失望。

  “也不尽然,更多的是因为坐在同一辆地铁上的缘故吧。”

  “哦?”

  “这个理由是不是更奇怪了?”

  “是的。”

  “连自己也说服不了呢,同坐一辆地铁......就像是实在找不到理由所以才临时编出来的借口。”他笑了起来,不得不说,他笑起来的时候面容温柔许多,完全褪去了原本的冷峻气质,让人在一瞬间就产生了极其亲近的感觉,像是从前就认识了一般。接着他认真地看着我,“但这才是最重要的理由,坐在同一辆地铁上,像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你坐在这里的原因是什么?”

  我想起了他方才说的话——

  因为实在找不到打发时间的办法而选择坐在地铁上看书。

  那么,像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差点要从地铁座位上惊跳起来,高兴与恐惧是在同一时间抵达脑海的,整个世界也变得光怪陆离,地铁陡然折曲,像软化的薯条一样,前方和后方的车厢都以极为怪异的方式卷曲起来,仅剩这节车厢是完好的。我看到这个穿西装的男人离开座位向我走来,渐渐虚化,然后像水融入海绵一样缓慢地融入我的身体,期间毫无挣扎的力气。

  然后呢?

  我只记得自己与自己对话,内容却不清晰了。

  地铁到站的那刻,提示音像重鼓一样狠狠在我耳畔响动,我如梦初醒,抬起头时,男人却才从座位站起身,他微笑向我示意,“明天还是差不多的时间,我过来找你,也许会提前几站就上车,你一定会来吧?”

  我机械式地回道,“会的。”

  “能否提前预告一下作品的题材?”

  我茫然地看着他,不明白我们之间说过什么才让他有此一问。

  他等了一阵,虽然没有等到答案,却没有显露出不悦的神色,“想来你也要整理一下,才能列出那些愿意分享给我看的小说名单,我很期待。”

  “但愿吧。”

  我头痛欲裂,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

  “那就再见吧,祝你一切顺利。”

  “谢谢!”

  这一句总是不会迟疑的,我迫切希望得到一个人独处的机会,以好想想方才都发生过什么事情,是不好的那一类,还是值得高兴的那一类。

  很快他消失在地铁外,像是从没有出现过一样。

第二章

  应该是在前年秋天的某日——也或许是夏天,武汉的秋与夏总是很难分清,恍惚间发现天气不是那么热了,竟已入冬——一个不算炎热的日子里,我将自己的住所从拥挤的老城区搬到了临近江滩的一处偏僻的公寓里。周围顿显寂静,不再有终日不绝的车水马龙,附近也没有商场会开几小时的活动从而吵闹不休。左邻右舍大抵都是单身汉或者刚毕业不久的年轻人,很少像从前的街坊那样为某件事在你的天花板上面或者门外大声地争吵及议论。因此即便处于同一座城市,这里的空气似乎也新鲜不少。每每比较起来,仿佛是从周五下午的光谷广场一下子回到了外祖母家的后山。那些孩童时的记忆虽已渐行渐远,然而回想起来,依稀记得当时站在后山山顶向远处眺望,会看到一条以为一生也抵达不了的长江,像白色绸带一样,山风吹得稍微猛烈,那条江便也离我更远了。

  而如今只需要站在新住处的阳台上,伸手前探,就能将这条江水握在手心里。

  除去幽静和可以见到江的阳台,新的租房难说还有什么优点可言。这样的房子一个人住是最好的,若是有伴侣,稍稍挤一下也能度日。但养宠物就不太方便了,它不能听从你的安排,睡在哪里,吃在哪里,拉撒在哪里,它要依它的喜好去任性地做一些事情,当房子不是太宽敞时,一切就会显得格外脏乱。

  年前有过一只猫一直陪着我,黑色毛发,脚掌处却是白色的,想过用“踏雪”当作它的名字,可觉得这样的名字更适合一匹骏马,而不是放在一只同样和我喜欢待在阳台发呆的猫身上。大抵是因为来访的朋友不多,没人过多地在意这只猫,加上自己本身也不是很擅长为别的事物取名的原因,直到新年伊始的一天,它从阳台纵身跳下且就此消失不见后,我才想起还没有给它取过名字。之后好几天的时间,我将一张藤椅搬到阳台并坐下,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期间做过的事情,能想起来的只有抽烟,拼命地抽烟,似乎这样的事留在心里的创伤是无法自然痊愈的。

  我想当时的我看起来一定很悲伤,就像是临死前的麦克-柯里昂一样,颓然地坐在一张椅子上,很快,身体就会朝地面坠下。但我不觉得这样的悲伤是出于一只猫的原因,它并不是死了,只是离家出走,或许未来的日子会过得更开心,相较之下我更应该为自己的孤独感到悲伤。我不想念它,甚至有稍许的恨意,从前我常常能在猫的眼睛里窥见一些意外的惊喜,这是生活所能带给我的不多的愉悦,现在这不多的部分也失去了,仔细思考起来,好像比起悲伤,迷惘与恐慌要更多一些。

