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公平,只要对两队规则一致那就是公平。至于你说“可触球部位因为可以触球所以要纳入越位部位考量”这一原则,我认为并不是一个必须接受,不接受就影响很大的规则。
按我的理解,越位判定原则其实是一个宏观的原则,当然规定本身需要尽量明确,执行也需要精确。但是在制定的时候并不是说操作空间很小的。作为相对的反例,手球判定就是一个微观的原则。如果我们说制定规则的时候,放松个2、30厘米,让上臂也可以触球,那对足球运动本身就会有很大影响,会出现很多上臂触球的技术动作,这对于我们是不可以接受的(当然愿意的人可以开展一项可以用上臂的足球运动)。或者说再严格要求2、30厘米,比如头部不能触球,那足球运动也会大变样。然而越位是看躯干还是只看脚,对于现行足球运动和战术基本没什么实际影响。是否更容易操作执行我觉得是更重要的。
一般说公平,只要对两队规则一致那就是公平。至于你说“可触球部位因为可以触球所以要纳入越位部位考量”这一原则,我认为并不是一个必须接受,不接受就影响很大的规则。
按我的理解,越位判定原则其实是一个宏观的原则,当然规定本身需要尽量明确,执行也需要精确。但是在制定的时候并不是说操作空间很小的。作为相对的反例,手球判定就是一个微观的原则。如果我们说制定规则的时候,放松个2、30厘米,让上臂也可以触球,那对足球运动本身就会有很大影响,会出现很多上臂触球的技术动作,这对于我们是不可以接受的(当然愿意的人可以开展一项可以用上臂的足球运动)。或者说再严格要求2、30厘米,比如头部不能触球,那足球运动也会大变样。然而越位是看躯干还是只看脚,对于现行足球运动和战术基本没什么实际影响。是否更容易操作执行我觉得是更重要的。