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没有合同的,否则直接爆炸了。但徐峥这事确实是有问题,很明显一贯以来就是这样的模式,影院投入宣传电影,因为票房越高影院赚的也越多,早就形成模式。徐峥要创新一种模式也没问题,但是显然应该一开始就说要走网上。一开始说好走院线,现在改,显然是坑人。以前没有这种情况,所以合同里没有,从法理上找不出毛病,但是这种明显的钻空子行为道德上很明显有问题。网友们不过是因为占了便宜所以屁股歪了。是非其实一目了然,单拿合同来说事,其实是非蠢既坏
应该是没有合同的,否则直接爆炸了。但徐峥这事确实是有问题,很明显一贯以来就是这样的模式,影院投入宣传电影,因为票房越高影院赚的也越多,早就形成模式。徐峥要创新一种模式也没问题,但是显然应该一开始就说要走网上。一开始说好走院线,现在改,显然是坑人。以前没有这种情况,所以合同里没有,从法理上找不出毛病,但是这种明显的钻空子行为道德上很明显有问题。网友们不过是因为占了便宜所以屁股歪了。是非其实一目了然,单拿合同来说事,其实是非蠢既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