  此后便不再有养宠物的意向,除了脏乱,或许更害怕那种得到又失去的苦闷滋味。

  搬到新住处后,若说起除了在阳台发怔之外还常做的事,似乎只剩下写小说和搭乘地铁在城市间无目的地穿行。写小说是自很小的年纪开始便产生的爱好,总觉得一旦有闲暇时间,就应该将脑海里那些说不上是灵感还是累赘的东西全部用文字记录下来,没有强迫自己非要写出什么像样的作品,可如果不将之写出来,会产生如鲠在喉一般的痛苦。这一习惯维持了十几年也未曾改变。至于说到坐地铁,很难解释我这样做的原因,并不能将之归类到兴趣上面,终究不是因为自身乐意这样做,更像是要逃避什么。

  然而却不能逃避,只能欺骗——

  假装坐在一辆驶向遥远城市的列车上,假装已做好接受全新生活的一切准备,那会是一个陌生的地方,甚至是一个陌生国度。没有告别的离去,像白日绽放的烟花,若隐若现间就此消失于天际。

  因此时常学习一些外语,俄语、法语、意大利语什么的,即便一生都不可能用得上。每趟出行都像是一个登山客,背包里放着速食、冲锋衣、洗漱用品、换洗内裤,有时甚至会在地铁外的商铺兑换一些零钱,即便这些东西根本没用过。最初是打算在乘坐途中临时决定好远行,要在突然间强迫自己向远方流浪,可骨子里深藏的懦弱总能一次次地将自己包裹成一只鸵鸟。再之后,就已默认了这样的消磨时间的方式。

  要选择偏僻的线路,或是人少的时间段,为此我特意研究过一些时日,尤其钟意经往汉阳时的六号线。在六号线的马鹦路至车城东路这一段,一节车厢往往只有三两个乘客,夜晚九、十点时,甚至极难见到人影。经常认为地铁像子弹一样朝某个方向急速发射,自身则像合成这颗子弹的一部分物质追随它而去,是一次性用品,被消耗后就不再有利用价值,士兵清扫战场时也不会多看一眼,将被永久地遗弃在战场的某个角落里。

  那种被遗弃的感受,自从所养的猫无缘故地跳楼后,一直在我左右徘徊。

  但地铁终究会抵达终点站,等待次日出行。

  而我也会像是某种可被回收的物品,颓然地回到家中,等待下一次破膛而出。比遗弃更可怕的事情,是在被遗弃后再度遭到遗弃,甚至堕入无尽的轮回。

  见到林奇时,正是在其间一次出膛的过程里。

  这算是幸事还是不幸?马克思必然会说,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总是能以正反两面同时出现。然而这并不是解答。注定会有人将我从那不得解脱的轮回里解脱出来,可在这之后我依然没有看到圆满的句号。

  后来回想起来,并不确定与他的相遇是必然或是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总会有人在那样的时间搭乘和我同一辆地铁,或能巧合到同一个站台上车、同一个站台下车,但也仅是如此而已。他深夜出现在地铁里,一定不是怀有和我一样的缘由,但在某个夜晚突然见到他,于概率学而言也不是奇怪的事。

  林奇当时穿着只系了一颗口子的灰色西装,脚底的皮鞋擦得油光四溢,左手拎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他的长发恰到好处地遮住了小半张脸,露出来的那只眼睛像是蒙了一层纱,分不清流露出的神色是冷漠或是温和。这样的外表配上魁梧挺拔的身材,与电影里的杀手形象格外吻合。

  他是来杀我的。

  我第一反应该是这样的,由此不自觉地缩了缩身子。

  若有旁人在场,与俊朗的他对比起来,一定认为我异常猥琐。

  我并不值得任何人去杀我,非富非贵,平素也没有与谁交恶,所从事的工作是极不起眼的小办事员,乃至许多时候自己都产生过自杀的冲动,不需要旁人动手。只是有这样的想法罢了,很快我也被自己荒唐的念头给逗笑了,接着自然放松许多。

  他在我的正对面坐下,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即便当时车厢里也没有其他人。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像在自己家中那样自然而然地坐下,然后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本还算崭新的书,专心致志地翻阅起来。

  还好他从包里拿出的不是手枪。

  倘若他真的掏出一把手枪,将来我的墓碑上应该留下这么一句话:

  他在逃避的途中走向了人生的末路。

  我暗暗嘲笑自己,正想再度沉浸于那漫无边际的孤独中,却隐约窥见那本书的封面颇为眼熟——

  似乎是前不久我才看过的奥斯丁-怀特的《代寻旧日时光》。

  至少书皮是一样的,我的那一本也是一般的崭新。

  我对许多事都只有三分钟的热情,其中包括因为一时兴起而买下的书籍,我无法做到一口气读完一本书,大部分时候甚至看过开头两章便没了读下去的耐心。我并不是说这些作品的阅读观感不好,恰恰相反,那些让我着迷的、可以得到许多收获的小说才是我最舍不得看完的,像品尝一杯珍贵的红酒,要一小口一小口地抿下去。虽然表面说得巧妙好听,但不是好习惯,长此以往下去,对任何事物也都缺乏耐心了。

