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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的有什么毛病吗?
?
李小璐这种道德沦丧的是不是也应该控制一下
原则上不能就是能,原则上可以就是不行。
你想多了,不让直播还用出规定……直接拔线
我真想不通这个世道这个社会黄海波为啥能凉成这样
突然联系到《我是杀人犯》,虽然周没有大恶。
你这说得好像他几年前进号子就精心策划开始了这个“职场规划”似的。他当年的视频没有电视台播出,没有你们的推广,他这辈子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千万广西友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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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凉了
人民网评论又不是法令法规
“快节奏的网红营销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当它加诸一位刑满释放人员,还是该谨慎些” 。这句话就说得很耐人寻味了,假使后来直播真的搞得红红火火,签他的公司赚得盆满钵满,那签约他的公司还需要谨慎什么呢,不用明说了吧。
人民网又不是法令法规 这么搞就没意思
古天乐和高晓松干啥了,也偷电瓶了吗?
一个抢劫,一个酒驾。哪个社会危害不大?
抵制他的要不你们给人家安排个工作?刑满释放就是个新人了,有个能挣钱的机会不好吗?非要把他逼上绝路在去偷去抢?别眼红那几百万签约费,达不到合同营收要求那些公司也不会给那么多钱,还要靠他自己努力
而且说实话也不是那种罪大恶极的,像那种强奸犯啊什么的肯定不会有人炒他。他判的重跟他多次偷窃有关。大概就是破罐子破摔,无所谓的那种人。大部分人不会理性独立分析,听风就是雨。我倒是希望所有真心悔改的人都有彻底悔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