  “只是自我感动的故事罢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说,或者以这样的方式开始攀谈。我并非讨厌奥斯丁-怀特的作品,他在书中所描写的主角的性格缺陷甚至让我心有戚戚,尤其是那句话——“他的克制、温和与不抵抗的愤怒,都包含着暴力”,我一度以为作者在某个角落窥探着我的人生。

  我只是不喜欢这个故事。

  一旦有了这个想法,恰巧碰到同样在看这本小说的人,周围实在安静,那些从前产生的念头就像鬼魅一般在脑海里拼命往外钻,老实说,我是迫不得已才开口的。

  他平静地抬起头,似乎并不觉得我的话太过唐突,“是指小说么?大概是吧,我是在看过电影之后才突然有了看原著的想法。假如苏珊没有出现在约定的地点,确实是一个自我感动的故事。”

  他竟然愿意和我交流?

  我一时有些受宠若惊。

  在深夜的一辆地铁上,遇到了一个素不相识却看过同一本小说的人,还秉持着对这本小说的并不冲突的观点。

  “她一定不会后悔的,即便如今的生活再如何苦闷,终究已被粉饰过一遍。”那可是在1993年发表的小说,时代的不同,是不可感同身受的。我继续发表我的意见,“假使我去写这样的故事,爱德华便不会主动打扰苏珊,他继续追求自己的梦想,或许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小说家,写西部、侦探、体育,就像他在小说里做的那样,糅杂成一部隐喻过往的作品,但苏珊只会在无意间看到这部作品,至于她会怎么想,就不必写在小说里了,读者自有他的看法。”

  “噢。”

  他只是潦草地应了一声,像是对评论这本小说没有太大的兴趣。但紧接着他合上了手里的小说,重新放回手提包里,端正坐好后,他问我,“你也是小说家吗?或者从事于类似的行业?”

  我回答他,“算是吧。”

  天知道说出这种话时我是如何做到脸不红心不跳的,或许有过,但我不记得了。

  “真羡慕,”他面色依旧平静,但眸子里的那层纱不见了,看起来真诚而亲近,“我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更别提写作了,但不是讨厌,反而很尊敬有能力用文字将自己的想法留下来的人,如果有幸能读到你的作品,那就更好了。”

  我不无羞赧地低下头,佯装思索,而后慢吞吞地开口,“确实有些已经写好的,但没有发表,大概是因为不够好吧。”

  “不够好还是不自信?”

  “两样都占一些,或许还有其他原因,但一时间很难解释清楚,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兴许我可以帮你。”

  他是在鼓励我么?我犹豫地看着他的眼睛,没能读出一丝戏谑或虚伪的神色。我确实需要帮助,每逢写出一点东西,哪怕只是一个开头,也迫不及待地想找人分享,期望他们能与我产生共鸣。但这样的人总是很少,甚至是不存在的,我想起了从前所认识的某些人,但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在与我交谈这些文字,而不是在敷衍我。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问他,但这个问题是十足愚蠢的,开口时我已后悔,我应该换一种方式,而不是充满戒备地对待他。

  “不能说是因为无聊吧,可空闲的时间总是很多,所以才会因为实在找不到打发时间的办法而选择坐在地铁上看书。”

  “只是无聊么?”我有些失望。

  “也不尽然,更多的是因为坐在同一辆地铁上的缘故吧。”

  “哦?”

  “这个理由是不是更奇怪了?”

  “是的。”

  “连自己也说服不了呢,同坐一辆地铁......就像是实在找不到理由所以才临时编出来的借口。”他笑了起来,不得不说,他笑起来的时候面容温柔许多,完全褪去了原本的冷峻气质,让人在一瞬间就产生了极其亲近的感觉,像是从前就认识了一般。接着他认真地看着我,“但这才是最重要的理由,坐在同一辆地铁上,像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你坐在这里的原因是什么?”

  我想起了他方才说的话——

  因为实在找不到打发时间的办法而选择坐在地铁上看书。

  那么,像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差点要从地铁座位上惊跳起来,高兴与恐惧是在同一时间抵达脑海的,整个世界也变得光怪陆离,地铁陡然折曲,像软化的薯条一样,前方和后方的车厢都以极为怪异的方式卷曲起来,仅剩这节车厢是完好的。我看到这个穿西装的男人离开座位向我走来,渐渐虚化,然后像水融入海绵一样缓慢地融入我的身体,期间毫无挣扎的力气。

  然后呢?

  我只记得自己与自己对话,内容却不清晰了。

  地铁到站的那刻,提示音像重鼓一样狠狠在我耳畔响动,我如梦初醒,抬起头时,男人却才从座位站起身,他微笑向我示意,“明天还是差不多的时间,我过来找你,也许会提前几站就上车,你一定会来吧?”

  我机械式地回道,“会的。”

  “能否提前预告一下作品的题材?”

  我茫然地看着他,不明白我们之间说过什么才让他有此一问。

  他等了一阵,虽然没有等到答案,却没有显露出不悦的神色,“想来你也要整理一下,才能列出那些愿意分享给我看的小说名单,我很期待。”

  “但愿吧。”

  我头痛欲裂,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

  “那就再见吧,祝你一切顺利。”

  “谢谢!”

  这一句总是不会迟疑的,我迫切希望得到一个人独处的机会,以好想想方才都发生过什么事情,是不好的那一类,还是值得高兴的那一类。

  很快他消失在地铁外,像是从没有出现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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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之后的整个晚上,我都深陷于那样的话语里——

  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不难想到,我当时肯定也做过类似的梦,像看到另一个自己的梦,虽然醒来的那一刻就已忘记了梦里的内容,但我万分笃定梦里一定看见了湖或者镜子之类的事物,里间倒映出另一个自己,或者不止,也许有百十个自己层层叠叠堆在一起,相互拥簇、攀谈,一辆地铁从没有轨道的湖或镜子之上飞驰而过,载满了另一群形貌同我如出一辙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在盥洗室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那张苍白的面庞,嘴唇也失去了血色,我的脸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在水里浸泡过的宣纸,除了犹自发黑的眼袋和布满血丝的眼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都缺乏身为一个未到三十岁的男人该有的生机蓬勃的光彩。

  但那样的光彩是什么时候失去的?

  至少不是今天,上一次看镜子时,我已是极为消沉的状态。干瘪的脸部,消瘦的体格,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瘦巴巴的男人。一个时常想到自杀的人,哪还有什么精神气?从前应该不是这样的,记得高中时异常喜欢篮球,有时候晚自习不去教室,反而在黑森森的篮球场上练球。往后更甚,刚工作时,每逢周末都会去洪山体育馆约球,一度想以业余球员的身份参加城市超级联赛。那些年的我,应该是一个强壮的、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但其后究竟经历了什么事才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就像是记不清昨晚与西装男人的对话,我记忆里似乎也缺失了一部分,每每想要抓住什么,却偏偏抓不住,转而就会恶心烦闷,产生呕吐的欲望。

  醒来时头依旧很痛,一些说不上来的复杂念头在脑海里成了一颗颗台球,在那狭窄的空间里相互撞击着,始终没有进袋。它们彼此不间断地发出沉闷的响声,刺激着我的脑神经,我不止难以呼吸,甚至感觉整张脸都僵住了。于是我仓促地逃离盥洗室,颓然靠在阳台边,一面抽烟,一面低头看着手机,踌躇着是否向单位请假,以此腾出时间整理思绪。

  但一想到那并不繁忙的工作,也许能在上班之余小憩一会,坐在那里发呆、思考打算思考的事情,看起来与工作并不冲突,因此最好不必惹起上司的不满——说到工作,大致而言也算是“打发时间”的一种,被绑在办公大楼里的某个椅子上熬过白天,挪动身子的机会比门口的垃圾桶还少,勉强需要动手去做的事情,无非是填不完的报表,与听那些比我年纪大得多的同事们永无止境的唠叨。因为身为单位里为数不多的年轻人,还需要担负一些不属于工作范畴的事务,比如替前辈停车、为领导在酒店或棋牌室的消遣打下手、订购赠送业务相关的权贵的礼品等等,有些时候会认为自己是为某个领导配置的司机,但这些事偶尔也是可以拒绝的,毕竟我不是唯一可供使唤的人。

  当日我以极其疲惫的状态前去四新北路的单位时,眼里的世界显得格外奇怪。路上的行人、车辆以及建筑都像是马克-罗斯科笔下的抽象画,变成一排排边缘模糊不清的矩形,彼此间的颜色相互融合并被稀释,然后舒缓地从我眼前出现又消失。这种奇怪的感觉直到我进入单位大楼时还没有从脑海褪去,以至于那些同事的身影也变成同等模样的矩形。

  我想一定是没有睡好的缘故,坐在自己的岗位里,将矩形的咖啡倒入矩形的杯子中,一整天的时间都在与数不清的矩形做斗争。除此外,我试图回想昨晚发生的事,却始终想不起在地铁里与那个西装男人确切说过什么,但莫名知道了他的名字:

  林奇。

  他一定是在某个时候亲口告诉了我,将他的名字夹在了某句对话里,但我已然记不清攀谈的过程,甚至怀疑自己昨天喝了许多酒,所谓的地铁上的对话、西装男人包括那本《代寻旧日时光》都是一场荒诞的醉梦。

  ——能否提前预告一下作品的题材......

  作品的题材?

  我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倘若昨天发生的事是真实的,而且我确实承诺过向他借阅自己所写的小说,考虑到这件事关乎身为男人的信誉,我必然要好好对待。但棘手的是,我并没有一本彻底写完的小说,或者说,我手头只有数不清的未写完的废稿。看一部电影、一本小说,与某个人发生了一次争吵或是讨论,路边遇到了一件深有感触的小事,都会让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新的故事的雏形。但只是雏形而已,是刚从蛋壳里孵化出来的小鸟,再卖力地挥动翅膀也无法飞翔,偏偏我缺乏让其长出羽毛的能力。我写了无数个开头,删掉又重新写,其中一些小鸟逐渐喂大了一些,可也未到展翅翱翔的地步。一想到这,我难免深感难堪,眼下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当时就不该答应那人。

  我不由得抬头看了看窗外,时值早春,整座城市像一头熟睡过后的巨兽正逐渐苏醒,街面上的景况一天比一天臃肿,行人、车辆、广告牌,像雨后春笋般逐一冒出头。但天空始终是晦暗的,武汉的天色一直是阴沉沉的模样,从无愉悦的时候。灰白的天空里,我懊恼地发现连一只飞鸟也没有。

  随意拿出一部分吧,在那鸟窝里抓出一只未受待见的雏儿送给他,然后以未整理好当作借口敷衍过去,至于以后......未必还有见面的机会。

  我既已计划好了,熬到下班时间,便飞也一样地奔向家中。大抵是因为心情变得轻松许多,路上所遇的一切也从情绪化的抽象艺术中恢复正常,途中还碰到了一个相识许久的球友,虽然最近一年多我都没有再去约球,但彼此关系不错。

  我当先打的招呼。

  他愣了愣,脸上没有笑意,显得十分惊愕,“你怎么像变了个样子?”

  “哦?”

  “像是......”他踟躇一阵,转而说,“瘦了很多,快认不出来了。”

  我有点不高兴,并猜到他可能想说我是否吸毒了。因为工作原因,我常与汉阳分局的人打交道,在这座城市里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去吸毒的年轻人并不算少。我厌恶那样的人,即便再怎么堕落,也不该变成寄生虫一样的存在。

  “很成功吧?”

  “什么?”

  “最近的减肥效果。”

  “你哪是需要减肥的人......”他说到一半,突然压低语气,不怀好意地问道,“是不是失恋了?之前听说你正在和一个学生交往,但已很久没有听到进一步的消息。”

  我默然不语。

  有那样的事吗?

  我并不记得这几年和谁交往过,说起上一个谈过的女友,也要追溯到大学时,似乎在那之后就一直本着结婚的目的而去寻求伴侣,但六七年过去了,仍然没有适合的。但奇怪的是,我隐约认为在参加工作后的这几年里,确实与谁交往过,或者暧昧不清,譬如没有正式确认关系,但情侣之间能做的事都已做过,包括聚餐、逛街、看电影以及上床。

  只是这样猜测而已。

  因为试图写小说,脑海里努力构建了一个又一个模糊不清的故事,有的时候会以为其中某些故事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至于所交往的人,实则难以在生活中找到痕迹。手机里并没有与某个女人的亲密合照,网络上的购物记录中也没有哪样是为异性准备的礼物,但也不尽然,在新住处的被束之高阁的旧衣物里,我翻出了一件球衣,上面有手工涂绘的约翰-沃尔的形象,那是我最喜欢的NBA球星。一定是某个人精心为我画作而成,并在某个节日送给了我,然而难以记得确切发生过什么。

  是因为失恋才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吗?

  我犹疑不决。

  若说起类似失恋的感受,确实有过,是因为那只跳楼离去的猫,但因为一只猫我就会瘦到“快认不出”的地步吗?不太可能吧。

  与他分别后,我很快将这并不愉快的念头抛之脑后。

  当下最重要的,莫过于为林奇挑一本“未整理好”的作品。

  回到家时已经接近六点,再等用过晚饭,留给我挑选废稿的时间不多了,毕竟一入夜便已是我去地铁“打发时间”的时候了。

  最近在写的是一本关于三个男人之间的恩怨纠葛,所用的写作方式是类似于乔治-马丁在《冰与火之歌》里的POV写法,每一章都是从一个角色的独立视角展开。在慢吞吞地写了半个月有余后,只写出了六七章,整个故事才刚刚起步。

  虽然自认为如今的这一本小说在故事构架上而言是最成熟的,却也是最拿不出手的。短短几章内容,或许地铁还未开出两站,林奇就已看完了。

  那时他会说什么?

  “故事是很吸引人的,可是,实在不知如何评价,管中窥豹么?”

  我将还保留着的手稿、电脑里的文档以及曾在某些网站上发表过的小说逐一找了出来,思忖良久,终于选中一部以南北朝时期的名将侯景为原型的小说。这个小说不用太费脑就可以想出大致的故事脉络,毕竟有侯景的传记为参考,但虚构的部分就需要慎重考虑了。侯景或许是一个悲剧人物,但从来不是以正面形象出现在世人眼中的,我不能有悖于主流价值观将他塑造成一个乱世英雄,所以写到后面总是很艰难的,或许一开始就不该以他作为原型。

  林奇会怎么看待这部小说?

  我一面打印文稿,一面不无期待地假想。

  小说的时间线是相互交错的,不断往前推进,又不断向后回忆,有些时候整章内容都是主角的喃喃自语和对重塑过往的遐想。林奇可能会喜欢其中某些小插曲,譬如一些年轻人之间天真任性的互动。我自己在写这些文字时,也感到颇为有趣。他会讨厌那些累赘一般的回忆段落,或者直接看迷糊了,认为前言不搭后语......

  是否要修改一次再送给他看?

  刚生出这个念头,我就忍不住摇了摇头。一则时间紧迫,二则我实在没有耐心去修改早已废弃的小说,我只在那三分钟的热情里会对一部小说删删改改,一旦热情消退,便觉得再怎么努力都是浪费时间。

  出门时天色已彻底黑了,我带着新打印出来的小说稿子徒步走到地铁站口,看到入口明亮的指示牌时,突然意识到几个严重的问题。

  在地铁里见面......

  是哪一辆地铁?

  驶向哪个方向?

  我要待在哪一节车厢?

  总不能坐在驶往某个方向的地铁里傻傻地等一晚上吧?

  不可思议的约定!

  一阵可笑又可惜的情绪涌上心头,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约定?或者说,我们曾商量好了诸般细节,我却没能记下来?显然这样的话就是我的问题了,我确实记不清林奇曾与我交谈过什么,这样的缺漏很可能导致昨夜便是我们一生中的唯一一次相遇。这座城市太大了,上千万人,我花光一辈子的时间也不可能将城市里的每个人都认识一遍。若要在这座城市里找一个没有联系方式的陌生人,不比大海捞针简单。

  我最终苦笑着坐上了一辆地铁,不抱任何期待。

  不能再见便不能再见罢,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期待的,我未必真正想过要完成一部小说,他能带给我的所谓的帮助,也未必能让我成为一名优秀的小说家。或许有过让自己的名字与那些畅销书作者并列的美梦,甚至也想过成为村上春树、菲利普-罗斯之类的人物,但已经很久没有抱过诸如此类的幻想了,否则也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想到死亡。所以对于小说上的事情,不能说不关心,可也属于不重要的那一类。

  像从前一样,地铁依旧是一颗子弹,我依旧是这颗子弹的一部分。唯一不同之处,我没有携带那个厚重的背包,换成了一个蓝色文件夹,里面夹着那个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的半成品小说。

  也不知地铁经过了多少站台,只是一站又一站地从枪口迸射,车厢里的乘客逐渐稀少,直至再也见不到人影。

  大概是十点左右,我没有看表,但已经坐到了双腿发麻的程度。就在如此晚的时候,地铁停在了某个站台,车门打开时,一双油光四溢的黑皮鞋映入了我的眼帘。

第三章

  之后的整个晚上,我都深陷于那样的话语里——

  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不难想到,我当时肯定也做过类似的梦,像看到另一个自己的梦,虽然醒来的那一刻就已忘记了梦里的内容,但我万分笃定梦里一定看见了湖或者镜子之类的事物,里间倒映出另一个自己,或者不止,也许有百十个自己层层叠叠堆在一起,相互拥簇、攀谈,一辆地铁从没有轨道的湖或镜子之上飞驰而过,载满了另一群形貌同我如出一辙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在盥洗室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那张苍白的面庞,嘴唇也失去了血色,我的脸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在水里浸泡过的宣纸,除了犹自发黑的眼袋和布满血丝的眼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都缺乏身为一个未到三十岁的男人该有的生机蓬勃的光彩。

  但那样的光彩是什么时候失去的?

  至少不是今天,上一次看镜子时,我已是极为消沉的状态。干瘪的脸部,消瘦的体格,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瘦巴巴的男人。一个时常想到自杀的人,哪还有什么精神气?从前应该不是这样的,记得高中时异常喜欢篮球,有时候晚自习不去教室,反而在黑森森的篮球场上练球。往后更甚,刚工作时,每逢周末都会去洪山体育馆约球,一度想以业余球员的身份参加城市超级联赛。那些年的我,应该是一个强壮的、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但其后究竟经历了什么事才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就像是记不清昨晚与西装男人的对话,我记忆里似乎也缺失了一部分,每每想要抓住什么,却偏偏抓不住,转而就会恶心烦闷,产生呕吐的欲望。

  醒来时头依旧很痛,一些说不上来的复杂念头在脑海里成了一颗颗台球,在那狭窄的空间里相互撞击着,始终没有进袋。它们彼此不间断地发出沉闷的响声,刺激着我的脑神经,我不止难以呼吸,甚至感觉整张脸都僵住了。于是我仓促地逃离盥洗室,颓然靠在阳台边,一面抽烟,一面低头看着手机,踌躇着是否向单位请假,以此腾出时间整理思绪。

  但一想到那并不繁忙的工作,也许能在上班之余小憩一会,坐在那里发呆、思考打算思考的事情,看起来与工作并不冲突,因此最好不必惹起上司的不满——说到工作,大致而言也算是“打发时间”的一种,被绑在办公大楼里的某个椅子上熬过白天,挪动身子的机会比门口的垃圾桶还少,勉强需要动手去做的事情,无非是填不完的报表,与听那些比我年纪大得多的同事们永无止境的唠叨。因为身为单位里为数不多的年轻人,还需要担负一些不属于工作范畴的事务,比如替前辈停车、为领导在酒店或棋牌室的消遣打下手、订购赠送业务相关的权贵的礼品等等,有些时候会认为自己是为某个领导配置的司机,但这些事偶尔也是可以拒绝的,毕竟我不是唯一可供使唤的人。

  当日我以极其疲惫的状态前去四新北路的单位时,眼里的世界显得格外奇怪。路上的行人、车辆以及建筑都像是马克-罗斯科笔下的抽象画,变成一排排边缘模糊不清的矩形,彼此间的颜色相互融合并被稀释,然后舒缓地从我眼前出现又消失。这种奇怪的感觉直到我进入单位大楼时还没有从脑海褪去,以至于那些同事的身影也变成同等模样的矩形。

  我想一定是没有睡好的缘故,坐在自己的岗位里,将矩形的咖啡倒入矩形的杯子中,一整天的时间都在与数不清的矩形做斗争。除此外,我试图回想昨晚发生的事,却始终想不起在地铁里与那个西装男人确切说过什么,但莫名知道了他的名字:

  林奇。

  他一定是在某个时候亲口告诉了我,将他的名字夹在了某句对话里,但我已然记不清攀谈的过程,甚至怀疑自己昨天喝了许多酒,所谓的地铁上的对话、西装男人包括那本《代寻旧日时光》都是一场荒诞的醉梦。

  ——能否提前预告一下作品的题材......

  作品的题材?

  我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倘若昨天发生的事是真实的,而且我确实承诺过向他借阅自己所写的小说,考虑到这件事关乎身为男人的信誉,我必然要好好对待。但棘手的是,我并没有一本彻底写完的小说,或者说,我手头只有数不清的未写完的废稿。看一部电影、一本小说,与某个人发生了一次争吵或是讨论,路边遇到了一件深有感触的小事,都会让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新的故事的雏形。但只是雏形而已,是刚从蛋壳里孵化出来的小鸟,再卖力地挥动翅膀也无法飞翔,偏偏我缺乏让其长出羽毛的能力。我写了无数个开头,删掉又重新写,其中一些小鸟逐渐喂大了一些,可也未到展翅翱翔的地步。一想到这,我难免深感难堪,眼下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当时就不该答应那人。

  我不由得抬头看了看窗外,时值早春,整座城市像一头熟睡过后的巨兽正逐渐苏醒,街面上的景况一天比一天臃肿,行人、车辆、广告牌,像雨后春笋般逐一冒出头。但天空始终是晦暗的,武汉的天色一直是阴沉沉的模样,从无愉悦的时候。灰白的天空里,我懊恼地发现连一只飞鸟也没有。

  随意拿出一部分吧,在那鸟窝里抓出一只未受待见的雏儿送给他,然后以未整理好当作借口敷衍过去,至于以后......未必还有见面的机会。

  我既已计划好了,熬到下班时间,便飞也一样地奔向家中。大抵是因为心情变得轻松许多,路上所遇的一切也从情绪化的抽象艺术中恢复正常,途中还碰到了一个相识许久的球友,虽然最近一年多我都没有再去约球,但彼此关系不错。

  我当先打的招呼。

  他愣了愣,脸上没有笑意,显得十分惊愕,“你怎么像变了个样子?”

  “哦?”

  “像是......”他踟躇一阵,转而说,“瘦了很多,快认不出来了。”

  我有点不高兴,并猜到他可能想说我是否吸毒了。因为工作原因,我常与汉阳分局的人打交道,在这座城市里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去吸毒的年轻人并不算少。我厌恶那样的人,即便再怎么堕落,也不该变成寄生虫一样的存在。

  “很成功吧?”

  “什么?”

  “最近的减肥效果。”

  “你哪是需要减肥的人......”他说到一半,突然压低语气,不怀好意地问道,“是不是失恋了?之前听说你正在和一个学生交往,但已很久没有听到进一步的消息。”

  我默然不语。

  有那样的事吗?

  我并不记得这几年和谁交往过,说起上一个谈过的女友,也要追溯到大学时,似乎在那之后就一直本着结婚的目的而去寻求伴侣,但六七年过去了,仍然没有适合的。但奇怪的是,我隐约认为在参加工作后的这几年里,确实与谁交往过,或者暧昧不清,譬如没有正式确认关系,但情侣之间能做的事都已做过,包括聚餐、逛街、看电影以及上床。

  只是这样猜测而已。

  因为试图写小说,脑海里努力构建了一个又一个模糊不清的故事,有的时候会以为其中某些故事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至于所交往的人,实则难以在生活中找到痕迹。手机里并没有与某个女人的亲密合照,网络上的购物记录中也没有哪样是为异性准备的礼物,但也不尽然,在新住处的被束之高阁的旧衣物里,我翻出了一件球衣,上面有手工涂绘的约翰-沃尔的形象,那是我最喜欢的NBA球星。一定是某个人精心为我画作而成,并在某个节日送给了我,然而难以记得确切发生过什么。

  是因为失恋才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吗?

  我犹疑不决。

  若说起类似失恋的感受,确实有过,是因为那只跳楼离去的猫,但因为一只猫我就会瘦到“快认不出”的地步吗?不太可能吧。

  与他分别后,我很快将这并不愉快的念头抛之脑后。

  当下最重要的,莫过于为林奇挑一本“未整理好”的作品。

  回到家时已经接近六点,再等用过晚饭,留给我挑选废稿的时间不多了,毕竟一入夜便已是我去地铁“打发时间”的时候了。

  最近在写的是一本关于三个男人之间的恩怨纠葛,所用的写作方式是类似于乔治-马丁在《冰与火之歌》里的POV写法,每一章都是从一个角色的独立视角展开。在慢吞吞地写了半个月有余后,只写出了六七章,整个故事才刚刚起步。

  虽然自认为如今的这一本小说在故事构架上而言是最成熟的,却也是最拿不出手的。短短几章内容,或许地铁还未开出两站,林奇就已看完了。

  那时他会说什么?

  “故事是很吸引人的,可是,实在不知如何评价,管中窥豹么?”

  我将还保留着的手稿、电脑里的文档以及曾在某些网站上发表过的小说逐一找了出来,思忖良久,终于选中一部以南北朝时期的名将侯景为原型的小说。这个小说不用太费脑就可以想出大致的故事脉络,毕竟有侯景的传记为参考,但虚构的部分就需要慎重考虑了。侯景或许是一个悲剧人物,但从来不是以正面形象出现在世人眼中的,我不能有悖于主流价值观将他塑造成一个乱世英雄,所以写到后面总是很艰难的,或许一开始就不该以他作为原型。

  林奇会怎么看待这部小说?

  我一面打印文稿,一面不无期待地假想。

  小说的时间线是相互交错的,不断往前推进,又不断向后回忆,有些时候整章内容都是主角的喃喃自语和对重塑过往的遐想。林奇可能会喜欢其中某些小插曲,譬如一些年轻人之间天真任性的互动。我自己在写这些文字时,也感到颇为有趣。他会讨厌那些累赘一般的回忆段落,或者直接看迷糊了,认为前言不搭后语......

  是否要修改一次再送给他看?

  刚生出这个念头,我就忍不住摇了摇头。一则时间紧迫,二则我实在没有耐心去修改早已废弃的小说,我只在那三分钟的热情里会对一部小说删删改改,一旦热情消退,便觉得再怎么努力都是浪费时间。

  出门时天色已彻底黑了,我带着新打印出来的小说稿子徒步走到地铁站口,看到入口明亮的指示牌时,突然意识到几个严重的问题。

  在地铁里见面......

  是哪一辆地铁?

  驶向哪个方向?

  我要待在哪一节车厢?

  总不能坐在驶往某个方向的地铁里傻傻地等一晚上吧?

  不可思议的约定!

  一阵可笑又可惜的情绪涌上心头,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约定?或者说,我们曾商量好了诸般细节,我却没能记下来?显然这样的话就是我的问题了,我确实记不清林奇曾与我交谈过什么,这样的缺漏很可能导致昨夜便是我们一生中的唯一一次相遇。这座城市太大了,上千万人,我花光一辈子的时间也不可能将城市里的每个人都认识一遍。若要在这座城市里找一个没有联系方式的陌生人,不比大海捞针简单。

  我最终苦笑着坐上了一辆地铁,不抱任何期待。

  不能再见便不能再见罢,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期待的,我未必真正想过要完成一部小说,他能带给我的所谓的帮助,也未必能让我成为一名优秀的小说家。或许有过让自己的名字与那些畅销书作者并列的美梦,甚至也想过成为村上春树、菲利普-罗斯之类的人物,但已经很久没有抱过诸如此类的幻想了,否则也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想到死亡。所以对于小说上的事情,不能说不关心,可也属于不重要的那一类。

  像从前一样,地铁依旧是一颗子弹,我依旧是这颗子弹的一部分。唯一不同之处,我没有携带那个厚重的背包,换成了一个蓝色文件夹,里面夹着那个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的半成品小说。

  也不知地铁经过了多少站台,只是一站又一站地从枪口迸射,车厢里的乘客逐渐稀少,直至再也见不到人影。

  大概是十点左右,我没有看表,但已经坐到了双腿发麻的程度。就在如此晚的时候,地铁停在了某个站台,车门打开时,一双油光四溢的黑皮鞋映入了我的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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